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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所需法类·皈依发心摄要引导——《佛法僧》释论 ​

华智仁波切 造

诸佛正法众中尊,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吾所修施等善,为利众生愿成佛。

以下解说这两件事:皈依三宝——这是一切解脱道的根基、一切戒律的所依、一切功德的源泉、辨别内道与外道的分水岭;以及发无上菩提心——这是成办圆满佛果的根基,是轮回涅槃一切善妙聚集的源泉。

一、皈依

分三:皈依之对境、皈依之时限、皈依之实修。

(一)皈依之对境

共有三种:无上导师——圆满正等觉之佛陀;无上救怙——正法;无上引导者——最胜僧众之圣众。

佛:佛陀具足四身、五智。

四身:一切障垢悉皆远离之法性本体,即自性身;智慧了知之分从未间断,即法身;以三十二相、八十随好庄严之自现色身,即报身;随顺所化众生根机而示现之身,即化身。

五智:法界本自清净,即法界体性智;智慧明分未曾间断,即大圆镜智;对一切远近皆无贪嗔亲疏之别,即平等性智;不相混淆而了知一切所知,即妙观察智;无需勤作而任运成办利他,即成所作智。

法:法之体性,即教法与证法二者。

教法,即三藏:调伏自相续中烦恼的,是律藏;辞句简约、义理归类整理的,是经藏;能生起如实照见真相之智慧的,是论藏。

证法,即三种增上学:律藏所诠为增上戒学;经藏所诠为增上定学;论藏所诠为增上慧学。依此三学如实修持,令五道十地所应断除者渐次断除、所应证悟者渐次证悟,由此在相续中生起圆满断除之灭谛,与圆满证悟之道谛——即所谓二谛。

僧:即不退转之菩萨僧。这些是安住十地的菩萨——因以智慧现量证悟空性,故不会退转于轮回;又因悲心视众生如独子般慈爱,故不堕入寂灭一边。

(二)皈依之时限

偈中说"直至菩提",此中小乘的皈依方式,与大乘于三个方面有所不同。

对境上的差别:小乘行人所皈依的,是"两足中最尊"的佛——即殊胜化身释迦牟尼佛,他们不承许法身与报身,并且认为,纵是化身,涅槃之后,利益众生之事业也就随之中断了;他们所皈依的"法",只承许寂灭贪欲、离苦得乐的灭谛涅槃本身为法宝;所皈依的"僧众中最尊"的僧宝,则是声闻、缘觉之圣者——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而大乘的皈依方式,则如上文所说。

时限上的差别:小乘行人暂时的皈依,只维持到此生命终为止,究竟而言,则维持到证得自己所求果位为止。

意乐上的差别:小乘行人以求自己一人脱离轮回诸苦的出离心而皈依;大乘行人则是以愿一切众生获得佛果的菩提心而皈依。

(三)皈依之实修

念诵"我今皈依"等偈之时,应观想:于一尘之中,有如尘数一般众多的诸佛,及围绕其周的佛子菩萨眷属,安住其间;如是遍及法界边际,一切诸佛及佛子菩萨,其心相续之中,皆充满了教法与证法所摄之正法;他们以智慧、慈悲、能力三种殊胜功德,恒时慈爱护念自己与一切众生,如同一位伟大的商主一般,为唯一的引导者,安住在自他一切众生面前。自己与一切众生,在他们面前合掌,心中默念:"从今日起,直至证得菩提藏之间,我依止您三宝为皈依处,供养于您,唯依止您而修行,除您之外,再无他处可以皈依,再无退路可循。"如是无论您如何,我都全然信赖、毫无保留地托付于您——如是发心,而皈依。

皈依学处,附带说明。分个别学处六条,共同学处五条。

个别学处六条中,有当断三事,当行三事。

当断三事:既皈依佛,便不再礼拜仍系缚于轮回中的世间神祇;既皈依法,便不再对众生行伤害恼害之事;既皈依僧,便不再与持有外道见解的人结交为友。

当行三事:依佛所言而奉行、恒时不忘,生起信心恭敬;哪怕只是残破的佛像碎片,也应恭敬对待。于正法勤加闻思修,努力实修;哪怕只是残破的一页经文,也应恭敬对待。对僧众——佛陀之追随者——生起信心恭敬,与善友相交;哪怕只是一小片僧衣黄布,也应恭敬对待。

共同学处五条:纵使性命攸关,也绝不舍弃三宝;纵使有紧要之事,也不另寻他法(外道之术);不间断定时的功课;引导自己及他人皈依;无论前往何方,都应向该方向的佛陀顶礼。

二、发心

总的来说,发心分为世俗发心与胜义发心两种。世俗发心,是为利他众而志求圆满菩提的心念;胜义发心,则是现量证悟空性的智慧。

世俗发心又可分为:如同想要前往某处一般的愿菩提心,以及如同真正启程前往一般的行菩提心。此二者都是依仪轨而生起,因此称为"由表征仪式而生的粗分发心";胜义发心则须依修道之力方能生起,因此称为"由法性本身而得的细分发心"。

世俗发心,须具备两个要点,或称两个侧面:以悲心缘念众生,以智慧缘念圆满菩提。若欠缺其中任何一分,便不算是大乘的发心,因此这两分务必齐全。

这里,仅就生起愿菩提心而言,分为二:缘于因——福德,以及愿求果——圆满菩提。

第一,即偈中"我所修施等"一句:若将一切善根归纳,可摄于所谓"三种福业事"之中,即:由布施所生之福业、由持戒所生之福业、由修所生之福业。若与六度相对应,前二者顾名思义各自对应布施、持戒二度;安忍、静虑、智慧三度,则摄于修所生福业之中;精进则是这一切的助伴。

这六度,也各自依于特定的心念:布施是施舍之心;持戒是止息(恶行)之心;安忍是不为所动之心;精进是欢喜踊跃之心;静虑是不散乱;智慧是能明辨诸法之心。

第二,愿求圆满菩提之果,即偈中"为利众生愿成佛"一句,这正是具足两分要点的发心本身:"为利众生",是所为何来——以悲心缘念众生的心念;"愿成佛",是所求为何——以智慧缘念圆满菩提的意愿。因此,这便是愿菩提心:"愿我凭藉这一切善根,为利如虚空般无边的一切众生,成就佛果!"

愿菩提心之学处,共有五条:

一、永不舍弃众生; 二、恒常忆念发心之利益; 三、精勤积集福慧二种资粮之方便; 四、精进于修学菩提心; 五、取舍黑白八法。

哪怕只舍弃一个众生,愿菩提心也会从根本上失坏,因此应当发起愿利益一切众生之心。忆念发心之利益,能令心生欢喜踊跃,从而精进于发心之修学,因此应恒时忆念发心之利益。积集资粮能增长发心之力量,因此应以七支供等种种方便积集资粮。

修学发心,分三:于因上修学,即修四无量心;正行本身之修学,即白天三次、夜晚三次,受持发菩提心;于学处上修学,即修自他平等、自他相换、自轻他重三种观修。

四无量心:愿不具安乐之众生获得安乐,是慈;愿具苦之众生离苦,是悲;愿具足无苦之乐者,不与彼乐分离,是喜;对亲疏贪嗔之众生,愿其贪嗔止息,是舍。

正行本身之修学:于清晨、日中、午后、黄昏、夜中、黎明六个时段,以广、中、略仪轨中任一种,受持发菩提心。

自他平等:于愿求安乐、愿离痛苦这一点上,自他平等看待。自他相换:将自己的安乐施与众生,而将众生之苦由自己承担。自轻他重:将自身之事放在一旁,而致力成办他人之事。

黑白八法中,当行白法四条,当断黑法四条。黑法四条为:欺诳应供养之境;对不应追悔之事心生追悔;诋毁圣者;以谄诳心对待众生。对治的白法四条为:纵使性命攸关,也心知不打妄语;引导一切众生入于菩提之道,恭敬佛子菩萨犹如恭敬本师;以正直之心对待一切众生。

若能于此精进修学,则生生世世都不会忘失菩提心,地道一切功德也将如上弦之月一般,节节增上、日益广大。

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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