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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一百一十四)

卷第八之下 威力品——神境智通之"能变"门:十八变,地转为水、芥子纳须弥等问答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上一篇总说了三种威力,并从体性、得名、所治障、三度四个方面辨析了神通威力的整体架构。本篇正式进入逐一解释,先讲第一种神通——神境智通(也叫神足通),而神境智通又分"能变"与"能化"两方面。本篇专讲"能变":菩萨如何能把地变成水、把须弥山纳入一粒芥子、把恶色变成好色,以及这背后依据的是什么样的义理。这些看似不可思议的神变,论主用唯识的道理一一作了解释:并非真有实物被压缩或膨胀,而是识的变现本就没有固定不变的大小相。

一、神境智通分能变、能化,及善恶性之辨

正式解释经文的时候,先解释"神智通"(神境智通)。这一段文字分为三层:第一开列两章,即"能变"与"能化";第二逐一详细解释;第三总说这两者所摄的善恶二业。

依托原有之物、转换其体质,叫作"变";在本无之处忽然显现出来,叫作"化"。诸家宗派大都判定"变"属于神通本身,而能变化出的这颗"化心"并非神通,只是神通所产生的果。如今大乘的判法是:化,是通果,但也归摄在"通"这个范畴之内。又,小乘判神通一律是善性,化心则是无记性;大乘却不这样判——化心通于善性与无记性两种:若是为了利益众生而变化,便是善性;若只是泛泛地随意起化,便是无记;至于诸佛所起的一切变化,则全部都是善性。

基师说:这里所说的"神境智通",本是所化之境,为何又说是"能变"呢?——因为能通过变化造作出这种境界,所以从"能造出所见之境"这层意义上,说它是"能变";虽然这里举的是所变之境,其用意其实是在说明神通本身,所以称为"能变"——能变属于"智";至于所举出的所变之境,说的则是能变之智所起的用。

二、能变之十八变

在逐一详解当中,先解释"能变",再解释"能化"。解释"能变"时,先设问,再作解答,最后作总结。解答中先开列十八种变化,再依名相一一解释。

其中所说的"祖父",如《大毗婆沙论》所说:劫初之时,人性本来淳朴正直,后来渐渐变得浇薄;后来有一人首先造下偷盗之业,因而初次堕入鬼道——因为他是最先出生的,所以叫作"祖父";此后凡投生鬼趣的众生,从最初这个称呼开始,都称作"祖父"。

关于"转变"这一变,经文说"若于其地起水胜解,即令成水,如实非余"(意谓:若对地作出水的胜解,便能使它真的化为水,而并非只是外表相似而已),景师解释说:有人问,本来是地,怎么能转变成真正的水呢?回答是:若依照法相的道理,一切"地"都是从一切众生的地种子而生;虽然同处一地,但众生各自的种子却各不相同,都是有漏的。而在这一处,诸佛所见的"地"是无漏的,那是从诸佛的无漏种子所生。若要让众生得到水的受用,便以妙观察智撞击大圆镜智,使有漏的地种不再生起,让无漏的水种生起水来——这水是无漏的,以此为缘,能使众生所见的地相灭、水相生,所以叫作"变"。故《摄大乘论》说:"由观行人的识作为增上缘,其余人的识便随之转变,地变成水等。"也可以依唯识的道理来理解:一切法唯有识,虽然表面上看似变改了种种色相,其实并非真有色法,只是相似于色而已,本质仍是识的量度——因为能熏习的唯是心,并非色法,只有心的种子;识的种子生起现行、起识之时,便变现出似色的影像。菩萨了知这个道理,所以能将地变为水等而毫无障碍;也正如须弥山与芥子,同样只是唯识所现的量度,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绝对大小的实色。菩萨体悟到这一点,为了使众生生起信心,所以示现将须弥山纳入芥子之中——道理上并没有真的以小容大,只是唯识变现而已。

有人问:假若有两位地位相当的菩萨同时示现神通,一个想把地变成水,一个想把地变成火,二者是否都能成功呢?回答依下文抉择分所说:若二位菩萨的力量相当,所变都不能成就;其中若一位菩萨专心作火想,另一位却不专心作水想,反而另作他念——想着"我要把地变成水来救度众生",这时二人虽同时用心,变火之想却能成功,变水之事却不能成——由此可知,凡是所作之事,须心专注于一处方能成就。这正是佛经所说的"制心一处,无事不办"。

又有人问:诸佛身中,凡是生死之法、恶色染污之种子皆已断尽,那么诸佛又如何能变现出恶色呢?回答是:佛身虽然没有三界的染污种子,但为了令那些因贪爱瞋恚而执着好色恶色的众生得到度化,便示现将好色变作恶色。这是怎样做到的呢?——是随着大悲愿力,心上便有好恶之相的影像显现,看似有真实的好恶之相,其实体性仍是无漏的;以此为缘,能使众生原本执着的好色渐渐消灭、恶色(厌离之心)渐渐生起。

泰师说:所谓"于俱非有情起好恶色胜解",是指有一类众生的色相本无所谓好或坏,称为"俱非";菩萨缘着这类众生,起好色或恶色的胜解,便能如实显现出好色或恶色之相——或者反过来也是如此。譬如他方世界的佛,虽然有神通,却不能真的把五根转成别的,令原本不是真根的看起来能见色等作用——那只是相似于五根,并非真正的五根。地水火风虽都是外在的处所,体性彼此各有差别,怎么能把水变成火呢?——只能说是水的质性消灭,火的质性另外生起,在这转换之间,方才可以称为"变"。凭借佛的威神之力,能使火中也带有一分温性,而以这温性作为火的体性;假若真的改变了地、水本身的"无情"之性,让它变成"有情",那就是使众生界凭空增长了,这是绝不可能的,所以不能转变其根本自性。这里的经文只涉及了色、味等五尘的转变,论中说"色香味触当知亦尔",可知这一转变是通于五尘而实际起用的,具体道理留待下文的抉择分中再作详解。

第七、第八这两种变化合起来解释说:"能卷一切雪山王等如一极微,令如一切雪山王等,名卷舒者"(即能把整座雪山卷缩得如一粒微尘那般小,也能把一粒微尘舒展得如整座雪山那般大)。测师说:这正相当于《维摩诘经》中"以一芥子纳于须弥"之说。西方论师有两种解释:一是依唯识道理解释,与前面景师所说相同;二是依因缘的道理解释——一切有为法本来离于言说,并没有固定不变的大小,彼此相望,非一非异,由此道理,大小互相容受,并无妨碍。所以抉择分说:就色法而言,共有三种不相离的关系,详见彼处广说;薩婆多部只承认"和合不相离"这一种,不承认其余两种,因为该宗不许四大种彼此互相涉入;如今大乘则完整地说明这三种。姑且就"同处不相离"这一层来说:譬如在一处眼根极微当中,有七种极微同处而居,即眼根、身根所能造出的地大及四尘更相涉入、同处一地,就如同一间屋子里的许多灯光互相涉入而彼此并不妨碍一样。所以凭借神变之力,能使极微容纳整座雪山。

这里又有人问:本论文中说的是"卷大如小、舒小如大",而经中说"芥子纳须弥",并不是说把大的卷缩、小的舒展而互相容受——经与论似乎有矛盾,该如何会通呢?回答是:其实并无矛盾。意思是说,小能够含容大,小也就如同大一样;大能够进入小,大也就如同小一样——所以本论中把这叫作"卷舒";只是经中说的是芥子能够容纳须弥,而芥子本身并不失去它原有的小相;须弥进入芥子之中,也不失去须弥本有的大相——所以经中不用"卷舒"这样的字眼,因此二者并不矛盾,其义理其实是一致的。

"众像入身中"这一变,经文说"令诸大众各各自知入其身中",是说使听法大众各自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诸佛菩萨自身之内。

"同类往趣"这一变中提到"梵光益天",基师说:因为居于大梵天的光明之中,所以叫作梵光天;至于为何叫作"益"呢?——因为此天在大梵天之前,作种种饶益之事,所以称为"梵光益天",也叫作"梵前益天"。测师说:依《华严经》等所说,初禅天等各有四层天,为何与本论所说不同呢?——那是因为彼经就"人"的差别而分为四天,而其余诸经大多只说三天,是约"住处"而分为三,所以彼此并不矛盾。

解释神通这一段中,提到"究竟菩萨一生所系,或最后有所神通",基师说:所谓"一生所系",是指住在睹史多天(兜率天)之中,仅此一生便尽此生缘,名为"一生补处";所谓"最后身",是指已经生在欲界,就在此身成就佛道,此身即是生死身的最后一有,所以叫作最后身。又,"即解坐道场菩萨",说的是坐于菩提树下、尚未成道之前,那时便称为"道场"。以上共说了三种情况。

下文总结"无数"的意涵,并解释"变"的义理:所谓"变",必须是依托本来就有自性的实物,转换它的形质而得名;若是凭借定力,在本无一物之处忽然显现出物事来,那便是"化"而不是"变"。若这样说,那么放光又为何称作"变"呢?——这也属于变,意思是自身原本就有一分微小的光明,凭变化之力使它扩大而遍满十方世界,或使短光转变得更加悠长深远,能行至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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