Appearance
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一百六十九)
卷第十三之上末(论本第五十一卷末)——摄抉择分十门抉择之第二门"辨识身遍知":贪离贪等十对心、过患有疫等四相、无譬喻性;第三门"辨二善巧差别":心善巧与知心转善巧差别、清净得失、四念住通难释疑、三解脱门与六正行、二施二受之喻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心意识门译毕之后,这一篇接着译出摄抉择分五识身、意地十门抉择当中的第二、第三两门,篇幅不算长,却各有精彩之处:第二门辨"识身遍知",讲的是如何以十对相反的心念,遍知自己心念的贪或离贪、染或净;第三门辨"二善巧差别",其中引《解深密经》"四念住唯观于心"这段密意公案,以及三解脱门、六正行、"二施二受"的譬喻,都是修行论上颇具实践指导意义的段落。
一、第二门:辨识身遍知——十对相反心念与过患四相
论文进入摄抉择分第二门"辨识身遍知"。遁伦说,这一门先陈述前贤旧说,再正面辨析。辨析当中,先有一番问答,开列出三种"业"(作用),再依这三种业逐一辨析,最后总结说明修习的殊胜利益。
**第一相:十对相反心念。**先设问、再解答、最后总结。解答当中,先辨"贪"与"离贪"这一对,再类推出其余九对:瞋与离瞋、痴与离痴、下劣与非下劣、掉举与非掉举、寂静与不寂静、散乱与非散乱、应修与不应修、解脱与不解脱、放逸与不放逸。这十对心念,正是修行人借以时时检点、遍知自身心念状态的十面镜子——每一面镜子都由"染"与"净"两端构成,学人若能在念念之间照见自己此刻的心究竟落在哪一端,便是所谓"识身遍知"最基本的功夫。
**第二相:过患四相,有疫、有横、有灾、有恼。**先牒前起后,再正面辨析:先辨明贪等染污心所带来的过患,再说明正因为有这些过患,所以才有"疫""横""灾""恼"这四种恶果。景法师解释:"由贪现被杀缚",这是现世就能招致的罪,称为"现法罪";"由贪堕恶道",这是来世才招致的罪,称为"后法罪"。四相当中,"有疫"属于现法罪,"有横"属于后法罪,"有灾"则兼通现、后二法之罪,"有恼"则是指身心忧苦的状态。
基师则给出更细致的对应:"疫"等四种,正如三藏所说,前三种(疫、横、灾)是"三害",第四种(恼)是心中忧苦;也可以说,前三是罪,第四是心忧苦。遁伦又补充了另一种更精细的八相四相分类方式:或以初一为三害、其下三为三罪;或以初三为三害、后一为三罪——这几种配法虽然细节有出入,但大意都是把"外在的祸患"与"内心的忧苦"分开来看,说明贪等染污心不但招感外在的灾害,还必定伴随内心的煎熬不安。
**第三相:**遁伦说这一相义理明白,不再赘述。
以下"由此因缘"一句起,总结这一门修习的殊胜利益。论文说"无譬喻性",这是要说明"心"的运转极为迅疾,简直难以用任何譬喻来形容清楚——正因如此,才更需要借助前面那十对、四相这样精细的检点方法,时时观照自心,才不至于被心念的迅疾流转所蒙蔽。
二、第三门:辨二善巧差别——心善巧与知心转善巧
进入第三门"辨二善巧差别",共分四段:一是说明"二种善巧",二是说明清净心修习、染污心失坏各自的得失,三是用问答通释一种表面矛盾的诘难,四是引经加以解释印证。
**第一段:二种善巧。**景法师解释:以"如理心"了知遍计所执本来无相,证得那个真如,这称为"心善巧";以"如量智"了知依他起、染净等法都是从因缘辗转生起的,这称为"知心转善巧差别"。
基师的解释更为细密:依"遍计所执"这一层,本来无来无去、自性涅槃,缘着这个真如法性、以无有能所对待的智慧如实证知的心,才称为"善巧"——因为它不依"依他起"等法而立,所以称为"差别"(与依他起法的观照方式有别)。至于缘"三性"(遍计、依他、圆成)之心,这里的"依他起"法并不是完全没有的法,观照了知它是依因缘和合而起的心,称为"心转";能够如实了知而不再生起遍计执著的,称为"善巧";这种观照方式,与前面单纯证真如的观照方式不同,所以称为"差别"。
基师又提出另一种解释:依他起法本身并非真实存有,只是"似有"(看似存在而实无自性)、是假借施设而有;一旦断除了对这层法的执著,便证得真如,这称为"心转善巧"——"转"的意思就是"灭",证真如之心,能够灭除依他起、遍计所执之相;因为遍计所执本身性体是"无",观照的对象只有"依他起",而不是遍计所执本身可以被"断除"(因为它本来就不存在,谈不上断)——若不能证真如,就只能称为"心善巧",还算不上真正的"知心转善巧差别"。
**第二段:清净心得失。**论文说"于果安乐",是指证得菩提、涅槃这层果德;"于因自在",是指令心已生欢喜、不再贪著放逸;又正因为前面这层熏修之心的缘故,到证果之时便能究竟安乐,在因地当中,也能够自在地制御三性(善、不善、无记)之心,不受其所转。
**第三段:问答通释诘难。**景法师解释这里的诘难所在:论主前面正在辨析如何善巧修心,就像世尊所说"唯当于心,深善勇猛,如理观察",这句经文正与前文相顺;但另外依着其他经典所说的"四念住",则说"要当于身住身修观,乃至于法住法修观"——这是说要遍观身、受、心、法四个方面,与前面"唯当于心"的说法,岂不是彼此相违?所以要问:这里到底有什么"密意"?
回答是:这是为了显明"四念住其实唯独是观心",总答前面所引的经文——经文虽然泛泛地举出了身、受、心、法四者,但真实的用意,唯独在于观心。下文再逐一分别说明:所谓"观心执受",就是观照那被色身所执受的心,因此称为"观身";所谓"观心领纳",就是观照心王能够领纳外境这层义理,这就称为"观心王";所谓"(心的)了别",称为"观于心";所谓"观心染净",就是观照心王染污或清净这层义理,这就称为"观法"。"唯为观察"以下,是总结、会通经中真正的旨趣——四念住看似分身、受、心、法四门,实则四门统统归结到"观心"这一根本上。
基师补充:这里的说法,唯独是要破除对"乐、净、常、我"这四种颠倒的执著之心——因为众生对外境、外法起著"实有""清净"等种种颠倒之见。有人说"观心念住"只能得到"境",遁伦提醒:这里前面说"识身遍知",是遍观各种心念;此处又说"唯当于心,深善勇猛",正因两处说法侧重不同,才产生了这个诘难。又,这里所说的"四倒",与前面所说相同:论中第八卷说,"戒取"是"乐倒","见取"是"净倒","边见"的一小部分是"常倒","我见"则是"我倒"。《显扬圣教论》也说,四种颠倒本质上都可以总摄为"见"的颠倒,所以都是就"心"而说,都需要靠观心来对治。
**第四段:引经解释。**这里引了两部经文来印证。
第一段引文:"住三种住,行六正行,于大师教多有所作。"论文接着以"谓住……"这几个字,逐一解释这段经文。
景法师解释三种"住":解脱住——三乘(声闻、独觉、菩萨)所证的菩提、涅槃,离系缚,称为"解脱",以智慧证得的时候,称为"住解脱住"。解脱门住——即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若约"安立谛门"(依四谛安立而修)来说三解脱:观"空、无我"这两种行相,称为"空解脱";观苦谛的"苦、无常"二行、集谛的四行,共称为"无愿";观灭谛的四行,称为"无相"。若约"非安立谛"(不依名言安立、直观真如)来说,一个真如具足三层含义:离开人、法二执,这就是"空门";离开十种相状,称为"无相门";离开分别、希求之境,称为"无愿门"——一念证智证得真如的时候,虽然本质只是一念,但按照义理的不同侧面,可以说它同时具足三种解脱。基师补充说,正如《显扬圣教论》第二卷所说:如果说"空等不空修",这是通于闻、思、修三慧,也通于有漏、无漏;如果只说"空等三摩地",这是唯独"修所生慧",通于有漏、无漏;如果说"空等解脱门",这就唯独是无漏的修慧了——现在这里所说的三解脱门,唯独是"入见谛"的无漏境界,下文"六正行"相摄当中,正是见道、修道二道所摄的内容。能引解脱门法住——指的是十种方便,在见道之前的阶位。另一种解释是:"解脱住",安住于涅槃灭谛;"解脱门住",即道谛,涅槃正是依靠这道谛才得以显现,所以称为"门";"能引解脱门法住",则是指地前有漏的三慧,能够引生见谛等阶位当中的道谛,最终显发涅槃灭谛。
接着解释"六正行"。景法师说:"行无间行",是闻慧——闻慧是亲自依教而起的,所以称为"无间行"。"行善受思惟行",是思慧的行持。"行修所引善根生起行",是有漏修慧的行持——这三种慧行,正是收摄前面"住能引解脱门法住"这一层,因为它们同属三乘见道之前的方便行。"行离诸爱味简择谛行",是指处在三乘"无相""有相"两种见道当中,远离一切爱著之味、简择安立谛与非安立谛——这一行与下一行**"行即于此无增上慢行",都是就着已经修习三乘修道、已得见道、如今得修道而言,正是要除去"未得谓得"的增上慢——这两行正收摄前面"住解脱门住",因为它们同属见、修二道。"行正清净受用行"**,则是三乘无学的行持——远离一切染污,称为"清净";证得涅槃之乐,称为"受用"——这一行正收摄前面"住解脱住",因为体性相同。
基师的解释大体相同,只是细节略有不同:"无间行",即七方便当中的"无间道"修行;"善受思惟",即见道无间道修完之后,证得无漏,所以称为"善受";"修所引善起",则是修道——依托修道的善根而起,在修道当中断除三界的贪欲:离开色、欲界的贪欲,称为"简择谛行"(缘谛理而简择);离开无色界的贪欲,称为"无增上慢行"——就像那些误以为自己已证阿罗汉果的"增上慢比丘",其实只是证得第四禅一样,这里是说,真正离开无色界贪欲、证得无漏,才不会生起这类增上慢,对已经离开色界贪欲这件事,也不生起增上慢——这些都属于修道的范畴,只是按同一界地之内烦恼断除程度的深浅而分别立名,与景法师的解释角度略有不同。最后证得无学果时,称为"正净行",因为证得了"六恒住法"(阿罗汉恒常安住的六种功德)。基师又说,前面解脱住的三种,也可以依次相配:第一(解脱住)对应后面第三(正清净受用行),中间四种(解脱门住相关)对应第二(离诸爱味、无增上慢二行),第六(正清净受用行)对应第一(解脱住)——这是就着修行程度不断增上而言;也可以说,后五种(无间、善受、修所引、简择谛、无增上慢)总的都归属于前面两种(解脱门住、能引解脱门法住)。
第二段引文:"一受者舍施……二施者舍施……"景法师解释:"受者施",是指像大迦叶尊者那样,依次第行乞食,为贫苦众生带来福利——这是"舍身为田",接受他人的饮食供养,称为"受者施";也可以理解为,见到有受施者,自己便随即布施出去,也称为"受者施"。"施者舍施",则是指施主本人行布施,道理容易理解。
施的果报也有两种:一是"得大财富"——这是最初布施的果报:舍身为田,称为"受者施财",如此便能在现世获得大财富,因为得到了他人的施物;若说"见有受者即便施与",这则是在未来世获得大财富。二是"得此等流受用胜解"——这是施者布施之果:由于舍施钱财的缘故,未来还会重新获得更多财富,这称为"得等流",因此以后能够自用、也能施舍给他人,这称为"受用胜解"。
基师转述三藏的两种解释:一说,正如乞食者的情形,与景法师的第一种解释相同;另一说,是受施者接受了他人的财物之后又转而布施出去,也就是"转施"——法施的情形道理相通。这也是为了破除自己的悭吝,所以能自受用财物,受施者自己又把财物舍施给自己(比如转施给自己的僮仆),这也算是"受者舍施",因为都是以布施之心为出发点,将来能因此获得财富,反过来自己受用,成为"等流胜解"之果;至于"施与他者",则能获得大财富。前面两种"施",正如前面所解释的一样,都能获得大财富作为"异熟果";而其中悭吝之心一旦转变、能够反过来受用,则称为"等流果"。
以上,摄抉择分五识身、意地十门抉择当中的第二门"辨识身遍知"、第三门"辨二善巧差别"至此全部译毕。下一篇即将进入第四门"证成道理抉择因缘"——这一门篇幅相当可观,先正面论证"过去、未来皆无自体"这一大乘根本教理,再辨析三世之相,又抉择"四缘"(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与"十因""二因"的相摄通塞,义理繁密,是唯识学时间观、因果论的核心枢纽所在,将从下一篇开始专文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