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earance
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一百一十二)
卷第八之下 发心品——发心的退与不退、四缘四因四力、不退菩萨所得殊胜利益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上一篇讲了发心以愿为体、发心的五句定义与四种异名。本篇接着讲"随义分别"的内容——发心究竟会不会退转?什么样的因缘能引发发心?发心又靠哪几种力量才能真正成办?以及最初一念发心坚固的菩萨,能得到哪些不共的殊胜利益。这几层意思环环相扣:先说退与不退的界限,再说促成发心的四缘四因,然后说这缘与因要靠四种力才能真正推动发心,最后说一旦发心坚固不退,会招感八双十六种利益,从此不畏魔扰、不受重病、渐次趣入佛果。
一、发心有退与不退
随义分别当中共有四层意思:第一说明发心有退与不退;第二说明发心的因缘;第三就"缘、因、力"三者分别说明何者会退、何者不退;第四从"最初发心坚固的菩萨"说起,说明不退转菩萨因摄持善法、远离过失所得到的利益。
第一层当中又分两段:先辨明退与不退,再进一步就"退"这件事,辨明它究竟是彻底退失,还是暂退而终究不失。
关于退与不退,泰师说:已经入十信位的人,发心便决定不会再退;尚未入十信位的人,虽然发了心,仍有可能退转。这一点如《本业经》所说,要过一万劫才不再退失发心;《起信论》也说,一万劫以前所发的心是可能退的。
关于"究竟不究竟",景师说:旧有一种解释,认为只要此生此身不再发心退转,便叫作"究竟",至于来世换了一个身体,仍然有可能重新发心而后又退,这不妨碍此生名为究竟。景师自己的解释则是:这说的是没有大乘种姓的人。这种人虽然一时遇到殊胜的助缘,生起类似发心的心念,但一旦退失之后,便再也不会重新熏发大乘种子,所以叫作"不究竟"——因为他根本没有真实的种子可以再次生起。至于已经退失了却还能重新熏发的人,那是不定种姓者,只是偶然遇到恶缘才退,但因为他本具种姓,所以还能够重新熏发。泰师则说:无论是决定种姓的菩萨,还是不定种姓的人,纵然一时退转,也不会太久便重新发起菩提心,所以说是"不究竟"退。
二、发心的四种因缘
以下说明发心的因缘。景师说:四缘属于比较疏远的条件,四因则是比较亲近的条件;因缘和合而生起势用,就叫作四力。基师也说:缘是疏、因是亲,力则是二者共同的助伴,所以因缘与力合起来说共有三层差别。
四缘当中,第一缘是由见到佛与僧众示现希有的神变而增上,因此发心,这当中又分四步:一是亲见佛僧现希有神变;二是见闻之后便生起念想;三是对无上菩提生起深深的信解;四是由信解而终于发心。这里所说的"安住",指的就是佛;"修行",指的是诸菩萨。
第二缘是听闻依于菩提所说的正法,对此深信而发心,也分四步:一是听闻正法;二是听闻之后对教法生信;三是由前二者而对佛智慧深生信解;四是为了得佛智慧,因此发心。
第三缘是见到正法将要隐没,因此发心,也分四步:一是眼见菩萨法藏将要隐没;二是因此而生起护法之念;三是对佛智深生信解;四是为了得佛智慧,因此发心。
第四缘是眼见众生被五浊所逼迫,为了引导众生同学佛法,因此发心,也分四步:一是在劫末之时,眼见众生被烦恼所缠缚逼迫;二是因此而生起引导众生之念;三是对菩提深生信解;四是由信解而发心。
(这里顺带说一下十种随烦恼的名目——即经文下面所列的那十个"多"字所标示的项目。若依旧译,第四项名为"苦恼"、第五项名为"秽行",其余八项与新译并无差别。其中第一项是无明,第四项是受,第五项,景师说只是一种"没有堪能、不调柔"的性质;测师说,依这部论前后的文意,多半是以烦恼种子为体,也可以说,以上这些烦恼都带有一种"无堪任性",也就是粗重。第七项是恶业,其余六项都是烦恼。至于其余九种根本烦恼与随烦恼,都归摄在"诸多烦恼"这一类当中。基师说:忧苦、恶行等之所以叫作"随烦恼",是因为它们是随着别的烦恼而生起的,并非它们本身的体性就是烦恼;又因为是从多数而得名,所以叫作随烦恼,其体性其实并非烦恼本身,只是归在随烦恼一门中收摄,因而称为随烦恼。)
三、能成办发心的四种因、四种力,及约缘因力辨明退与不退
接着说明四种因。先设问,后作答;答中先列出名目,再依次解释。第一是种姓具足;第二是善友摄受;第三是多起悲心——上文说过,发心是大悲的等流;第四是对于苦难无所畏怯。
有人问:前面四缘当中的第一缘,是由亲见佛菩萨示现神变而作为发心的助缘;这里第二个因,又说是由善友摄受而作为发心的因,两者有什么差别呢?解答是:前面那一缘,只是亲眼看见神变,是较疏远的助缘;这里说的因,是由佛菩萨摄受、为自己开演正法而生起闻慧,是较亲近的正因。基师说:前面的缘中,只是看见佛菩萨示现神通,尚未蒙受教诲,所以是疏远的缘;这里的因,是既蒙教诲,是亲近的因,所以二者有别。又问:四因中第三"多起悲心",与四缘中第四"于劫末之时引导众生救度他人",这两者有什么不同?解答是:四缘中说的,只是自己发起悲心,进而使他人也发心;四因中说的,是代他人承受苦难,这是较为亲近的因。
解释第一因时说"六处殊胜"等语,如前文已经解释过的一样。解释第二因——由四种因相、善根支分具足而成——当中,第二是"放逸",是指在五欲境界中放逸,未必一定要造作杀生等恶行;第三是"恶行",指的正是杀生等事;第一、第四两项可依文义自解。
第三"多悲心"也有四种因缘:依照四种境界,虽然平时并未串习,却能够引发下品、中品、上品三等悲心,相续不断。景师说:这四境中只取除自身以外的三种境界,因为自身不是所悲愍的对象。基师说:四境即前文所列的他人受苦、自身受苦等类别——若见自身或见他人,随遇一种苦难便生下品悲心;若见自己与他人俱遭遇一种苦难,便生中品悲心;若见自己与他人都遭受无间地狱般的大苦,便生上品悲心而急切拔济;又或者在这四种境界中的每一种上,都能够生起上中下三品悲心。测师依此文判定说:文中既说"虽然未曾串习",便可知这是从初地以上、名为"发心持"的境界而说的,并非泛泛地指散心分别的世间境界。
解释第四"于苦无怯",也有四种因缘:由思择的力量,能够知道自己从往昔以来受了多少没有利益的苦尚且能够忍受,何况现在所受的苦是有利益的,又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以下说明四种力。第一是"自力"——自身的力量占多分,凭借外缘较少。第二是"他力"——多半凭借外部助缘,自身力量较为微弱。这两种力,都是就现在这一生初次修习、并非宿世已曾串习而说的。第三是"因力"——宿世曾经串习大乘善法,由于宿习之力,一旦见佛等因缘,便能立即发心,这就叫作因力。第四是"加行力"——在现前这一生中,长时修习种种善法,因而发起菩提心,这叫作加行力。
第三,就前面所说的缘、因、力,分别辨明何者会退、何者不会退。这里又分两段:先就缘与因、力辨退与不退,再就四种因辨说能令退转的情形。
经文说"若诸菩萨依上总别四缘四因……乃至亦非无动",基师解释说:这段的意思是,若在前面所说的四因四缘中,或者只依止其中一因一缘,或者总合四因四缘二者而发心,同时在四种力当中又只依自力、因力这二力——不论是单独依止其中一力,还是总合此二力而发心——这样发的心都是坚固不动的。若是有分别地依止他力或加行力,或总合此二力而发心,这样发的心便不坚固,但也不能说完全"无动"(即并非绝对退转)。
若依前面四缘来核对,第一缘说的是"遇见佛菩萨",而这里说"别依总依皆堅固不动",似乎他力也应归在佛菩萨这一类中,与前面说他力不坚固、有动摇相矛盾——这该如何解释呢?回答是:并不矛盾。这里说的"他力",指的是国王或其他有权势者逼迫人发心,并不是像亲见佛菩萨那样。亲见佛菩萨而发心,属于自发之心,这归在"缘"当中收摄,所以是不动的;而被他人逼迫而发心,才是"他力",归在"动"这一类中收摄。又问:加行力被归入不坚固之列,而四因中的第二因"善友摄受"却被归入坚固不动之列,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呢?回答是:并不相同。善友摄受,指的是遇见菩萨教导修行等殊胜助缘;而这里所说的加行,虽然也是遇到了善友,却只是世间一般的善士,不像菩萨那样殊胜,所以两者有别。总之,这里只是就某一种意义上,判定何者坚固不动、何者不坚固;若按实际情形说,缘与因当中也有动摇而不坚固的,他力与加行当中也有不动摇的——这些只是就某一层意义而作的分别论说罢了。
以下说明有哪四种因缘会使菩提心退转,与前面所说能令发心坚固的四因恰恰相反,只须依此反推即可知晓。
四、不退转菩萨摄善离过所得殊胜利益(八双十六利)
第四,说明不退转菩萨所得利益总共有八双、十六种。景师说其中有六种实为二组,因为它们在法门归属上体性相同,所以合并为一;这里为了区别意义,把它们分开来说成三组。无论分或合,于义理都没有妨碍。
第一双当中的第二项,是说眷属的过失不能染污菩萨:过失有两种,一是对眷属过分照顾而产生染污,二是因眷属违逆自己心意而心生嫌恶染污。基师说,这是指对顺自己心意而作出饶益之事的眷属,心生贪爱染污;对违逆损减自己利益的眷属,心生嫌恶染污,因此说是两种过失。
第二双当中,景师说:"利益"是给予他人现前的助益,"安乐"是给予他人未来的果报之乐;也可以说通于世间与出世间而各分为二。另一种解释是:"利益"指拔除他人的痛苦,"安乐"指给予他人快乐。
第三双有两种加行:一是"意乐加行",即自利利他的方便意乐;二是"正行加行",即真正实行自利利他二利的事业。
第八双当中,第一项是说由于发起求取菩提之心,便成为世间应受尊重的福田,因为他能够生养众生的法身,所以是一切众生的父母。
第二项"无所损害之利益",先解释九句,再总结。第一句说菩萨现身便得到护佑、不受他人恼害:景师说,譬如一位轮王便有五百青衣夜叉护卫,发心的菩萨因不受烦恼逼恼,所得的护佑加倍于轮王,即有一千个夜叉护卫。测师引旧译说:"成就清净福德的人,得到二位转轮王福德的护佑。"这里有两种解释:一是说菩萨的福德极其坚固,其功德堪与二位轮王相当,所以说是"二",就如古时所说的"二轮王",是形容相似的意思,即由兵众鬼神共同护卫此发心菩萨;二是说菩萨的福德极为殊胜,不是轮王的福德所能相比,只是因为菩萨的福德超出世俗,才借用"二倍轮王福德护佑"这样的世间说法来形容——一位轮王本有一千种善福护卫,发心菩萨则有两千种,所以说"二倍护佑"。
第二项是说菩萨此后转生他处,身体不受重病之苦。景师说,众生受生大略有三种情形:一是系属于三界之业,即十信位以前的众生,因业力系缚而受生三界,寿命长短皆不得自在;二是不系属于三界之业,即十信位以后、乃至顿悟菩萨到第七地之间所受的分段生死,此时已能自在取舍生处;三是变化三界,若是顿悟菩萨凭借无漏智为缘、发愿留身直至三大阿僧祇劫圆满而不灭,便叫作变易身;渐悟菩萨则如阿罗汉回心向大者,从十信位以去乃至十地,唯受变易生死;若愿意化生,也能随起化身,与所化众生同类而利益他们。
第三是利益众生而永不疲厌。第四是身心的粗重逐渐转为轻安。第五是所持诵的咒语都能有灵验之效——景师说,泛泛地诵咒词句分明,就叫作"明句";基师说,诵咒本身泛称,"明句"是指咒语本身有明辨、明达的力量,或者说此咒有光明神力、威神广大,才叫作明句。第六是柔和而能安忍。第七是能摧伏种种烦恼。第八是无论住在何处,灾祸横难都不会侵扰。第九是即便偶尔堕入恶趣,也能迅速解脱,并悲愍其余受苦的众生。
基师总结说,从"由此菩萨……乃至得倍转轮王护所守护"这一段,说的是:如轮王般的福德护佑、身无重病之福、勇猛行事利他之福、说法不倦之福、粗重转轻安之福、持咒屡验之福、悲愍众生而柔和忍辱之福、烦恼渐渐微薄之福、所居之处无所恐惧之福、堕恶趣能速脱之福、能厌离诸苦之福——一共九种福德。下文的总结之语,便是分别总摄上文所说的九句。"最初发心"以下这一段,则是通泛总结前面九句以及其余的种种利益,都是因为摄善离过、不受恼害之福所招感而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