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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一百三十三)

卷第十之上 戒品(一)——品名释义(尸罗、毗奈耶、毗炽多)、九门总说、自性戒详解、三聚净戒总说、律仪戒十句详解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布施能除外在的悭吝,持戒则是防护内在的垢染,所以施品之后,接着讲戒品——这是六度当中的第二度,篇幅极大,讲的是菩萨戒的整套义理。本篇先讲"戒"这个字的梵语原义,再讲九门总说,然后详细讲"自性戒"(怎样才算真正持了戒),接着进入"一切戒"这个核心部分——三聚净戒(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的总说,以及律仪戒十句的详细解释。菩萨戒与声闻戒有许多微妙的不同之处,这一篇里都有清楚的辨析。

一、"戒"字释义:尸罗、毗奈耶、毗炽多

若依照梵文原本,"戒"共有三个名字:"尸罗",翻译成汉语是"清凉",是说明戒的体性有殊胜的威力,能使修行人身心清凉;梵语叫作"毗奈耶",翻译成汉语是"调伏",是依教法而言,能够调伏烦恼;又有一个名字叫"毗炽多",此方(中土)翻译为"已调伏",这是依照持戒之人来说的,叫作"已调伏"。梵文原本只有这三个名字,并没有"毗尼"这个名字。至于"律仪"以及"戒"这些说法,都是此方自己的用语。

景师说:因为有所遮止防范,所以叫作"戒"。"戒"这个字通于善、恶——善戒、恶戒,各自都有所遮止防范。如今这里说的是"善戒",是遮止防范恶法,所以叫作"戒"。有人问,如果说"防非止恶"才叫作戒,那"恶戒"又怎么能叫作"防非止恶"呢?——正因为有这个疑问,所以要说"遮防"才叫作戒,也叫作"律仪":内心调伏,叫作"律";外在表现出来的法式,叫作"律仪"——"律仪"虽然通于善恶,但如今说的是"善律仪"。

基师说:"戒"是"防非"的另一个名字。所谓"恶戒","恶"的体性本来不是"尸罗"(戒),只是因为在"尸罗"这件事上作恶,所以才叫作"恶尸罗"。如果是这样,那"恶见"也应当说,"恶"的体性本来不是"见",因为在"见"这件事上出了差错,才叫作"恶见"——回答是,这样理解并不对。种种探求的方式,都是善恶通用的推求;"清凉"才叫作"尸罗","尸罗"本身是求"恶"的对治之体(并非"恶"本身也能叫尸罗)。

前面已经讲了施品,用来除去外在的悭吝;如今接着讲持戒,用来防护内在的垢染,所以这一品才排在这里。

二、九门总说,及自性戒详解

这段文字共分三层:先设问,再解答,最后总结。解答当中又分三层:第一解释九门净戒,第二说明持戒的殊胜利益,第三说明戒所成就的事业。

前一层,先是偈颂以及长行文字,开列出九个法门;再依着这九个法门辨析,共分九段。

自性戒: 解释"自性戒",先设问,再解答,最后总结。解答当中共有三层:第一举出数目、列出名目;第二依次列出、解释;第三总结、赞叹殊胜利益。

在列出的四项当中,依着修行获得戒体,叫作"从他正受";不依靠师父的传授,只是自己要期自我清净,叫作"善净意业"。旧译论本说:"善净意业"是说,自心受戒之后,如果犯了戒,立即忏悔,叫作"还净";一向清凉洁净,叫作"深敬专念"——前两项是"受戒",后两项是"持戒"。

解释当中又分三层:第一依着"从他受""自誓受"这两种受戒,生出三层意义——依次说明受戒之后随分的差别,最后说明本来清净、忏悔还净的道理。前一层说,本受戒的时候,是对着别人立誓说"我能持这条戒",所以如今若在别人面前犯戒,便觉得羞愧;本来自己立誓期许,说"我永远不会犯这条戒",所以对自己也会感到惭愧。

经文说,"由二因缘故,离诸恶作者",泰师说:一是"从他正受",二是"意乐清净",凭着这两个因缘,所以此后不生悔恨。测师有四种解释:一说,"二受"(从他受、自誓受)作为一个因缘,"二持"(持所受、持所誓)作为一个因缘;二说,就以"二持"作为两个因缘;三说,"惭愧"作为两个因缘,"二受"作为两个缘;四说,"二受"作为两个因,"惭愧"作为两个缘——虽然有很多种解释,如今姑且采用"以二持作为两个因缘"这个解释,因为更契合文字脉络。

总结、赞叹殊胜利益当中说,"应知即是妙善净戒正受随学等",约的是"律仪戒";"应知即是无量净戒等",约的是"摄善法戒",含摄种种善法;"应知即是饶益一切有情等",约的是"饶益有情戒";"应知即是能获大果胜利净戒等",是总合三聚戒,能获得广大的果报利益。

三、三聚净戒总说

"一切戒"这段,先设问,再解答,最后总结、开启后文。解答当中又分两层:第一约在家、出家,简略说明"一切戒";第二从"又即依此"以下,广泛说明"一切戒"。这当中又分两层:第一说明三聚戒的体性,也就是所学之处;第二从"居诸菩萨欲于如是菩萨所学等"以下,说明依戒修学,也就是能学之行。

前一层又分三层:第一略微说明受戒时三聚戒的体性,第二从"云何菩萨住律仪戒,住摄善法戒"以下,广泛说明持戒时三聚戒的相状,第三总结。

前一层又分两层:先总合牒引、开列;再依章逐一解释。经文说,"谓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律仪,即是苾芻戒等者",景师解释:菩萨戒律仪,其效力远达菩提;如今约着七众(比丘、比丘尼等七种身份)的形貌所依托的律仪来辨明菩萨戒,是因为它们所制止防范的粗重之处是相同的。又,那位菩萨的身份既然处在七众之中,身、语七支,就随着那七众各自具足或不具足——比丘、比丘尼有身、语七支;沙弥、沙弥尼以及正学等五众,只有身、语四支,意的三支则都具足;菩萨受了大戒,两众(比丘、比丘尼)都具足十支,其余五众只有七支,除去语的三支(因为不足)——也可以说,菩萨虽然形貌处在后面五众的身份当中,但因为具足远离一切恶行,所以七众受律仪戒的时候,都具足十善业道,因为一切恶行都远离了,一切善行都修习了,一切众生都摄受了。

测师说:菩萨律仪与声闻律仪,体性其实是有差别的。只是七众当中,先前受了声闻戒的人,后来再受菩萨戒的时候,所发的支种:如果是比丘,就如比丘戒的支种一样,除去与声闻不共通的学处,其余的支种,与比丘所发的支种是相同的,乃至如果是优婆塞、优婆夷受了五戒之后,再受菩萨戒时所发的支种,也与优婆塞、优婆夷戒的支种相同——所以说,这七种戒,就是菩萨戒的律仪戒——虽然受戒时并没有另外重新发起支种,但因为支种是相同的,所以说,这就是七众所受的戒。

至于其余的菩萨"四波罗夷、四十二轻戒"等等,都是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当中,有违犯的情形,所以才安立这些戒条,并不是摄律仪戒。又,失去了声闻戒,不一定就失去菩萨戒——为什么这么说呢?声闻戒因为命终、变成两性人(黄门)等等而丧失,但菩萨戒并不因此丧失;菩萨戒有两种因缘会丧失:一是退失菩提心而丧失,二是生起增上的烦恼而丧失——而不因此丧失声闻戒——由此可知,菩萨戒与声闻戒是有差别的。

摄善法戒当中说,"谓诸菩萨受律仪戒后,所有一切为大菩提等者",这是略微标举。景师说:受三聚戒,道理上其实是同时的,只是义理上分先后来说——因为先要远离恶行,然后才能行善。

测师说:依照旧译论本说,"谓菩萨受律仪戒上",旧人解释说,这是"举前而唤后",比较殊胜的律仪,正意是相同的,七众所以比不上,是因为摄善所作的修行,不与二乘共通,所以叫作"上"。如今说"受律仪戒后",这是义理上说的先后,并不是受戒有先有后的意思。

有人问:三聚净戒同样都说是"受得",为什么如今说,"受律仪戒之后,为大菩提积集诸善",这才是摄善法戒呢?回答是:这是就着相状的显现而说的——律仪戒是"止善"(止恶为善),摄善法戒是"作善"(积极行善),"住净戒已修习"是相状的显现——所以说,"受律仪、为大菩提集善",才叫作摄善法戒;实际上,三聚戒都同样是一时受得的。

四、依三慧、三业、七善、九善广明摄善法戒

"此复云何"以下,是广泛说明摄善法戒,这当中共有三层:第一约"三慧"(闻思修)说明摄善之义;第二约"三业"说明——经文所说,"如是时时等",说明的是身业;"于诸妙境"以下,说明的是语业;"于十方界"以下,说明的是意业;"以身语意"以下,是总约三业说明回向发愿以及供养行,并且不放逸的身业。

最初约"敬田"来说明三种(供养行);从"于疾病"以下,约"悲田"来说明;第三从"于诸学处"以下,若依景师所说,说明"七种善";如今依测师所说,说明"九种善":一是"正念",二是"正知",三是"正行",四是"防守密护根门",五是"于食知量",六是"初后夜常修悎寤",七是"亲近善士依止善支",八是"护持不犯",九是"犯已能悔"——这九种善法,都如《声闻地》"出离地"两道资粮当中所说的一样。这里所说的"正念",相当于那里的第五资粮,正好能防护根律仪之体;"正知",相当于那里的第八资粮;"正行",相当于第四资粮"安住具戒"等等;"防守密护根门",是心根律仪所防护的,六根之体因为所防护而没有过失、清净,"于食知量、初后夜常修悎寤、亲近善士等",就如那里广说的一样。经文所说,"于自愆犯,审谛了知,深见过咎者",相当于那里的第四资粮——共有六句,其中第五句,是对微小的罪过也见到极大的怖畏。

饶益有情戒总说: 若依旧译论本,在这最初部分分为两层——"彼彼事业"以及"瞻侍病人"等等,开为两种;如今这部论,因为它们都是"助伴"的性质,所以合并为一。这部论的第四、第五这两门,那部旧论合并为第五,所以才有这种开合不同——因此,虽然数目都是十一种,但那部旧论有另外用"第一、第二"等等字样标出来。

旧人便依照那部论的文字来判定说:"十一相"当中,最初两种是"同事",接着一种是"爱语",接着四种是"布施",最后四种是"利行"——前面"同事"当中,把"饶益"作为伴、也把"同病"等作为伴,共事当中是同一类的。如今依照新译论本:最初一种是"同事",接着一种是"爱语",接着五种是"布施",最后四种是"利行"。"同事"有两种:一是随顺义利的同事,二是拔苦的同事。"布施"五种当中,最初一种是"报恩施",接着两种是"无畏施"(无畏施当中,最初一种是救苦无畏施,接着两种是除爱无畏施),接着一种正是"财施",最后一种是"法施",用来统御大众。"利行"四种当中:第一种是对没有德行的善人,随顺他的心而转化;第二种是对有德行的善人,赞扬他真实的功德,经文所说"若隐若露"等等,是说,或者在暗地里、或者在众人面前,赞叹他人真实的功德;第三种是对有过失但柔顺的人,加以调伏或驱摈——对下品的过失,加以调伏,对中品的过失,加以诃责治罚,对上品的过失,加以驱摈;第四种是对有过失而又刚强恶劣的人,用神力制伏。

五、广明持戒——三聚戒相之律仪戒十句

第二部分,广泛说明持戒时三聚戒的相状,先都作三个问题,再依次回答。

回答第一问(律仪戒): 先有十句解释,再牒引这十句总结。前十句当中,第二句说,"于未来世天魔王宫所有妙欲,不生喜乐者"——有人问,为什么不发愿生到无色界等等呢?——因为无色界是禅定之果,而律仪戒是散心之善,所以不生在定地。经文说,"因缘则能拘捡,乃至彼不现行喜乐亦尔者"——自我收敛,叫作"拘捡",因为有这样的收敛,所以不会不正当地言谈,乃至连寻思之心也不再生起——就好比过去对那不正当的言论,现前会生起喜乐之心,如今菩萨已经安住于戒,那不正当的言论等等便不再现行,所以喜乐之心也如同前面所说的现行喜乐一样(不再生起),所以说"亦尔"。

第七句说,"诸有情所,无损害心、无瞋恚心,菩萨于彼,由怀上品法大悲故者",旧译论本说:"心不恚恨,起法心、悲心。"远法师说:"法心"是"慧",因为"慧"如同那个法一样,是"法数"(属于法的范畴)——对众生并没有什么可以真正瞋恨的道理;"悲心"是想要救度对方,恐怕他将要受苦。如今再解释说:"法大悲",是说,因为怀着上品的、契合法理的大悲之心,才生起想要救度众生的意愿,并不是不论法理。

第九句,"五支不放逸行"当中,第三句是"于现在正所违犯,如法悔除者"——依着大的"三世"(过去现在未来)来说,就是"现在"若有违犯,随即忏悔除灭。第四句是"先于后时当所违犯,发起猛利自誓欲乐等",乃至总结说"先时所作不放逸者",测师转述远法师说:"如所应行者",是修作善法;"如所应住",是止息、安住于善法;"如是如是行,乃至令无所犯者",是专心护持。又解释说,"如如所应",是牒引前面"持"的方法;"如如所应住",是牒引前面"受"的方法——这是说明所依托的法;"如是行住"等,正是辨明持戒的行为。

基师说:这里的用意是说,就好像有一个人,先前的这一生,对未来可能会犯的地方,自己立誓不去犯,对自己应当奉行的事情,都发下誓愿——过去发愿,此后转生,凡是善法都会奉行,凡是恶行都会止息——这正是这段文字的用意。

第五句,"若诸菩萨即以如是先时所作不放逸行为所依止,乃至不起毁犯等者",景师解释:紧接前面,是取"三际不放逸"(过去、现在、未来都不放逸)、前面的"如理作意",作为第四支所受的禁戒;如今这第五支,正是由三际不放逸、前面的如理作意作为依托,生出在那三际不放逸、俱行的如理作意,作为第五支。

测师说:这五支当中,前三支是"悔过行",后两支是"防非行"——悔过因为堕在三世(过去现在未来),所以有三种不同;防非因为对着"过去、未来",所以有两种区别。

经文说,"菩萨成就如是十支"以下,共有十句,这是总结前面的十支,广泛阐明它们的意义。第四句,"又乐远离,不生喜足",是总结前文——这两句依着义理去推求便可对应;依照第十句对应可知,第五句也是同样的道理。第十句当中有两层:一是"具足轨则",二是"具足净命"——"具足轨则",总结的是"发露自己的过恶、隐藏自己的善行"乃至"威仪寂静"这些内容;"具足净命",总结的是前面远离矫诈等一切能引起邪命的做法——矫诈骗取财物,是不清净的谋生方式,如今使自己远离这种矫诈,才叫作"具足净命"。

——(篇幅所限,摄善法戒六度十相的详细解释、以及饶益有情戒十一相的余下部分,将在下一篇中接续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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