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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一百七十九)
摄抉择分五识身相应地意地之二·六种善巧总说,蕴善巧初门:五蕴自性(色受想行识)、释蕴义、色蕴差别、受蕴差别(八观辨受)、想蕴差别(四种颠倒)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摄抉择分"五识身相应地、意地之一"十门抉择已经全部译毕,本篇开始进入下一个更为宏大的段落——摄抉择分对"六种善巧"(蕴善巧、界善巧、处善巧、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根善巧)的详细展开。遁伦首先点明:前面十门虽未标举"六善巧"之名,实已暗含其深隐要义;从这里开始,论主才正式广辨六善巧,第一便是"蕴善巧",也就是对色、受、想、行、识五蕴的体性、含义、差别等诸重法相作详尽的辨析。本篇译释蕴善巧最初一门"自性"——先总说五蕴各自的体性,再解释"蕴"字的含义,再辨明色蕴、受蕴、想蕴三者的种种差别,其中受蕴差别一段所引"八种观门"辨析苦、集、灭、道四谛如何贯穿于对"受"的观照之中,想蕴差别一段辨析"想倒""心倒""见倒"三种颠倒之间的关系,都是唯识学阿毗达磨传统中相当精微细致的辨析。
一、总说:从十门抉择到六善巧的展开
论文说"自下广明",遁伦解释道:这是先总结前文、再依所结之义正式提问、然后广泛辨析。论文开头说"如是已说六种善巧"等语,指的是蕴、界、处、处非处、缘起、根这六种善巧——前面十门虽然没有明白标出这六善巧的名目,但实际上已经决判了六善巧之中深隐幽微的要义,所以才总结说"如是已说"。以下便要广泛辨析,共分为六大段,第一段便是"蕴善巧"。
蕴善巧之中,又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以"六门"分别辨析;第二,以"名""色"等两门分别辨析;第三,广泛以种种法门分别辨析。第一层之中,最初以半首偈颂列出六重义理的纲目,随后再以长行散文逐一解释。
二、辨五蕴自性:色、受、想、行、识
六门之中,最初一门是"自性",先作解释,后作总结。解释之中,又分为五段,依次辨明色、受、想、行、识五蕴各自的体性。
色蕴自性之中,最初说明色法共有十一种(五根、五境、法处所摄色),随后又依"大种"与"所造色"这两重变碍的道理,解释外色(色、声、香、味、触五境)的相状。
受蕴自性之中,最初说明受有六种(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其次说明"身受"与"心受"的分别,最后以问答的方式,解释身受、心受各自的用意所在。
想蕴自性之中,最初说明想同样有六种(如前受一样,是六根所生),此外又说想还可以分为"有相想""无相想"等类。这些说法都与《对法论》第一卷的说法有所不同,须要对照会通——因为这层区别相对容易理解,此处便不再详加论述。
行蕴自性之中,论文说"由五种类令心造作者",这都是"思"心所的功能所在,共有五种:其一是"为境随与",景法师解释道:这是说,对于顺遂、乖违等种种境界,"思"心所随顺这境界而与心识同时俱转;备法师解释道:这是说"思"能够发动心念,使境界随顺心念而转,"为之"是说"为他",即境界随顺心念给予心识;泰法师解释道:这是说,"思"使心对于所缘的境界随顺而领受纳受,无论是顺遂和合还是乖违相背的境界都是如此;基法师则说:由"思"使心对于所缘境界随顺领纳,不必再特别说"和合"等字样——因为这第一条其实是总说句,如果单独说"和合"等,与第二条又有什么区别呢?其二是"令心与顺境会合";其三是"令心与违境远离";其四是"能发起有漏之业";其五是"能令心王获得自在"。
识蕴自性之中,论文说到,就"领受差别"而言有三种,是指与三受(苦、乐、舍)相应的识;就"采集境界差别"而言有六种,是说"想"心所能够采集境界的相貌,所以约六识而各自与其相应而立六种;也可以说,就识的体性而采集六境而言,正如经中所说"心"为采集业、"意"为广泛采集、"识"则是了别所了别的境界。就"分位差别"而言有三种,泰法师解释道:这是随顺三受生起的分位而分为三种;也可以说是随顺"行""思"的分位而分为三性(善、恶、无记)。景法师则说:这是就三世(过去、现在、未来)而分的识,也可以理解为通于三性的识。
三、释蕴义:从"积聚"到"显无我"
第二段解释"蕴"字的含义。最初依"十一义"(色蕴所摄的十一种色法)来说明"总略积聚"便是"蕴"字的本义;随后又说明,建立"蕴"这一分类范畴,正是为了以此类别显明"无我"的道理——这正是要破斥那种在五蕴之中妄执有一个"我"存在的错误见解,显明诸蕴之中,只有种种"行"(有为法的迁流变化),根本没有一个真实独立的"我"存在。
四、蕴差别:色蕴差别——清净色、执受色、同分与彼同分、色相三种、边际二种
第三段辨明五蕴各自的差别,共分五段,先说色蕴的差别。
论文说"清淨色等三者",是指五根中的净色根、五境(尘)、以及法处所摄色三类。论文说"若识依执名执受色者",《俱舍论》说:"执苦为乐",这层意思与此处所说相同。论文又说"若识不空名同分色,识空名彼同分者",景法师解释道:今依大乘宗旨,只是就五根来辨明这两种色的差别:其一,"根中不空"是说净色根与识同时得取前境,因此叫作"同分"——所谓"由此与识等义转故","义"就是境界的意思,根与识同样对境界起转动作用,所以叫"等义转";其二,"根空无识",则不能取得境界,为了区别于同得境界的"同分根",而叫作"彼同分"——虽然不能取得境界,但仍能自类相续而生起。
这里又有人问:小乘就十八界辨明"同分""彼同分",为什么这里只是就"根"而论呢?回答是:大乘认为,过去、未来的法并无实体,只有现在的识才能真正生起作用,所以不须要再论及"同分""彼同分"这样的说法;现在的五根自类相续,如果与识和合、随识一同取境,便叫作"同分";如果不与识和合,便叫作"彼同分"。至于五尘,只是所取的对象,而非能取的主体,与五根有时不能取境的情形不同,所以也不须论及"同分""彼同分"的问题。测法师说:"同分"之外,便叫作"彼同分"。遁伦认为有两层含义:其一,有别于"同分",便叫作"彼同分";其二,"同分"本身也可以叫作"彼",因为它们同属一类,所以叫作"彼同分"。
论文说"相所行者,谓缘色相有等",景法师解释道:《毗昙婆沙》解释"空无边处"之时,说要远离三种相:其一是"过有色相",即眼识相应之相;其二是"灭有对相",即五识相应之相;其三是"不念种种相",即第四静虑意识相应的种种分别之相。如果是染污之心,所缘的是当地十入(除去香、味二入);如果是不染污之心,所缘的则是十二入——所以《毗昙婆沙》说:"过有色相、灭有对相、不念种相,证入无边空处"等等。今依大乘所辨的三种相,都属于眼识;此后又论及意识之相,其中最初列出能缘的三种相:一是色相,二是有对相,三是别异相。接着辨明所缘色相同样有三种:一是有光影相,二是据相,三是积集住相。以下便依次把这三种色相配属于前面所说的三种能缘之相:取青、黄等相状,叫作"色相"——上文辨明的是光影,此处又取青等显色而论,二者道理并不冲突。能取行动阻碍之相,叫作"有对想",即取东西方位、形体阻碍等色相。能取男、女、房舍、田地等相状,叫作"别异相",即取聚集假合、种种所依各别不同的色相。测法师说:举出"光""影"二者概括青等显色,也可以说是总摄种种显色而立"光影"之名。
论文说"边际者,略有二种等",这段文字是说,无色界殊胜禅定之中,向下攀缘十一种色,反过来生起影像,重合现在心前——这与后文卷五十九说明"慢"的下缘之义相类:即投生于上界之人,计执自身等法为常、为乐,进而攀缘下地境界、生起下劣之相,因而生起我慢。
五、蕴差别:受蕴差别——事、相、生、八种观门辨苦集灭道
接着辨明受蕴的差别。论文说"事者谓领受者",是指受的体性,以及与之顺应领纳的种种法——也就是与受同时相应的心聚性。论文说"相者谓自相及共相等":乐受生起之时,一旦坏灭,便生起苦——如果此后再生起乐受,那时的乐受实际上已经是"苦苦",因为受的本性即是苦,所以叫"苦苦";舍受则属于"行苦",因为它挟带着粗重、不安稳的性质,这种迁流之行本身即是苦,所以叫"行苦"——这是就"自相"而言的;而无论哪一种受,从根本上说都是苦受,这便是"共相"。
论文说"生者",即是受的因,指十六种触:最初六识相应之触(眼触乃至意触),其次合前五识之触,叫作"有对触",第六意识相应之触,叫作"增语触"。泰法师解释道:前五识所能攀缘的,是实在的相状,与自相相称,所以叫"有对触";意识则有分别作用,以"名"为所缘境界,相对于五识以"名"为缘的作用而言,所以叫"增语触"——又,名、句、文身都属于"语",这一"语"在境界之中不断增长,所以叫"增语";意识攀缘这一"增语"为境,所以叫"增语触"。基法师则说:意识能够增长语言,进而引发语言的表达,所以叫"增语触"。以三受相应而分的触,叫作"顺乐受触"等三种,这三种已经摄尽一切触;其次是与爱、恚相应的触,则不能摄尽一切触;再其次是"明触""无明触""非明非无明触"三种,也能摄尽一切触——"明触"是无漏之触,"无明触"是不善、无记之触,"非明非无明触"则是有漏善触。
论文所说"八种观",正如《菩萨地》菩提分法品"善知世间"一段所说的八种观门。景法师(补阙)解释道:这一段先是牒举章名,再作解释;解释之中,先引经文,再逐一诠释。经文所说"一切如来乃至受有几种"等语,是分别观照三受都是苦;"谁为受集者",是观照现前的"触"作为现前"受"的同时因果关系而生集;"谁为受灭者",是观照受的灭去;"谁是受集趣行者",是观照"业"作为后报之受生起的集因——这样,"集"之中便有两层含义,这也是《大毗婆沙论》"七处善"之中特别增加的一层;"谁是受灭趣行者",是观照道谛。接下来的三种观,则是重新观照苦、集、灭三谛,唯独略去了对道谛的重复观照——旧有的解释认为,能观之智本身便是道谛,所以不须重复观照。以上便是依经文引出八种观门的内容;"如是观时"以下,则是引述经中进一步解释这八种观的含义:"如实了知受有三种",是经文自己解释最初一观——观照三受的自性即是苦;"触集故受集者",是观照触为受之集因——其余的内容应当依经文的分别广说来理解,此处便不详细展开了。
以上是引述经文,以下则是论主对经中八句的解释:"自相相观",是观照三受的自相即是苦;"现法转因观",是观照现在的触与受同时生起,以此触作为受生起的"转因";"彼灭观",是观照受的灭去;"后法转因观",是观照善恶之业作为后世受生起的集因,所以叫"后法转因";"彼灭观",是观照道谛能够灭除那一受,所以叫"彼灭观";"彼二转因观",是观照对受的爱着滋味,既能生长现在受生起的触因,又能生长后世受生起的业因,所以叫"彼二转因观";"彼二转灭因观",是观照受的过患之时,能够灭除前面所说的两重"转因";"及清净观",是观照受的出离、解脱、无为,叫作"清淨"。
基法师就此进一步辨析:依下文所说,"观彼灭"其实就是灭谛,只是与《菩萨地》的说法略有不同,也可以解释为与《菩萨地》相同。这里所说的"灭",就是灭法之名;"爱味"则是修道位中的集谛;"过患"则是苦谛之观。依下文所说"彼二转因观",其实正是紧接在前的集谛"现法转因观",所以才说"彼二因";又说"彼二转灭因观",其实是观照过患即是道谛——因为观苦为过患,正是道谛所摄的行相。如果不这样解释,那么下文所说"彼二转"便成了"爱味""过患"这两种谛理,而下文的"出离"则通摄道、灭二谛——依前说,"过患"即是道谛,也即是灭因,这一解释较为殊胜,可参照《菩萨地》。论文又说"二定出离苦根者",景法师(补阙)解释道:依理而言,苦根与忧根,在离却欲界贪欲之时便应当一并远离;但这里却说要到第二静虑才能离却苦根,这是因为苦根虽粗重、不堪忍受,却在初静虑的果报之中仍然存在,要到证得第二静虑之时才真正远离——因为初静虑的苦根粗重程度与欲界不同,正如小乘论典所说,初静虑仍有前五识中的三识(眼、耳、身识),苦根所依托之处,便叫作"有苦根"。
六、蕴差别:想蕴差别——想倒、心倒、见倒三者之辨
接着辨明想蕴的差别。基法师说:论文所说"颠倒差别者,谓诸愚夫无所知晓,乃至是名想倒"等语,"无明"正如第八卷所说,是一切颠倒的根本。此处依"相"而论是属于"数"(心所法之一种),然而无论内、外所生起的颠倒,通称为"相倒"——其中又可对应地区分为"心倒"与"见倒"。如果是出家外道生起三种见(常见、乐见、净见)全分、一分或少分,与"想"俱起的,便既是见倒也是想倒;如果是在家之人,对境生起贪爱,与"想"俱起的,也既叫作想倒又叫作心倒。
然而,前面第一帙第八卷曾说,贪通于两种情形:一是把不淨执为淨,这是"淨倒";二是把苦执为乐,这是"乐倒"——只是因为外道之时,以邪戒执取邪见,作为戒禁取见等,以求生天等果报,这一贪爱势力尤为殊胜,所以才偏偏把"乐倒""淨倒"这两种称为"贪心倒";至于"我倒""常倒"等,则是一切有情所共通的,其义理比较隐微,所以没有特别提及。依这段文字,外道异生所生起的"常倒",也应当算是"心倒",那么"心倒"便应当通于在家、出家二众都可能生起;而此处这段文字,则说在家之人对欲境生起颠倒,总称为"心倒",因为贪爱势力增胜的缘故;外道则称为"见倒",因为邪见的作用增胜的缘故——然而"见倒"却不能说是在家之人所能生起的,这便与前面第八卷所说有所不同。
又有一种解释:在家人品类,正如此处所说,是对常、我等生起心倒;然而外道等人也同样计执常、我,因为二者共同计执的缘故——前文只说把乐、淨执为心倒,是在家品所生起的,而常、我等见倒,则通于在家品也能生起,所以不能说乐、淨的颠倒只有在家人才会生起——只是就贪爱义增胜而言,才称为心倒,这便与此处所说"在家生心倒、出家生见倒"是同一个意思。前一种解释更为殊胜。然而依理而论,在家之人未必就不生起见倒,出家之人也未必就不生起贪倒——因为邪贪、戒禁取见、见取见这两种"取",都是招感生天、误认解脱之果的因。如果依这样的解释,那么"想倒"便通于见道所断与修道所断两种,作为"心倒""见倒"两种颠倒共同的所依;"见倒"则唯属见道所断,因为是出家外道所生起的缘故;"心倒"则通于在家、出家二众所生起,所以通于见道所断与修道所断两种;又,"见倒"唯独是由见道所断的分别烦恼所生起的缘故。
测法师说:依《佛性论》,那里称为"想倒",内在的称为"见倒","心"的称为"心倒";今依本论,四种颠倒相应而言,"想"称为"想倒",计执常等的慧心所称为"见倒","贪"称为"心倒"。景法师(补阙)说:"一分出家",是指相对于佛法而言的出家,所以外道也称为"一分出家"。泰法师说:"等"是指能够了别一切境界,叫作"等了";也可以说是能够了别那一法,叫作"等了"。
以上是行蕴差别中"五种造作相"之首"自性门"的收尾之处,也就是蕴善巧"六门分别"第一门"自性"的全部内容。原文至此写道:"瑜伽论记卷第十四(之上终)"——卷次的划分,正好与这一段义理的完结相合;随后卷第十四(之下)开篇,对应论本第五十四卷,将继续辨明识蕴的差别(安住、杂染、所依、识住四门),这是蕴善巧"六门分别"接下来的内容。
下一篇将译释识蕴差别一段——包括识的"安住""杂染""所依"三门,以及"识住"一门(四识住的教起、辨体、释名、大小对辨差别,以及"依住"与"缘住"之辨),这段内容篇幅可观,义理也相当精细,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