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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二十九)

卷第五之上 有心无心地与闻所成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本篇解释论本第十三卷后段,涉及十七地的第八第九与第十地。前半是有心地无心地,其中"定性二乘入无余依时众生界有无增减"一问,遁伦引《涅槃经》先尼问答、《无上依经》如来藏义、弥沙塞部之说层层回应,末以"立教分齐各有所据"处理一阐提成佛与否的教判难题,是全书最见分寸的一段;后半进入闻所成地,辨闻慧的体性、五明处的开合,及内明四门中想差别、圣教义相、佛教所应知处相的诸门。

一、有心地与无心地

有心无心地在境位四中,前二者定散一对上文已明讫,以下释后二者有心无心一对。文分为二:初问而标五门,后别释。

地施设建立中唯依初五地辨地建立而不依其余者,三藏解释说,约实而言,十七地中五识地、意地、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闻思二地及有心地,如此七地属有心地;无心地与无余依地此二地唯是无心地;定非定地、无寻无伺地、修所成地、声闻独觉菩萨三地、有余依地,如此八地通于有心无心二地。虽有此义,论主据略所以对五地而辨心之有无。

景师又解释说,此五地前面已解讫,所以就此五地分别有心无心;此外未说,所以不对之料简。虽复三摩呬多地与非三摩呬多地前已解说,而此二地寻伺已在有寻有伺等三地中摄,所以不别论。

基师讲,若但依地体,五识地意地有名有心而无名无心,辨心之有无其相犹未显,未知九地何处义成而举地体性。于有寻等地三相之中以辨有心及无心,则知九地二位差别,也知定非定地何者有心何者无心,所以更不须依定非定地而辨有无心。三慧三乘六地诸行的有心无心不出前门,有余依无余依此第四第五门中辨有心无心并非依有身位而有无心之别,所以有无心唯依五地。

说有寻有伺地中无心睡眠、无心闷绝不名无心地者,因为睡眠闷绝的无心不定;无寻无伺地中无想定等定是无心。又睡眠闷绝依主识而说名有心地,无想定等依客识而说名无心地,这是影略而说。又依随转理门以辨无心,因为萨婆多说闷绝睡眠有心。

然而抉择分又依五义辨有心地、由七种因辨无心地,是唯依地体以辨有心,依此第三生与不生建立无心。彼说七因而此说八因者,此是开根与境、彼是合而名缘阙。此八因缘并非一法具足,是凡说诸生与不生之法。

二、八因缘与作意

说阙作意者,是诸心心法若同时无作意则不得生;也可说若无前念作意则后心不生。

景师评说,后一解应是。若取同时作意,则诸心法无不生之时,因为心聚中恒有作意。此中既说八因,所以其心或生或复不生,可知必取前导作意而后心方生:若无作意欲取色等,则后心不生。也自有先无作意而对境则生的,如正作意于色而忽尔闻声等,这是从多分而说作意生。如第六十三卷所释。

分位中说无心睡眠者,上座部说睡眠有二:一心睡眠,能引有心之法;二色睡眠,则睡眠时有长养色。大乘则睡眠通于有心无心。

三、无余涅槃与众生界

第一义建立中说无余涅槃赖耶永灭者。若是如此,众生界有增减否?

解释说,处处经论皆说众生界不增不减,因为众生无始旧有而非新有,所以无增而有无量。定性二乘入无余依时堕于非生数,理上也是有减;只因从多分所以说言无减,如海中之一滴。

但《涅槃经》等中先尼问:身在烦恼前,还是烦恼在前?若身在前,为何说言因烦恼故方得有身;若烦恼在前,是谁之所作、住在何处。佛答先尼说,烦恼与身虽复一时俱起而无前后,要因烦恼而得有身,终不因身而有烦恼。虽复外道就始有而为难,佛还就彼无始而答,所以知道无增。

又依《无上依经》说众生界是如来藏,众生共有是无为;据如此义所以说众生界不增不减。彼经意是真起妄而立众生界,所以说真如名众生界;二乘虽入无余而诸蕴滅盡,而此界体常存不灭,据如此义所以说众生无增无减。

若弥沙塞部说众生在前、烦恼在后。若是如此,无因如何得有众生?解释说,如苦类忍最初无自分之因如何得生,彼无自因而得生起,此亦应尔。

今此文相是定性永灭、终不成佛,《涅槃经》等则无不成佛者。立教的分齐各有所据。

《楞伽经》说诸声闻经于多劫住涅槃界,耽三昧酒长时醉卧,后从彼起而发大心;古师以此证明无有毕竟入无余而永灭者。基师讲,依《摄大乘论》那是化声闻,并非实是如此。

四、闻所成地的来意与体性

闻所成地:上面九地辨三乘之境,以下六地辨三乘之行。初三者是通行,因为三乘皆能修三慧;后三者是别行,因为应机随法而成自乘。又初三是方便行,后三是根本行。又初三是所学行,后三是所成行。

闻是闻慧,因为缘教而闻;以此为因所成诸法名闻所成,即以彼慧及相应之法,并闻所缘的若文若义、并所得之果,为此地之体。前面作意中闻唯缘法者,是因为少缘于义。

此地文分为三:初结前问后而标起论端,次问而列五明处之名,后随文别释。

说谓若略说于五明处乃至读诵忆念者,此是显于五明之教所生的闻慧。

此中三藏有二说:一说此听闻等是生得慧,义同小乘论所说受持教法是生得心;一说以六识相应的闻慧为体,慧有三品,下品名生得,中上二品并名闻慧。

基师又有两释:一说以觉慧为先而听闻,后时意地领受读诵及忆念等方是闻慧,其五识初觉慧并听闻及俱起意识的听闻读诵是生得慧,因为不明了;二说觉慧为先者是生得慧,若听闻、若领受、若读诵、若忆念俱是闻慧,俱时五识虽非正闻慧,由从意地方便闻慧所引发,因闻所成的明了心也是闻慧——设若意地领受读诵等不明了者,皆是生得慧。

说又于依止名句文身义中无倒解了者,是于五明处之义以觉慧为先所起的闻慧。

若萨婆多说,闻慧一向依教,思慧或依教或离教,修慧一向离教,如三人学浮等。《俱舍》破说,思慧若依教则不异于闻慧,若思慧离教则不异于修慧,如何取别。彼论解释说,闻思虽俱依教,而闻不简择、思能简择,所以有异;修慧则离教。

今大乘中三慧皆取教法,然而闻思有简择不简择之异——由于定前闻思教法,次则修慧入定缘法及义。

五、五明处与内明四门

第三别释五明处中,初辨内明处,文有二:初标四门,后随文别释。

四门者:一事施设,是三藏所摄事的施设建立——事是事义,因为经律论义有差别,又是诸所论义所依之体事,所以立事之名。二想差别施设,是能诠之名——由名句文皆从想生所以名称想;又西域呼名多呼为想;又名等无体、随声假立,随其想解而号为能诠,所以说名等称之为想。三圣教义想,是诸圣教所诠之义,能摄圣教。四由佛教所应知处相,是从二数佛教所诠之事增益乃至十种佛教所诠之事,名佛教所应知处想。

第三是以理摄教,第四是以教显理。

素怛缆此云契经,毗奈耶此云调伏,摩怛履迦此云本母——集诸经义而论议明之,出生诸经别所诠之义,所以名本母,即旧时所云修多罗、毗尼、摩得勒伽。

六、想差别与句法

想差别中有四个嗢柁南:初嗢柁南有十二门,第二嗢柁南有十四门,第三嗢柁南有九门,第四嗢柁南有十门。

说句谓六内处等者,诠法自性名名,诠法差别称句;今诠法差别所以名句,以宽摄狭所以名在其中。

句有五种,即处中等。若八字所生是处中句,此即四句三十二字名室路迦,经论文章多依此数——无论长行及与偈颂,但满三十二字,旧名首卢。六字以上所生是初句,二十六字以下所生是后句,若减六字所生是短句,过二十六字是长句。

无量者是境界在十方处所、三世时分,所以皆说无量。

四众中唯明男子四众而无邬波斯迦,又邬波斯迦为邬波索迦所摄,只是从在众中以戒为性所以别离出之。

三十七道品、四沙门果、无诤愿智、六神通等如声闻地所释。大乘五事、四寻思、如实智、三性、三无性如抉择分所释。四真实、五种大乘、五无量、不思议威德胜解等如菩萨地所释。

从六内处境界以下十四门法是声闻地之法,从大乘五事以下十四门功德是大乘之法。

七、空与无我等诸门

补特伽罗空、补特伽罗无我、法空性、法无我有差别者:空是所空之自性,无我是无其用及差别之义。又空是二空之理,无我是所执;或翻此而说,所以二者有差别。

处中观行者,是如《般若经》及《辩中边论》等所说,非一向空、非一向不空,远离增减而妙契中道。

五相大菩提:自性者,《显扬》第八卷说是过二乘所得的转依之体。功能者是十自在——一寿、二心、三众具、四业、五生、六愿、七胜解、八神力、九智、十法。方便者是四种变化——一现菩萨行变化以化根未熟者,二现如来变化以化根已熟者,三现摄声闻变化,四现调伏独觉变化。转者有二——一暂时于诸有情未解脱者成如来教化而转不休息,二究竟佛难思之德为诸有情作利益事而流转不息。还者,彼论名灭还涅槃,此亦有二——一暂时于已解脱有情佛暂示现入般涅槃,二究竟是烦恼习气及苦永灭。

五种大乘,《显扬》第八卷说:种子者则菩萨地种姓品,趣入者则发心品,次第者则住品,正行者则其余诸品,正行果者则大菩提建立二品。最初发心是菩提心,由有种子悲愍有情是趣入菩提,波罗蜜多是诸地次第,摄众生事是大乘心行,自他相续成就是正行果,二利果满足佛德。又最初者是种子,发心者是趣入,悲愍有情者是次第波罗蜜多,摄众生事者则是正行,自他相续成就者是正行果。这是顺菩萨地配品而释此文。释五无量也如《显扬》第八卷。

真实义随至真如及智者,是真如遍一切法所以说遍至;又无分别正智也缘遍至的真如,所以名随至。又佛的种智名不可思议威德胜解、无障碍智。

七识住如初帙中所解,又第十四卷自有其文。

三清净性:一自体清净性,是道前真如的自体清净,犹是自性住性;二境界清净性,是住在道中则是引出性、是证智所缘,所以名境界清净;三分位清净性,则是道后至得果性,即无垢真如。

四道理是因果相待、证成、法尔。假施设中,初是于法假立有情,后是依圆成能取所取相上假立诸法,或于唯识相上假立诸法。

藏护者,景师讲是喜乐爱习著彼阿梨耶。

八、一行顺前后句等答法

说云何思释谓一行者,如《对法》说以一法行历诸法——即以一法与其余法一一互相问,除此法更以第二法与其余法互相问,如是一一一切当知。《婆沙》说以一问一,以不相以问不相,以不世定名为一行。

顺前句者,是法中随取二法更互相问,依止前法以答所问,以狭问宽所以顺前句。顺后句者,则是二法展转相问,依后句以答所问,以宽问狭所以顺后句——因为一切狭者其体必宽,自有宽体而非是狭。

或于所问应二句答、应三句答、应四句答;此中从宽以明所以唯说四句,因为体有宽狭或不同。宽狭义同应述可答,也名如是答;所问不如理而答言不尔,名无事答,也名遮止答。广如《对法》第十五卷。彼说分别显示抉择者,是于如所说蕴等法中随其所应作一行、顺前句、顺后句、二句、三句、四句、述可句、遮止句等。

论抉择者,是依八何八若之词问答抉择一切真伪。又若《婆沙》九十七卷广明小四句中四句、大四句及如是句等。其二十八对二门、五三门等皆如抉择分第六十五等所说。其中心心所法名有所缘、相应、有行相、有所依,其余可知。

九、诸门略释

四行迹法是苦速通等,至下当释。四法迹是三学之迹,则无贪、无瞋、正念、正定。三种系属:初是根互相属,次是识根互相属,后是根境互相属。十六种摄如抉择分第五十四及《对法》第五中所说。五相应也如《对法》第五、抉择分第五十四所说。

见闻觉知,《瑜伽》第三卷、第九十三卷、《对法》第一卷等释见闻觉知之义。《显扬》第十八卷说色界无觉后起言说,无色界都无——因为生彼界所以无彼言说。

六种次第:流转次第是婴孩等十时的流转次第,或十二因缘次第。成所作次第是出家受具、修七方便、得见道等。宣说次第是四正断——一刹那中具其四用以辨次第,并非四者现行前后有异;或宣说诸法标释次第。生起次第是十时分、或芽茎等生起次第。现观次第是真见道相见道前后,第六十三卷等现观前后次第。等至是九次第定。

八种所作:一灭依止,是能与灭恶为依止;转是与善生为依止;遍知是知善巧,遍知苦乐缘生等法而生厌离;喜乐是喜乐灭道。

四种所缘如《对法》第十一卷:一遍满所缘有四,即有分别影像、无分别影像、事边际、所作成就所缘;二净行所缘有五,即多贪、多瞋、多痴、憍慢、寻思五种观行差别;三善巧所缘有五,即蕴、界、处、缘起、处非处善巧所缘;四净烦恼所缘有二,即粗静等相及真如谛。

四种九种瑜伽如下声闻地、《对法》第九卷等所说。方便瑜伽以作意、胜解、慧为性。

三事观者,有相是所缘事,寻伺是能缘事。四行观如《对法》第九卷及声闻地所说。

六事差别所缘观:一义者是苦无常等差别之义,在见道前方便;二事者是诸事作用、集有苦用等;三相者是灭谛体相;四品者是法有上中下品,或三乘道谛有品类——次上三种在见道位;五时者在修道、在见道后时而起,或观三世;六道理者在无学道。或者事是蕴界处等,时是三世,道理是四种道理。

五种教授:一教教授,授与教法;二证教授,授与理法;三次第教授,授观行法门;四无倒教授,授前三种应机无乱;五神变教授,授与神通令化众生。

十、圣教义相与佛教所应知处

内明四门中第三是明摄圣教义相,其中有十法五对。圣教之意合于断恶修善、返流尽源以为其义,有能修所修、能证所证,恶有现行及种子伏断之义。

此中初者能作所作二俱是善法;次者过患染污是苦集谛法;三者有障有顺是烦恼与善法;四者有真有胜是无为有为诸无漏法;五者有顺有得是世间出世间法。

说应习应断及断已现行法者,景师讲,未断位中有漏善法是所应修,以有粗重名为应断,则此善法断粗重后仍现行者名为断已现行法。基师讲,应习是善法,应断是染污法,断已现行是无覆无记。

以下第四明佛教所应知处相中有二:初增十法门,后结之。初则为十段。

初明三种:一有情门,即住有三——要依有情方有情非情、因及果、染与净、生死涅槃、有为无为等,是增二门等所明诸法,所以初明三种,一有情门。

增二法门有二十四对。说又有二法能令有情内正作意、外闻他音等者,此内作意、外闻他音是二因缘,由二法故今此二因缘现入现观、当诸根成熟。

说于如来所说所有甚深经者,是《解深密》等三性显了之教。说相似甚深空相应经者,是《般若》等与此甚深经相似。缘性者是圆成实性,缘起者是依他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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