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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一百四十五)
卷第十一之上(论本四十五) 菩提分品——第六至九门:修四依(五种次第)、四无碍解、菩提资粮(六度二聚)、三十七菩提分法真俗二观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前五门讲完了,本篇接着讲四依、四无碍、菩提资粮、三十七菩提分法这四门。其中"修四依"这一段特别值得留意——同样是"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不依不了义"这四依,《成实论》《涅槃经》《维摩诘经》各自排出的先后次第却不一样,遁伦把五种不同的排列逻辑(观入次第、起末次第、寻因次第、寻浅次第、义道理次第)整整齐齐列在一起,是很难得的一次古代注疏比较研究。
一、修四依——五种排列次第
十五门当中,前五门已经讲完。以下第六,说明修四依,分为三层:先说明修正四依,二说明略现四量,三说明修行的功能。
前一层,景师说:四依的次第,各部经论说法不同,大略有五种排列方式:
第一是"观入次第",就如《成实论》所说:第一是依法不依人,第二是依了义不依不了义经,第三是依义不依语,第四是依智不依识——这是就着闻、思、修等等观照证入的次第而言的:最初"依法不依人""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是简别所非、取用所是,习成闻慧;第三"依义不依语",是简别所非、取用所是,习成思慧;第四依止诸位贤圣智慧所行之法,习成修慧。
第二是从根本推及枝末、依起用的次第,就如《涅槃经》所说:第一"依法不依人","法"是真如的理体;第二"依义不依语","义"是佛果,所谓般若、解脱、法身——依托"理"才能成就"德",所以接着辨析它;第三"依智不依识","智"是佛智,即是"用"——闻法之后依托"德"而生起"用",所以接着辨析它;第四"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是依托"智"而后才有言说的,所以放在最后辨析。
第三是举果推寻因由的次第,也如《涅槃经》所说:第一"依义","义"即是般若、解脱、法身,这是佛的功德,所以最先论说;第二"依法不依人","法"是真如之理——果报依托这个理而成就,所以接着辨析;第三"依智不依识","智"是"了因"——凭借智慧才能显发真如,所以接着辨析;第四"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是因为依托了义经教、渐次修习,才能成就证理之智,所以接着辨析。
第四是举深推寻浅的次第,就如《维摩诘经》"法供养品"所说:第一"依义","义"是人、法二空所显发的真如;第二"依智","智"是证智,依托理才能生起,所以接着辨析;第三"依了义经",经典是义理的诠表,前面所辨析的义理正是因为有这个诠表才得以显明,所以接着辨析;第四"依法","法"是指地前的行法——依托这个行法修习,才能获得证理之智。
第五是依义、道理、起修的次第,就如这部论所说:最初"依义不依语",是用教法之下所诠表的一切义理作为所依,而不依于语言;虽然依义,但这个义理如果与那四种道理法相违背,才不能依,所以说要依托——第二是"法","法"是四种道理之法——以上两种是"依义、依道理",用来说明次第;后两种是说明起修的次第:第三"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即诠表三性的教法才是了义经,其余教法不了义,不能作为所依;因为依托了义教法,才能修成证智,所以第四接着辨析"依智不依闻思"。
基师说:依着各部经论,次第不同——如《涅槃经》是从果推寻因,说明次第:真如是果,可以依托真正的果,而不能依托人,即是缘取真如之智,名义可依,这个"义",不能依托语言,即是凭借这个智慧而起后得智说法,可以依托这个智,而不能依托"识",既然已经听闻正法,便可以依托了义、不能依托不了义。又反过来从因推及果:即以"法"作为证入真如、智即是因义,成为真如、即是果,可以依托了义,即是先观照因、然后才观照智,不依托"识"——把这五重次第合并起来,不能繁琐地一一记述,如今这里所讲的正是第三重。
测师说:这四依当中,前两种说明的是"摄法"次第——"义"能够成就行,所以先依托"义";义须要凭借"理"才能成立;"义"要凭借诠表才能显发,所以接着依托"法","法"是"教"。后两种说明的是起修的次第——依托前面的教法修习,才能生起正解,所以第三依托了义经;依托理义修习,才能生起行持,所以第四说明依托"智"。
"闇说""大说",测师说:这是说,胜论等外道所说的叫作"闇",诸佛所说的叫作"大说"——正确的智慧了知这个道理以后,以道理、圣法作为所依——这与《大乘庄严经论》唯独用教法作为所依不同。
经文说"于真实义者",是指四种真实之理。"法毗奈耶者",这有两种解释:一说,"法"是两藏,"毗奈耶"即是毗奈耶藏;二说,"法"是三藏,就是三藏灭除恶行的作用,通泛称为"毗奈耶"。
"本性义者",基师说:即是诸法的本体——所谓识有八种,正是识的本性;小乘不了达这层义理,所以不说——所以辨析本性,也不能真正了达。测师说:依托一切各种各样不同的门径,辨析"尽所有性""如所有性",所以说是依着种种门径辨析根本产生的义理。
"依智不依识"这当中,基师说:闻思也是智慧,为什么不须依托它呢?回答说:虽然是智慧,却只是散心之智,还没有圆满,所以不能依托它——如果是这样,那"世间智"也不应当依托了?回答说:也不依托——姑且以三慧(闻思修)相对而言,如今不依托的,论文只说是"闻思之慧";其中修慧当中,也有不能依托的部分。
四量: 显明"四量"当中,景师说:所说的义理,即是"依义";正理,即是"依法";"大师",即是依托大师所说的了义经;"修所成慧",即是"依智"。
二、四无碍解
第七,说明"无碍",景师说:这四种全都用"如量智"作为体。"法无碍"当中说"一切异门",是说名、味、句这些教法有很多种差别,所以叫作一切异门。"尽所有性者",是教法诠表世俗谛;"如所有性者",是教法诠表真谛——也可以说,直接就世俗谛而言,总的诠表世俗谛,叫作"尽所有";分别诠表世俗之法,一一差别,有多种义理门径,叫作"如所有性";直接就真理而言,也有两层义理:总的诠表真如,叫作"尽所有";分别诠表真如,叫作无生、无灭、法界、实际等等义理,叫作"如所有"。
"义无碍"当中,是说辨析所诠表的义理种种不同,叫作"一切异相",其余的意义与前面相同。都说是"依托修所成慧",所以知道唯独是取用修慧。解释"词无碍",是说善于了知方言、训解释义各不相同。辨析"辩无碍",是在一切法、一切品类差别当中,所对应的机根以及能引发的业不止一种,所以叫作"品别"——无论是机、还是业,都有"尽所有性""如所有性"的分别,可以理解。
基师说:"法"是能诠的教法——能诠之慧,正是法无碍的体;"义无碍解",就是前面"法"之下所诠表的义理——所以能诠的教法当中有"异门"的说法,所诠的义理当中有"异相"的说法,这是两者的区别,即是在"能诠"上获得智慧,叫作"法无碍";在"所诠"上获得自在,叫作"义无碍"。就如《对法论》第十四卷所说:"法无碍是在一切名称差别当中——是说依托无明等等,对于'无智、无见'等等的不了知,加以现观等等的差别名相,能够不受障碍地了知,叫作'法无碍智'。义无碍智的相与意趣——'相',是说自相、共相;'意趣',是说各别的义理等等。词无碍,这只是有训解语言文字的说法,就如《对法论》也说:'是说在各种方言音声当中,即无量国土城邑众生各自的想法、语音,解释各种论著的语言文字,就如说'可破'即是世间'等等,用一种音声演说,使众生随其类别各自能够理解'等等种种言语音声。至于辩无碍,这里只是说在一切法、一切品别当中——就如《对法论》所说'一切品别',是指实有、假有、世俗、胜义、有等等种种差别的言辞辨析。"
测师说:依照《大乘庄严经论》第十卷,四门有差别,偈颂说:"于门、相、言、智。"解释说:第一是说了知"门"之智,能了知义理当中所具有的名相门径差别;第二是说了知"相"之智,能了知这个义理归属这个名相;第三是说了知"言"之智,能了知各种不同的建立言音;第四是说了知"智"之智,能了知自己所能宣说之法——乃至下文说,"举法者"是凭借"门","释法者"是凭借"相","令解者"是凭借"言","避难者"是凭借"智",详细内容如那部论所说。
三、菩提资粮
第八,辨析"菩提资粮"。若依照《大乘庄严经论》,二聚含摄六度之门,偈颂说:"最初两种是福德体,第六种便是智慧,其余三种是二聚之因,第五种也能成就智慧聚。"就下文解释而言:"余三者"是说忍、进、禅这三种,通于福德、智慧二聚的因;"五亦成智聚者",是说到最后靠般若能够回向,所以各种波罗蜜都能成就智慧聚——其余门径的详细内容如那部论中所说。
四、三十七菩提分法——真俗二观
第九,说明三十七菩提分法,先牒引前文、开启后文,开列两章,再依次解释。前一层是说,大乘、声闻两种菩提分法,叫作"二乘理趣";菩萨对声闻涅槃能够如实了知,是为了要折伏声闻、使自己具足一切种智,所以对声闻涅槃并不作证取——这在大乘理趣当中,是与声闻有所区别的。测师说:诸菩萨如实了知离言自性、离于"有""无"这两边,而不偏执任何一边,所以说"而不作证"。
以下解释这两章内容,先说明声闻菩提分法,指的就如《声闻地》所说。解释第二章的文字分为两层:先就三自性、真俗二观来说明道品;再约四谛安立、非安立观来辨析道品。
前一层,景师说,所谓"不于身份别有性者",是说对他人因缘所生的身体,不分别决定有其自性,这才是在遍计所执上远离增益执;所谓"亦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者",是说遍计所执那定性的身体,虽然对方并不真实有它,但因缘所生的身法却不能说是没有,所以说"也不分别一切都无自性"——这才是远离损减执。"又于其身乃至如实了知者",这是对依他起的身、法真如、圆成实性都能如实了知。
基师说:"不分别有性",是不因为遍计所执的分别而执著身体有;"不分别无性者",是不分别依他起、圆成实这两种性是没有;"又其身远离言说自性法性等者",这是重新解释圆成实不生起言说分别,真如是不可以言说的自性法性。若核对下文"如是菩萨于身等法不分别在等"这段文字,则"也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唯独是观照依他起;"远离言说自性法性者",则是圆成实——如今"离言说"是说言说不能真正相称,与依他起不同,所以下文说,这是四谛的法性,法性即是真如——即"不分别有性"是遍计所执,"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是依他起,"远离言说自性法"是圆成实。
接着约四谛安立、非安立这个门径辨析真俗二观道品:先说"于身等法不分别苦集灭道者",是在加行智当中趣向真如观,虽然寻思四谛,却不加分别,叫作"胜义观";说"又则于此遠离言说自性法性乃至如实了知者",是观照四谛如同非安立谛的正体智观。"当知名依胜义理趣修菩提分等者",是总结前面两番,叫作"非安立胜义观"。"若诸菩萨随顺无量"以下,是分别观照八苦作为苦谛,观照爱作为集谛,乃至八支圣道叫作道谛等等——这正是安立世俗门的后得智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