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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二十四)
卷第四之下(上) 定的通辨与八解脱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本篇解释论本第十二卷前段。先以七项通辨诸定:修作意所由、四缘入等至、四种得定者、味定净定之别、四分定、次第超越入出、熏修差别。其中杂修静虑一段,详辨大乘以有漏为两边、无漏一刹那居中,与毗昙以无漏熏中间有漏正相反,是判定生五净居机理的关键;超定一段则引出身在下地能否起上地生得善心的旧诤,遁伦依《对法》立新解而会通古人三证。后段进入八解脱,以九门分别,本篇译出标名与初三解脱的行相。
一、通辨七门
释作意所缘中,以下第三是通辨,文有其七:一修作意的所由,二四缘入等至,三四种得定者,四味定净定等差别,五四分定之异,六次第超越入出,七重修差别。
说谓即于彼彼诸相乃至能作四事等者,景师解释说,是于所缘相、因缘相等四相中作意思惟,能作四事:一即修习如是作意,二能远离彼所余烦恼,三能练此作意及其余令转明盛,四厌所缘令烦恼不续。
基师讲,又即修习此作意时,厌坏所缘是加行道,舍诸烦恼是无间道,任持断灭是解脱道,令诸烦恼远离相续是胜进道。
二、四缘入等至
四因缘入等至中,说因力者,是以前生当所入之定以为因力。这是顺小乘教而作此分别的理论。大乘正取定的种子以为因力;也可据曾邻近入静虑时熏发定种、功能增长而生今时之定,是其因力。
三、四种得定者
四得定者中,备师讲,此爱等是上地之惑而非欲界,因为要伏欲贪等方能入定。
此义不然,因为《成唯识论》说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烦恼才容许现前;此未起定者岂容先起上地爱等。
基师讲,此四种是无记根,四种人得定而起此四种,并非必定一人具能起四。爱即是贪数,见是见取,慢即我慢,疑即痴疑。此中先闻而起,是未得定先起四根,则不是唯无记性,因为欲界通于不善;或者得定已后起此四种,方是无记。
景师解释说,见上静虑者,是先依邪教而起于常见;次说如是方便入初静虑等能得清净者,是彼师又教说若入八定则如是常我清净解脱等,又依彼教而生见取;彼依常见与见取勇猛精进修入初定或其余定等,复因定力见过去事又生常见。这是先明依见修得静虑,次依定力知过去事复生常见;从复于后时以下,是依于常见复生见取。
基师解释说,说如是入已能自忆念过去多劫遂生是见等者,是由得定已起四种常见总缘世间,并非但约定,所以非见上静虑所摄;执此见不舍名为见取。然而此文中唯说能得清净而不说体性殊胜,实则是逐难而显,因为为胜较易。定等是常见所依之蕴,所以也是见取之境。
此中爱缘上地,《唯识》具释。未得定前,我慢缘此地而生,同地而执,总缘五蕴方能如此;得定后的慢缘彼地而起,也是同地,无别缘的我慢缘他地生。总缘者可尔,如《唯识》所说。
其疑一法,观其文势唯是修出世者所起,因为缘圣谛而疑;这是据胜者而说,理实通于其余诸有,因为于其余胜定也起疑。未得定前性通不善,若得定已后名无记根,因为是定的烦恼、为根本而起生诸烦恼。
四、味定与净定
爱味定中,基师述二义。一说通于未至定有:准上了相作意既通闻慧、未至地散心,何妨染心未至地也有,只是要得根本定、得自在已方起现前。二说未至地无染,了相也非通于闻慧。
说其所爱味当言已出、其能爱味当言正入者:前说既得定已便生爱味,恐人疑是在净定之中起此爱味,所以今说所爱味的净定已出、能爱之心当言正入。基师讲,净定已入过去而出于现在,味定在现在,所以当言正入。
说清净静虑者,是有中根利根等烦恼行薄尘行方能修入,不说下根及三毒偏增者能修得净定。
说于甘露界系念思惟如是方入无漏定者,是或四谛观、或观二空,所显真如为前方便而入无漏定,名甘露界。
五、四分定
说顺退分定谓有钝根、顺住分定谓有中根或利根性等者,此中但依四种人成四种定,所以此说根性,并非依一人而成四种。下第十三卷说四检行经是依一人次第而修,道理上也有上根而下顺退、也有下根而上顺不退。
其退分定退,其住分定与染心相入相出,既不胜进也不退下。顺胜分定,是定约别人修定,是利根,不与染心相入相出;第四也是如此。顺抉择分定能生无漏,并非胜分定。第十三卷说四检行经中顺胜分定非退非住,唯是胜进而非趣抉择。抉择即分,名抉择分,是支义、类义。
说犹如世间珠瓶等物已善简等者,是已为圣人简择而入最胜之分名抉择分,如世间珠瓶已简择得精,所以名简择分。
此四种定略以六门而辨。一辨行相,如文所说。二辨性,唯是有漏善。三依地,通于色界无色界,有顶也能生无漏心;然而以义准之,非上七近分有第四种,因为不见与无漏心相入相出,初起不然而后起可得,所以皆有四分,因为无文遮止。四辨生起,初者能生二种,即自类及住分;住分生三种,除第四;第三也生三种,除退分;第四生一种,即自类。五显类异,顺退分顺烦恼,住分顺自地,顺胜分顺上地,顺抉择分顺无漏。六依起,下界起四种,上二界唯三种而无初者,因为不退。
六、次第超越入出
无间入等至中,漏、无漏、纯杂三种皆有四类:一顺入,二逆入,三顺逆入,四逆顺入。此中但有初二。
超越入等至中,有漏、无漏、纯杂三类超越各亦有四,此中所辨唯有初二,因为文言通故。如是合有二十四句。
以上辨其类别。何人能超?此言超者,唯无学而非有学,唯利根而非钝根;依界而言,唯欲界而非上二界。
此中景师讲,若许身在下地得起上地生得善心,则得成二十四句。
古人证说,准广心之文,从方便心得入不隐没无记心,因为出心不勤求;不隐没无记心不生方便善心,因为羸劣。所以从净定心入天眼耳识,天眼耳识不得却入净定。若身在欲界不起上地生得善心,则从天眼耳出在何心?又欲界罗汉退起上二界惑,若不起上界生得善心,从何等心入彼烦恼?又阿罗汉超定之时,若不得非想生得善心,则不成句数。
今大乘中依《对法》之文,说随生何地即得成熟彼地善心——据得现起名为成熟。此文即说身在下地但起下地生得善心。
会通前面三证:诸依新译经论说彼五通及变化心皆名通果,《顺正理》等皆作此判。如修通时无碍断除通壅已竟,次则成熟意地智慧,是其通体;从此所生五通及化心皆名通果,与定相出相入,所以天眼耳从定而出还入于定。又无学人退起上地惑时,从住分定起当地之惑,如防上地过失时得从上地烦恼入于下地住分净定;无学退时因为无退分,所以从彼住分而入烦恼。
既知生于下地能起上地生得善心,则顺逆超次入八定时不成多句,俱有六句:一有漏顺逆均次入于八定,二无漏顺逆均次入于七定,三有漏顺逆间次入于八定,四有漏顺逆均超入于八定,五无漏顺逆均超入于七定,六漏无漏顺逆间超入于八定。
若超色界心而出,可有闻慧、异熟生心及通果心;今以非想心出,出在何心?彼无闻慧、威仪、工巧及通果心,非异地起生得善心,异熟生心的业果不异地起。准滅盡定出缘三种境、触三种触,许缘内外有为蕴生,何妨欲界起有顶地异熟生心而非业果者。然而其相难知,由此应说有漏无漏出在异类名为出心,并非要在散位。若是如此,有漏无漏间入等如何住于异类?今言住异行相别类名之为出,或者得起无记心也未乖于理。
说以极远故无有能超第三等至唯除如来等者,此是据自在超一切地者而说。若七地以前及波罗蜜多声闻也能超二地乃至七地——大目犍连入无所有处定而闻象等之声便从彼出,是超多地,第六十三卷中具明此事。又依自在超一切地,是佛及不退菩萨;其余人虽超而不能多地。若任运超禅则一切皆得,如转生九地及大目犍连,所以此处不说。
七、熏修静虑
熏修中文有二:初明二义杂修,后明修生差别。
熏有五类。一纯有漏定熏修,是生下四静虑而除五净居,如此下文说以软中上品修故受三地之果。二纯无漏定熏,是八地以去变易生死而有漏定尽。三有漏无漏杂修,即此所说为于等至得自在、及受等至自在果而间杂修习,生五净居等。四有漏定散杂熏修,是阿罗汉舍福行命行、资命福果。五无漏定散杂熏修,是二乘及七地以前菩萨的变易生死。
此第三杂修中,以有漏为两边、无漏一刹那居中,名修成满。如五净居之业是异生身所造,种在身中任运但能灭下天处;由起希愿熏修成满,无漏定力资助昔日业种令势殊胜而生五净居,所以并非以有漏为中,因为其力劣。这就与小乘杂修不同。
毗昙等说,先起无漏十六行观多念相续,次入有漏十六行观也多念相续;如是展转渐略行缘,乃至无漏有漏各二刹那名为方便成;次复更起一念无漏,复更起一念有漏,是无间道;次复更起一念无漏是解脱道,名熏成五品。熏修之名有三心,即用两头无漏熏中间有漏。又初一念有漏是加行道伏除定障,次念无漏为无间道正除定障,次一念有漏为解脱道,所以熏修满。
若以有漏为中、无漏为初后,岂不是以无漏为加行、有漏为无间道?次末后的解脱为能资,所以所资相顺。
说谓如有一已得有漏及与无漏四静虑等者,凡熏定者要须具得四种静虑的漏无漏定方始熏修。先用第四定的无漏熏当地有漏,次入第三定的无漏熏当地有漏,乃至初定,是从上流注入于下地,所以如此说。
依次下文,熏定有五:一为等至得自在,二为受等至现法乐住自在果,三为得彼不退道,四为修治引功德道,五为生净居。今此文中略举前二。
说若于此处此时此事欲入诸定等者,泰师讲所依之身名处,基师讲身所住依名处、起定明暗等时节名时、随缘何境名事。
说若有余取者,是取支有残余之业润生而命终者便生净居。
等至之果有二:初得功德果,后生净居果。
修生差别中有四:一生因,二染退善进,三修因处,四辨差别。
说既生彼已若起爱味即便退没者,并非上地中定可有退,只是由多爱味损减寿命名便退没,这是退生。
八、宗要门的科判
此地五门广分别中,上来已三段解四门讫。以下第四段释诸经宗要,最后是众杂义。
文分为二:初释宗要,即解前说总标四门中的静虑、解脱、等持、等至的后三种,因为四静虑前已解讫;后第十三卷方释杂义经。此二段但是释经诸门,杂义各有别,所以分成二种。
初中分三:初标下所说,次随文别释,后通结。
别释中有三:一解解脱,二解等持——三摩地以下是,三解等至——五现见三摩钵底以下是。
初门有四:初释解脱,次释胜处,三释遍处,后总加聊简。
虽然胜处遍处准前标说是在等至门,今依修生次第所以次于解脱而明之。前面是以随他杂起引生、或随胜义所以离解脱而入等至门;解脱除障最为胜用所以别门而标。今以初修次第必定如此,所以便明之,不相违。
九、八解脱的标名
八解脱以九门而辨。文中有二:一标数释名,二辨其行相。
标数释名者,一有色观诸色解脱,乃至滅盡解脱身作证具足住。
依《俱舍》第二十九卷说,初名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因为想观增强所以立想观之名;内未伏除见者的色想名内有色,但观外境名外观色。
大乘则不然:未离色界欲,或虽已离,见者的色想安立现前名有色;通观内外名观诸色。
问:《显扬论》等名内有色想观诸色解脱,为何此中不说内字但言有色?三藏讲,梵本经论若小若大并无内字,译者加内字于义也无妨。
备师讲,初解脱但解脱境体而未解脱境类:体是欲界死尸等,类是色界之色;第二解脱中体与类俱脱,所以名为外。
基师讲,古言内有色想观外色,此名不当——因为其有色非唯是内,诸所观非唯是外。今准《显扬》,有色想者是依有色定意解思惟,诸色者是观内外诸色;言无色想者是依无色定意解思惟,外者是除眼等根而意解思惟其余诸色。据实初二皆通观内外而有兼有正,只是欲显第二解脱已离色欲,所以别标内无色想;其初解脱未离色欲,内外俱有色,所以但言有色。号为内有色,于理何伤。
说内无色想观外诸色者,彼小乘说内已伏除色想名内无色想,唯观外境名观外色。今此论已依无色定离色界染名内无色想,即此诸色已出于染所以名之为外,观此为境名观外色。
上二解脱言观者,是于诸色中为变化自在,意解思惟显示彼想。言解脱者,是能解脱变化之障。
依《对法》说内是内身,已依无色定伏除见者的色想名内无色,与此不同。
此中备师讲,未离欲时自见名内色,他见非情名为外;然而已得离欲界欲贪,在色界定内都观于色界欲界之色,所以自他之色合名为外色。泰师讲,于二界色之上色欲未离名内有色;若于此内身已得离欲之时,即说内身名曰外色,因为无色欲;并非唯观身外之色名外。
十、净解脱
说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者,净是第四静虑中离八种障、舍念圆满清白名净。此观通观净与不净之境。
《显扬》说净者是一向意解思惟净妙之色。基师讲,这是随转理门;或者依彼观相待相入所以后成一味净色而为论。《对法论》说于内净不净色展转相待等。
言解脱者,是能解脱净不净变化生起的烦恼障——此即变化时的加行功用名为烦恼障碍心。所以前二解脱是随于一事变化之障,此所解脱是净不净中所有变化加行功用极自在之障。
身是意身。作证者,是由于智断得作证;诸根得境唯身根亲合,所以身与证同名。前二解脱意解思惟尚且疏远,所以与其观名;此第三解脱除障最胜,所以名身作证。
《对法》说此八种名圣住,因为诸圣所住。然而诸圣多住第三第八,因为此二殊胜、于二界中各在边际。世尊经中说身作证于色无色障断无余、证得转依,殊胜过于其余六者。
言具足住者,是第四静虑根本圆满;第八也是如此,是有顶圆满。其余名义可解。
今此文中但释通名。说前七解脱于已解脱生胜解者,七者所观之法要离彼地烦恼障染方始修作,名已解脱;今观彼境为除定障,起神通功德而生胜解,所以名解脱。
说第八解脱弃背想受者,前面远无间道虽灭想受之障,今方得名解脱;正起解脱之时但暂弃背想受而立解脱之名,并非此时方始解脱定障,因为先已离。
十一、初二解脱的行相
第二辨相中唯辨七解脱,因为后等至门方释第八。
说谓生欲界等者,是释有色之义。此说初修未离色染;若已离者,见者的色想安立现前名为有色。
说彼于如是所解脱中已得解脱者,是释解脱之义——其所观之色于欲界所解脱中已得解脱。
说即于欲界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等者,此明观义,不同小乘宗作不净想,今此说观光明想。有二因缘名为有色:一生欲界而得色界定,二于光明而作胜解。
说欲界诸色于诸胜处所制少色等者,此答所观之色即是胜处之境,因为初以胜解想而观之。说若好若恶等者,此答行相。
前三解脱能引胜处遍处诸圣神通,后四解脱随应能引无诤等功德。
说谓生欲界已离色界欲者,此释内无色想之义,因为先依空处定已离色界染。说无色界定不现在前者,是释观外诸色之义——无色不能观诸色,是依色界定而现观外诸色,所以无色定不现在前。
上说未得无色定、未离色界欲而外观诸色名初解脱,已得无色定、已离色界欲而观外诸色名第二解脱者,此是依初业而说,因为俱解脱者定得初解脱。
若先不入无色定、未伏除见者的色想,作光明想而观诸色,是初解脱;若先入无色定、已伏除见者的色想,不思惟光明想但观外色中好恶等,是第二解脱。所以此中言又不思惟彼所想之明相、观渐成故,但于外色而生胜解;由此俱解脱者亦成初解脱。
《对法》解初解脱说,于内未伏除见者的色想即是初习业者,或现安立见者的色想即是业满者,是俱解脱等所起的解脱——于其内身虽已离色欲,安立色想而现在前观于外色。彼释第二解脱说,谓内已伏见者的色想是初业者,或现安立见者的无色想是业满者,俱解脱者所起解脱之义准前所说。
说又不思惟彼想明想但于外色而作胜解,是释观义。说若于是色已得离欲说彼为外者,即此已离染之色,出于染所以名之为外;观此一切诸色为境名观外色,并非唯观外尘名观外色。若准《对法》,内身名内、外尘名外,观尘为境名观外色;彼说内外二义乍看同于小乘宗,而依无色定离内色染等则与彼有差别。
上二解脱依《俱舍》说,初二静虑能除欲界初静虑中的显色贪,彼作不净观所以可作是说;今作光明相等,《显扬》第二十卷说此二者除变化障,为于变化得自在而修二解脱。变化既通四静虑皆有,所以初二解脱通依四静虑,同于《成实论》,仍在根本而非诸近分地——彼欣趣修都无通果,此容预修则有通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