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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本来面目 ​

堪钦阿旺巴桑 造 白话译文


如是,关于法性等义……

法性的本然体性,虽然是"有"的,但从眼见的角度而言,却并不显现出任何具体的相状;虽然说它是"无",却又不是彻底断灭、一无所有;它不堕于"有"或"无"任何一边,却也并没有执持一个叫做"中"的东西作为立足点——正因为如此,它超越了始与终、生与灭、去与来、(过去现在未来)三时、边缘与中央,也超越了一切勤作与修成。

对于这样一种超越了一切戏论边际的东西而言,"解脱"根本没有一个可以立足的基础——因为它本来就如同水面上画出的图纹一样,随画随散,任运自然地自行消解,无需任何外在的因缘去促成它的消融。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个法性本身周遍一切、无处不在,没有一个独立的所依之基,也没有一个可以追溯的根源。

在这言语、思维、表诠都无法企及的境界之中,与那自然明朗、当下现见的胜观本自一体、无二无别的这个层面上——烦恼以及种种分别念的聚集,从本以来,就不曾真正"有过",也同样不曾真正"没有过";它们不是靠"断除"才被断除的,不是靠"净化修炼"才变得清净的,不是靠"转变"才被转变的,也不是靠"解脱"才获得解脱的。

如果不能真正领会这一点——即"以解脱而实无所解脱"这一层意涵,就会把"所应断除之物"与"能断除之法"等等,看作截然对立的两种东西。然而,实际上,这一切法从本体上说本来就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净化"与"解脱"根本不能被割裂开来、当作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来理解。

正如吉美林巴尊者在《功德藏》中这样说道:

ཨེ་མ་སེམས་ཉིད་རིག་པའི་ངོ་བོ་སྟེ།
མ་བཅོས་མ་བསླད་རང་སར་རང་བབས་ཞོག
རང་སེམས་མ་བཅོས་རིག་པ་གཅེར་བུ་འདི།
རྒྱལ་བ་རྣམས་ཀྱི་ཐུགས་དང་ཡེ་ནས་མཉམ།

大意:奇哉!心的本性,正是觉性的本体啊——不需要任何造作,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染污,只需任其自然,安住于它本自具足的本位之中。这未经丝毫改造的自心,这赤裸裸、一丝不挂的觉性,从本以来,就与一切诸佛的密意平等无二、毫无差别。

又说:

སྒོམ་མེད་རིག་པ་ལྷུན་གྲུབ་ཆེན་པོ་ནི།
བཅའ་བཅོས་མ་བྱེད་རིག་བསྲུང་ངང་དུ་ཞོག

大意:无需刻意修持的觉性,正是这大自成、任运圆满的本体——不必对它做任何整治、造作,只需护持这份觉性,让它安住在本然的状态之中。


《法性本来面目》(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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