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七)

卷第一之下 意地十门解释地义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本篇解释论本第三卷,是意地的第二大段,以十门解释地义:色聚、相应品、世间、缘、善等差别(三性别、增处别、释处名别)、善巧、事。色聚门中辨极微有无、同处不相离与和杂不相离,直接对治萨婆多、经部、胜论三家;相应品门中辨五心次第与率尔心所缘之世,录西方三说而补阙又出第四解,是唯识心识论的细密处。卷第一之下至此译毕。

一、十门的标目

以上五门辨明地体已竟,以下第二再以十门解释地义。文分为二:前明十门,后总以颂结。

所谓十门,如后颂所说:色聚、相应品、世间及与缘、善等差别门、巧便、事为后。其中善等差别门有三:一三性别,二增处别,三释处名别,所以合成十门。

前文又分为二:先摄五蕴为三分,别解释则有八门;后从又复应知蕴善巧摄以下明后二门。前者有三:初牒举前五门为三处所摄而标起论端,次从今当先说色聚诸法以下别释八门,后总以颂结束、摄五为三。

无为即是那所缘中的法。说除去假法,是因为此中只欲分别实法,所以摄四为三,除去不相应行及法处所摄色,因为它们非有对碍而名假有之法。下文唯说定自在色名为实法。虽然下文也说假法,却不别立一章。

二、色聚门

别释八门中,初明色聚,文分为二:先标,后释。释中分为九段:一明大种五因所造,二明极微有无差别,三明大种所造二种不相离,四明色聚诸事多少,五明诸色相续间断,六释经文,七明诸色聚大种无缺,八明三类色聚差别,九明色聚依六处而转。

第一段中,大种造色能为正因,即生因、依因、立因、持因、养因,如文配属。

依因中说由造色生已不离大种处而转,这是说即质而造、同聚而造,是实造非假造,因为诸日光、孤行香等离于大种,而生无色界的定道戒色也无四大,其势依彼而有,都属依因。

持因中说由随大种等量不坏,也是依同聚四大所造之义。若击质而发声,则声大而质小;或说五境附于本质都等于质量,疏远之后方大于质。

养因中,《对法》第一卷说由大种养彼造色令其增长,那是说一切大种都养造色之义。今此论中唯说长养,是四大资藉四缘而生方能养造色。然而所造色的大种是亲养大种,要藉四缘资长方能养造色,今是说外缘之大方能养,并非外四缘即是此养因,因为相依而有才是造义。

生等五因都是增上缘所摄。或具足五义,或不具五,并非决定须具。若依实义的亲所造之义,必是同性所造而非异性,必是同类所造而非异类,因为有漏无漏必类同;必是同界所造而非异界,定散必同而非异法所造。若是假说为造、疏相依而造,则随其所应无所遮止。异熟、长养、等流三类,或各自亲造、或交互而造,于理也不遮止。

三、极微与二不相离

第二段中说于色聚中曾无极微生等,这是显示顿变而非渐积之义,不同萨婆多所说聚中有极微。又说非极微集成色聚,是说极微无体,不同经部积成粗大之义。合前二种而言,则不同胜论粗细俱实。

说极微亦有方分,方指诸方,分指细分;虽有诸方而无细分,因为那聚色有方也有分、可以分折,并非最细的极微还有余微,所以极微不是有分。《唯识》第一卷说极微无方分,那个方即是分,并非诸方之义。二文虽别,也不相违。

第三段中有二:先略解二种不相离,二从又此遍满以下重解二种。

同处不相离者,是于无根之处诸无根之色、随有根之处诸有根之色,自类的大种与所造都同在一处而相涉入之义,并非极微各别而住之义。和杂不相离者,是自类大种与余类大种所造更相涉入而俱在一处之义。所以论下文说,前者是共大种,后者是不共大种之聚。

重解中先解和杂不相离,又从所造色以下方解同处不相离。胡麻等聚是体类各别而居,大种所造的极微不同于彼,只如诸物以石磨为末、以水和合,可难以分其性各别,这是和杂不相离之义。重解同处中,大种与造色同依一处,即质而造合成一物,并无别的极微在二处而住,大体上不同他宗类各别住,也不同彼所说和杂虽同一处而非成一体。

三藏讲,异熟四大及所造七法相涉入如灯光,乃至长养的大种所造七法也相入,这即是同处不相离;异熟与长养二种大种及其所造则不相入,这即是和杂不相离。若先有长养的大种所造之处,后来的长养大种所造不得相入;而造香等的一具能造四大也能涉入。

问:众多灯光一时一处,是何种不相离?答有两解。一说同界同处而不得一处生,是和合不相离;众多灯光照一室中的,据实一灯不得遍照,所以不大明,第三灯生时方才明亮。一说或有同界处而非同处不相离,即其余根尘等;或有同界同处,是同处不相离,即此诸灯光及诸香遍于一室等,所以此中作为同法之喻。下第六十五卷具明三种不相离,此处明二种,是遮此以显彼。

有一解释说,依第六十五卷,也有别物聚而同处不相离,也有同类聚而相离与不相离;然而此第三卷中是约同类大种而显同处之义、约诸物杂聚而显和杂之义,是约多分而显相来论,所以不相违。

四、色聚诸事多少

第四段中分二:先总明事的多少,后从又约相摄以下别显摄义。

说除唯意所行色。问:如定自在色,下文说是实,为什么除去?答:因为非有对碍,所以此处除去。

说一切色聚乃至唯有余界,若据种子而说,则五色根中有十四种色法的种子,造根的四大之中也是如此;若扶根的四尘及能造之大,其体上只有四尘,四大种子至第五十一卷当释。

别显摄义中说且约眼而说:若据相摄唯有一,即眼的清净色;若不相离摄则有七,即眼、身、地、色、香、味、触;若界摄则有十,加上水、火、风。如眼,耳鼻舌也是如此。若身根则除去眼等四根,因为独可得,所以唯有九。

界是因义,顺经部宗,色能持种所以说有彼界;或者那聚中别有能生彼色等的作用,在增上缘中立为界之称。

有师妄计说,若得天眼也得彼地的身根,因为不相离。其义不然。《杂心》颂说,极微在四根,十种应当知,身根九余八,这是说有香之地。迦延也说,颇有成就彼地眼而不成就彼地身根者否?答有,即身在欲界而起天眼通。所以知道那种说法非理。

相摄是体摄,各自以体对用;不相离摄是体用不相离。

说或一大中有尘无尘风等,是承前言而来说有尘,意在取无尘。或二者之中也应有,或坚与动,如风摇树而无暖无湿等时。或三者之中,如热湿之树有三而无风;又摇动树时有湿无暖,都只有三。或四者,可知。

五、诸色相续间断

第五段中有四:一声,二风,三明暗色,四大小无间而生。

声界是能造声的四大。恒旋转风,内是出入息等,外是持世界、日轮等风。

基师讲,恒续的暗色是指世界中间,不说空劫,故知空劫无暗色;或者其义不然,因为说为迥色所以不给暗色之名。今解:空劫的暗色至世界成立则灭,世界坏后还生,所以不名恒续;世界中间无论成坏常有间隔之色,所以名恒续。

说又明暗色谓于显色增聚应知,是说于先有显色之聚处,明色若起彼聚便增,因增明色所以彼聚显了;暗色若起彼聚也增,由暗色增而障蔽令不得见,纵使见也不明了。

说小聚无间大聚生,如长养小儿而成粗大之色等,也如小树而成大树等。大生小者,如火烧大木而生极少之灰;又如从盛壮而至衰老之时等。

第六段中说坚摄云何谓彼种子,是因随果摄而名为坚摄。又说坚者即是彼界,是实地之体;坚摄是指发毛等,即是似地,因为果是因之类所以说坚摄。说非执受种子,是指无漏种子虽依于识而识不缘,所以名非执受。

第七段中,钻木即生火,明知先有火性;销金为水,可知先有水性;变地成金,可知先有金性。

六、三类色聚与依六处转

第八段中,业果名异熟,现在饮食等之所资长名长养,非前二种而只是自类相生名等流。不同小乘则立刹那,大乘则是定长养所摄,或是等流,因为有漏能引无漏之法。

处遍满是指养瘦令肥等,相增盛是指令其光洁。等流有四种:长养与异熟前后相望也名等流,则前二种及自性;长短大小、青黄等变改名变异等流;异熟长养之外若住旧位而相续生灭,名自性等流。初异熟生是引业之果,后异熟生是满业之果。

诸法有二:一有为,二无为。无为无此三类,因为无差别。有为分二:一有漏,二无漏。有漏具三,无漏唯二,因为无业果。

且无漏中诸根唯一,无等流;内其余色有二,若执受唯是长养,非执受则通等流;外五色也通二种。上说有长养及等流的,各具二种长养等流。若法处的假色与诸心心所有二种等流,唯一种长养而除处宽遍;定果的实色或通处宽遍。

若有漏蕴中,内五根唯长养、异熟而无等流,其二种长养无总异熟;内其余诸色具有三种。若外诸色唯除异熟。法处色是假,唯一长养而除处宽遍,通二种等流。诸心心所唯无处遍一种长养,其余都具有。若于八识与法处五色再应分别,恐繁且止。

第五十四卷中总聚为文:若五根之色有长养、异熟而无等流,非根诸色具三种流,诸心心所有等流、异熟,第二种长养是所长养之流,法处所摄色无异熟生,其余如心心所。虽作此说也不相违,然而此文中只约色聚而明。

第九段中,建立处是风轮等相依持之法;覆藏是屋宇等;资具是饮食等;根所依处是扶根之尘;根处是造根的地等大种;三摩地所行处是定所引之色依定而转。此文即是说定所行色,是聚色。

七、相应品门

辨色聚已毕。第二明相应品中,文分为六:一标心及五十三心所法;二以一切辨五位心所的差别,合烦恼与随烦恼为一;三辨由根境等而诸识生;四从又非五识身有二刹那相随俱生以下辨心生的次第;五从又五识能了别事之总相以下明心心所的行相;六从作意云何以下明遍行、别境二位心所的体与业的差别。

说如前所说,是初卷已经分别。

一切处,《唯识》第五卷解释说是三性之处。一切地有二义:一说是有寻有伺等三地,一说是九地,即从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一切时是心生必有。一切耶是随其自位起一必定俱起。

遍行具足四种。别境非后二种。善十一中,非一切处,因为唯是善性;非一切时,因为并非心生之时都起;非一切耶,因为虽十法并头而起而轻安不定。一切地者,有一意见认为遍于九地,因为心定加行也名定地、那里也微有调畅之义,由此欲界也有轻安;另一意见认为不然,因为论说欲界由缺轻安而名不定地,而说通一切地,是有寻有伺等三地都有。

然而第五十五卷说善心起时有六位,是据强者而论。染污四种都无。此文是总说根本烦恼及随烦恼合名染位。不定唯一,即一切性。

八、根境作意与心生次第

根不坏二义中,景师讲,一不灭坏唯据五根,二不羸劣通论意根。基师解释说,第五十四卷中释灭坏与羸劣,以及由四缘而诸根变异,翻转彼说即是此中二义;那是说色根,其意根不坏者,彼说由四缘而意根坏,翻转彼说即是。

境界现前有六,如第五十四卷所释,说如本地分所说六种所行性,此有何差别,即随次第解释此中之六。所依处是器世间及有情世间为所依处。自性是青黄赤白三性等色,其余亦尔。方是诸方之色能生眼识,余尘亦尔。时是三世之时,或春夏时以华叶为境、秋冬时以衰枯为境。显了不显了者,实色显了、假色不显了。全分及一分者,是取一分之事及遍满之事,于一取境之中总遍缘名全分、缘一分事名一分。

覆蔽障是屋宇等。隐没障是神通、药草等隐蔽令不得见。映夺障是以胜力映夺,即日光等映蔽众星等。幻惑障是由鬼魅等及咒术等诸幻惑而障。处所极远是诸方住处各自遥远。损减极远是如磨粗物成细则不可见。

作意四力,基师解释说,初三种依其次第缘未来、过去、现在境界,第四一力通缘三世。

心生次第中,文分为四:一明五识刹那,二明五心差别,三释经中一心之言,四明五心缘境之世。

五识刹那中,《唯识》第四卷有二说:一说唯一刹那,以此文等为证;一说这是依未自在位、多分率尔心唯一刹那,并非等流及自在染净心生。

说谓分别故及先所引故,是曾未得境而今分别、前已得境而谙悉所以生。说意识中所有由二种因以下,若是等流意识也由二因;若是等流的五识,则唯由第四染净意识所引,因为无分别。由此道理,所以上文论说眼等五识随意识而转。

九、率尔心所缘之世

从又意识任运散乱以下,明五心缘境之世。由缘不串习之境、非是作意力起,名卒尔堕心,虽不作意而任运起。

三藏解释说,西方有三说。

初师讲,意识的率尔心唯缘过去曾所缘境;若从五识无间所生的意识,其寻求、决定二心唯应说缘前五识所缘种类的现在之境,若此寻求决定二心则缘彼境而生。

其次最胜子难前师说,如佛菩萨神通等心任运而起的率尔之心,或缘现在、或缘未来,而说率尔任运之心唯缘过去,那是不缘现未了。所以意识任运率尔之心通缘三世及非世之法。从唯缘过去以下,乃是明五识之后的寻求决定二意识缘过去五识所缘之境而生。这应当长牵其文而属于下句,说唯缘过去境的是五识无间所生的意识、或寻求或决定,由追缘五识所缘之境所以唯缘过去境生;或时缘五识所缘境之种类境的,唯应说缘现在境。

第三师讲,意识率尔唯缘过去境,因为缘之不明了;其次起五识与五识同时的分别意识,或寻五境、或决定五识,既是与五识同时的意识,所以唯应说缘现在境;若此五识同时的寻求决定意识,则缘彼五识曾所缘境而生。此言无间,是由与五识同时亲依五识而生所以缘无间,这是同时无间而非前后无间。

补阙又加第四解说,意识率尔以及五识之后的寻求决定二心,若缘赖耶本质境的义边名缘过去境,若缘自变相分的义边则唯缘现在境;所以据唯识道理而言,若此心起则缘自变的现在境而生。

十、心心所的行相

说又识能了别事之总相等,《成唯识》说心于所缘唯取总相、心所于彼亦取别相,所以此中说即此所未了别等。此言是表明心所也取境的总相,在此总境之上所未了别之境的别相所了之境相,其能了别的名为作意。此中只说心起必俱,所以唯说遍行心所的行相;由此兼标遍行、别境通三性之心,行相增强所以偏说其体与业,其余略而不论。

触通了别违顺等相分,受缘三品相分,时则纳受损益等。

十一、世间门

第三明世间中,凡论有三。

一是道理三世,即依种子的曾、当之义而说有过去未来:当有名未来,曾有名过去,现有名现在,是于现在法上就义而说三世。

二是依神通,其智生时法尔都有如此功力,所见皆实而非曾经妄识之所变;由多修习此过去未来之法,法尔能现,随其势分的多少时节,于理实际能缘及所缘之法唯在现在。

三是依唯识,此义虽通,然而前二说之外别有异体,是分别妄心所变似过去未来之相,实际唯在现在。

今此文中唯依道理而辨三世,先总后别。说诸种子不离法故如法建立,是因为三世是时,时无别法,则就色心前后分位假立为时;而法的种子不离色心等法,所以说如法建立。

又从由与果以下别释有二:一约种子而辨,二从若诸已下约果而立。若已与果而功能已灭,立为过去世;若已与果及未与果而功能现续,立为现在世;若未与果而功能当起,立为未来世。

第四四相中,大乘的生灭既即法而辨、更无别体,小乘则说有别体。《百论》难说,有灭能灭法令其无而入过去,灭法现在说名为有;有生能生法令其有而入现在,生法未来应说为无。此难是把四相之体都成立为有。

论文说谓于一切处乃至俱行建立,是总标四相依种子而立。一切处是三界九地。识相续是指第八识。一切种子相续,是刹那相续无有间断。俱行是种子与本识恒常俱行。依此种子建立四相而不依现行,由三义故:一种子相续,二是诸法之因,三不离于识;若说种子即说诸识。

又一解说,是于本识中一切种子相续俱行之法上建立四相,即是依一切有为法建立四相,因为一切有为无论有漏无漏若起必与种子俱行,这即是通说依现行及种子而说四相之义。

于生之后则说异者,是为欲显示生则变异不得久住、令生厌离。二种异性中,前是同类法前后有异,后是异类法前后有异。

十二、缘门

第五四缘中分三:一标名,二总出四缘之体,三从又由种子故以下别指于心以显四缘。

因缘是指种子,是一切有为之因缘;现起能熏望于种子也是因缘,又前种子望后种子也是因缘,从略所以但说显者。

等无间缘是八现识及彼心所前聚于后而平等开导。《唯识》第四卷会通此文说,若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是言总而意别,于义不相违。然而《摄论》计色为等无间缘,只是纵而破色是因缘之义,并非究竟之语。

十三、三性差别

又如经言以下,第六三性别中以增数而明。

唯立三种善而无胜义善者,是因为说的是有为。爱果善即前面施等有漏能感爱果的。离系果善即前面无漏施等的。无量善即四无量。有依善是有所缘求、求三有之善;无依善是无所依求、希求涅槃之善。又有物而施名有依善,无物而随喜之善名无依善。根本眷属所摄善者,修慧之体名根本,相应五蕴名眷属;或是根本、方便二定所摄之善。

八福生者,即欲界粟散王为一、臣为二,加六欲天为八;不同古解在欲界除去臣而取轮王、以轮王为九。不动善为第十,即色界无色界及无漏善。

说取爱果义,是释有漏善;说了知事,是释无漏善,道谛巧便名善知,事理亦是事,法物事是诸法通名。说及彼果义,即是灭谛,以安稳故名善。

无记四种中,异熟生及一分威仪路工巧处者,如第五十五卷说异熟生一向无记,第二第三可得其一有二种,所以威仪、工巧通于三性,文中只辨染污及无记,所以名一分。

说若诸工巧但为戏乐者,是以染心为戏而起作工巧,是染污;也有无记心中为戏乐而起工巧,文略不论。说不为活命乃至余是无记,于理也有染心为活命而起工巧之业,也有染心为胜他而习工巧业想,也贪名利推求简择而起工巧之业;今就相显姑且举一边,是影略之门。威仪也是如此。

变化唯二,即善及无记。第五十五卷说,为引导他人或为利益诸有情而起变化,当知是善;若欲试自己、游戏神通,名为无记,此无染污;若约性得而言,也通不善。

十四、增处别

第七增处别中,说慧眼,实非是色,因眼类相同所以此中说之。然而这三眼即收摄五眼,因为慧眼中通有法眼。旧诸经论或说慧眼观空、法眼观有,或说法眼观空、慧眼观有;此四眼若至佛时齐名佛眼,如《智论》所说。若受用身实无肉眼,是据变化身而现受肉眼。

无瞬眼者,自有诸虫之眼恒不瞬,如蟭蟟等眼。有垢眼者,一说是有漏眼,一说是有翳等眼。依处眼者即本肉眼,由此为依而起变化眼,名依处眼;或扶根是眼之处,世俗呼之为眼,所以今亦假立此名。已得眼是过去现在之眼,未得眼是未来之眼;曾得是重现在前,未曾得是今创得。十地以还的有漏应断,因为断除缘缚;佛眼无漏,不应断。已断眼即前面应断之眼今已断故;非已断眼是前面不应断之眼,今也非是已断。自眼名内,他眼名外;欲界名粗,色界名细;不善业果名劣;过去未来名远,现在名近。

审谛耳通肉眼天耳二种。高听耳是听善的言音,也可就根而辨其高下。滓秽处与非滓秽处者,诸天等所食无秽,人等所食则有变秽。及一切遍诸根所随逐者,即前二种身根遍在四根之中,就义作为第三。

七识住如《俱舍》所说:一有色有情身异想异,如人、欲界天及初静虑除劫初时;二身异想一,如梵众天劫初时;三身一想异,如第二静虑厌根本喜而入近分舍、厌近分舍而入根本喜;四身一想一,如第三静虑。初禅由染污想名想一,二禅由二种善想名想异,三禅由异熟想名想一。其余三者即下三无色。其余处所坏识,所以不说识住。

增语触是第六识俱起之触,能起语、能缘语,于声处法处都增,由触增长名增语触。有对触是五识相应之触,因根有对。依耽嗜者是欲界,出离者是色无色及无漏。爱味是有漏,无爱味是无漏。又一解说,耽嗜是著外境,爱味是著内身;世间是分别,出世间是无分别。九有情居是于七识住加第四禅及非想。

有依无依光明色,备师讲《释论》有三说:一说日轮内之光名有依、轮外所发名无依;又解地上的光明名有依、虚空中的光名无依;又解人中名有依、天上名无依,因为恒有。正不正光明是指日月盈亏等的光明。

积集住色是指诸形色。三轮相依名建立,屋宇等名覆藏,七攝受如第二卷所说。九种之中不说内外,纵使自他之身是外处,决定与根别说,其实相似。

腰鼓即是小腰鼓。冈鼓是大国家马上所驰行之鼓。都昙鼓即是大细腰鼓。窣堵鲁迦香即旧云斗楼婆香,《地持》云求求罗香。龙脑香在于西域,香状若云,色如冰雪。素泣谜罗香如胡麻许大,赤色堪染作号,此土所无,是极大之香。三辛香者,西国常合胡椒、荜拨、干姜三味为丸,欲食之时先吞此丸以除腹中之恶,然后方食。一指香等是形如指相。休愈味是除病差病之味。五触中蚊虻为一,六种中俱生为第四,在内身之中与身俱故;所治是垢等,能治是水等;新罗玄法师讲,病是所治,药是能治。

十五、法界与增数

辨法界中,先总开列法处中法的名与体的多少,然后辨增数门。

《对法》明五种法处色,此中从略所以但说二种。或说二者是假与非假:法处色中四色是假,自在所生色其体是实。于心聚中,遍行、别境各五一向是实。善十一中唯不放逸、舍、不害是假,其余八是实。大烦恼中五见是假,其余五是实。于随烦恼二十二中,且依第五十四卷说十八是假,无惭、无愧、惛沉、掉举此四是实;依《对法》则说一切皆假。不定四中,寻伺决定是假有,悔与眠《唯识》有二说,一说是假、一说是实。不相应行中一切是假。八无为中,三性真如是实,其余五是假。

增三中有色为一,无色中开为二,即有为与无为。增四中唯说假色而不说实,是因为律仪不律仪等诸宗共立,今说为假,略不说实;心所有法不说假实,可知是合二而说。

无为假非假者,八种中五是假,三性真如是实。善与无记无为者,择灭是善,虚空等是无记。

增十中,一作意,二受,三想,四思,第五者景师讲是不相应行、基师讲是思、又解是触;六虚空,七择灭,八非择灭,九真如,十是苦乐离系之义即不动灭、非受离系之义即想灭、及受离系之义即受灭,此不动、想灭、受灭三无为合为第十。

结说六百六十者,是十二处中一一增数,从一至十各有五十五,二种五十五合成六百六十。这是据容有增数之法而结,或是举其大数。

十六、释处名别与后二门

第八释处名别中,眼者梵云斫刍:斫是行义,刍是尽义,是能于境行尽、行尽而见诸色。耳者梵云戍缕多,此云能闻。

计我我所我及我我者,景师讲,我家之我所以名我我。基师讲,我所是我之外所有,我我也是我所,是计前念之我是后念之我的我等。

此中以下总以颂结之:先长行标举,次以颂结五门,后长行开列。

以下明后二门:一善巧,二事。缘起缘生者,《对法》说因名缘起、果名缘生。无量界即五无量,即世界、有情界、法界、所调伏界、调伏方便界。八众中,夜摩天以上四空居天,从其第六总名魔天;四静虑天总名梵众。

以上明十门已竟。又从嗢柁南以下总以颂结。

藏汉佛教精华 · DharmaTr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