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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一百二十八)

卷第九之下 成就品(成熟品)——六门辨析:成就自性、所成就人、成就差别、成就方便(二十七种)、能成就人(六地师位)、已成就人(声闻独觉菩萨三品)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真实义品讲完证悟之理,威力品讲完由证悟而起的神通妙用,接下来自然要问:这些神通妙用究竟是为了什么?答案是——为了"成熟"众生、成就佛法。这就是本篇要讲的成就品(也叫成熟品)。文章先总说为何威力品之后要接成就品,再从六个角度层层剖析"成就"这件事:什么是能成就的"自性"?谁是被成就的对象?成就的差别相有哪些?靠什么方法(二十七种成就方便)去成就别人?谁有资格做"能成就人"(这里详细讲了菩萨六地师位的对应关系)?以及,怎样才算"已经成就"了(声闻、独觉、菩萨各自的三品差别)?内容繁复,但条理很清楚,跟着六门的顺序读下去就不会乱。

一、威力品后为何接成就品

前面已经证得真实之理、又现有种种威力——也就是六种神通等等。既然已经现起六种神通,那要用它来做什么呢?不外乎两种用意:一是成就有情,这是利他之意;二是成就佛法,这是自利之意。诸佛虽然自利、利他的功德已经具足,但因为众生界无穷无尽,所以还须要凭借这两种用意,持续不断地去成就。所以,威力品之后,接着简略说明成就品——这正是"五品"当中的第四品,"七法"当中的第五、第六两法。

这段文字共分三层:第一开列六个法门;第二依着这六个法门逐一辨析;第三针对疑难之处,再重新解释一遍。

第一层所开列的六门是:一是"自性"——这是说,法尔本具、无漏的种子,已经长久熏习发展,堪能生起初地的功德,所以叫作"自性"。二是"所成就"——凡是能够成就"自性"的人,以及"种姓人",都应当以三乘、人天的善法去成就他们,这叫作"所成就"。三是在"所成就"当中,再依着诸根等等,分为六种差别。四是"能成就"的方法——共有二十七种自利利他的方便。五是约着六种阶位的菩萨,来说明"能成就人"。六是在"所成就"当中,已经多加修习、堪能证入圣位的,叫作"已成就人"。

测师说:最初这一种(自性),如果对照第四"方便"来说,它是"所成就";如果对照自身成就佛法、以及利益他人这两种果而言,它便是"能成就"——就像本品末尾所说的那样。又,对照第五"能成就"来说,所以第二种(所成就)才叫作"所成就";第三种"差别",正是第一种"自性"之上的六种差别;第四种"方便",能够成就第一种"自性"这个因缘。总而言之:第二种是"所为的人"(被成就的对象),第六种是"所为之人已经成就的相状";其余四种,都是"能成就的人"——最初一种是"自性",第三种是"差别",正因为这个自性以及差别,必须依靠"方便",所以要说明成就的方便;为了显明位地,所以要说明能成就的人。

二、依门辨析——自性成就

在依门辨析当中,先解释"成就自性"。经文说"谓四善法种子",指的正是法尔本具的无漏种子;"及数修习诸善法故",指的是地前顺解脱分、顺抉择分等等的种种善法;"获得……乃至正加行满"等语,是说由于长久修习有漏的加行,感得殊胜的身、口业极其调顺、有堪能之力,所以依着这个身心,能够进入初地、随顺断除二障;"安住于此……乃至二障断"等语,基师说,这是在抉择分当中,菩萨说无间道能够证得二障断除的缘故——如果是在初地以前,就不能这样说。又,如果在地上,也能获得正加行——地上菩萨的加行智,也能随顺二障的断除,就像初地能随顺二地障碍的断除、使身心更加清净增上一样,为什么不能这样说呢?所以可知,"正加行满"这句话,也适用于地上菩萨——采取前一种解释也没有妨碍。

以下举出三个譬喻:景师说:痈疮成熟、发热,比喻二障可以断除;瓦器烧制成熟,比喻圣道可以修成;众果成熟,比喻菩提可以证得。以下把这三个譬喻总合起来说。

三、所成就人

在"所成就"当中,景师说:最初的三乘人,加上不定种姓、无种姓这两类,一共是五种人。测师说:有人依着《涅槃经》所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等文字,来证明、诽谤新翻译的经论不是正说——这是不可以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旧译的《菩萨善戒经》以及《菩萨地持论》,都同样说无种姓的人,可以用人天善法来成熟他们。又,旧译《大庄严经论》第一卷说,分别"无姓位"的偈颂说:"一向行恶行,普断诸白法,无有解脱分,少善亦无因。"解释说:没有般涅槃之法的人,就是"无姓位"——这大略有两种:一是"时边般涅槃法",二是"毕竟无般涅槃法"。"时边般涅槃法",有四种人:一是一向造作恶行的人,二是断尽一切善法的人,三是没有解脱分善根的人,四是善根不具足的人。"毕竟无涅槃法",是说没有能够涅槃的因,所以他没有般涅槃的可能性——说的是那种只求生死、不喜欢涅槃的人。像这样的文字,都同样说明本论所说的"无种姓",为什么偏偏要诽谤新翻译的经论呢?只是《楞伽经》说"一阐提"有两种:一是断善根的一阐提,二是菩萨一阐提——断善根的一阐提,一旦遇到善知识,仍然能够成佛;菩萨一阐提,则毕竟不取无上菩提。西方论师解释说:这是想要显明,菩萨发愿要度尽众生、毕竟不愿独自先入大涅槃果——是为了顾念还未得度的众生,才这样说,姑且拿"断善一阐提"来作个影射的比方,而并不是真的说有一种"没有涅槃可能性"的补特伽罗(人)存在。

在"所成就差别"当中,先举出数目、列出名目,再依着每一章逐一解释。先解释"诸根成就"——这是依据种姓所依托的人天之身,能够生出种种善行,叫作"以身为根",也可以说是所依身当中,偏重地举出内在的六入(六根);所以说"诸根、寿量具足"等等,共有八种异熟果,如前面自他利品所广说。第二解释"善根成就"——正是前面所说的"姓""习"这两种种姓成就,能够生出种种善行,叫作"善根成就",也就是依托信心成就善根之性,远离种种恶行。第三解释"智慧成就"——正是在前面"善根"当中,偏重举出"智慧",由于依托智慧,能够解脱烦恼。经文所说"能解善说恶说者",指的正是闻慧;下文有两位法师分别有不同的配对:景师说,"能正通达者"是思慧,"俱生妙慧者"是修慧;测师说,"能受能持者"是思慧,"能正通达者"是修慧——这个修慧因为任运自然、纯熟精深,所以叫作"俱生慧"。这里凭借八种殊胜之身,远离三恶趣的果报;因为有善根,远离恶业的障碍;智慧能够远离烦恼。最后解释"三品成熟"——正是把前面三种(诸根、善根、智慧)约着阶位来分别,有上、中、下的差别,所以开为三品。

四、成就方便——二十七种

在"成就方便"当中,分为三层:第一举出数目、列出名目;第二依着每一章逐一解释;第三把前面所说的"因",对照解释成就的方便。

在二十七种方便当中,最初十种是自利,接着六种是利他,接着六种又重新说明自利,最后五种又重新辨明利他。

就最初十种而言,可以分为五对:第一对是"过""现"相对——"界"是过去,"现缘"是现在;第二对是"信""乐"相对——"趣入"是信,"摄乐"是乐欲;第三对是"初""非初"相对;第四对是"远""近"相对;第五对是"从意起行"相对。

接下来的利他,共分三对:第一对是"财""法"摄受相对;第二对是"现通""说法"相对;第三对是"说法隐显"相对。

接下来六种,是重新说明自利的三品——"加行"是最初三种,"三慧"(闻思修)是后三种。

接下来五种,是重新辨明利他——前两种是"刚""软"相对,后三种是"自""他""俱非"相对。

在依章解释当中,经文所说"法毗奈耶",景师说:"毗奈耶"就是律藏,"法"是其余两藏(经、论)——也可以说,"法"是道谛,"毗奈耶"是灭谛。"初发处者",基师说,是指对于最初发心的人,就在他最初发心之处成就他,这才叫作"成就方便"。"远近"等等,测师说,十信以前叫作"远",十信以后叫作"近",与前面相反。"加行",是为了获得初地以上种种殊胜的义利,因而对恶趣、恶名两种事情心生怖畏——这两种怖畏,都存在于地前,因为还没有远离对恶趣的畏惧。经文所说"若无堪能为说正法伴助令彼发生正行者",是说:如果所化的众生没有能力生起正行,菩萨便伴随协助他,与他共同修行,又为他说法,使他能够发起正行。"亲教师"就是阿闍梨(师父),"轨范师"就是和上。

经文所说"降伏者……乃至不起毁犯故",基师说:这里的用意十分深切——先防范自己的过失,然后才能看见他人有下品、中品、上品的犯戒之事时,采取"谏诲""诃罚""驱摈"这三种依次递进的做法。当场看见有下、中二品犯戒的人而加以谏诲、诃罚的时候,被谏诲的人,以及当时其余同类的同学,都能获得利益与安乐——因为止息了他们的过失,所以是"利益";因为仍旧摄受他们,所以是"安乐"。若是"驱摈",一种是把他驱逐之后仍旧再度摄受他,这样一来,他本人以及其余的人,都能获得利益与安乐,因为是止恶而又摄受,所以如此;另一种是驱逐之后不再重新摄受,只是让其余的人看见他因造作过失而被驱逐,此后自己知道要防护、不再犯戒,因而获得利益与安乐——至于被驱摈的那个人本身,则得不到利益与安乐——这是这段文字的用意所在。上品之中,也有可以再度摄受的,并非说一切上品犯戒都可以摄受——像造作五逆重罪等等,是不可以摄受的;但从菩萨发心的意义上说,一切众生都要摄受,没有例外。

有的论师解释说:"摈"当中有两种:一是重新摄受,即所谓"共住摈"等等;二是不再摄受,即所谓"灭摈"等等。也有解释说,这里所说的"驱摈",只是指"灭摈"——在灭摈当中,也有重新摄受的,指的是"学悔人"(愿意悔改、重新学习的人);不再摄受的,是"不学悔人"。如今核对第四十卷,"诃责""治罚""驱摈"各有三品——在"驱摈"当中,如果是下、中品的过失,摧伏之后仍旧重新摄受;如果是上品的过失,则终身摈弃,不再摄受——这说明的是菩萨戒法,为什么偏偏要拿声闻戒法来解释这段义理呢?

"自成就者",是自己亲身前往教化;"请他成就者",是请别人去度化;"俱成就者",是与别人共同引导。

五、能成就人——菩萨六地(师位)

在"能成就人"当中,经文说"六地",指的正是"师位"——把十二住摄归为六地。第四十九卷有专门的文字,这里姑且列出它们的名目,不再详说具体的位地。第四十九卷说:

第一是"胜解行地",也就是地前四十心的阶位。如果是"性种姓",处在十信以前,属于"所成就",还没有进入"师位";"习种姓"的人,僧祇位与解行位,二者体性其实是一个,所以地前只有一种。

第二是"净胜意乐地",在初地——初次获得无分别智,叫作"胜意乐"。

第三是"行正行地",是从二地一直到七地——二地修持戒,三地修禅定,四、五、六地修智慧,第七地当中修习无相有功用行,所以都叫作"行正行地"。

第四是"堕决定地",指的是第八地。

第五是"决定行正行地",指的是第九地。

第六是"究竟地",就是第十地。

旧译《菩萨地持论》有一处错误:最初举出数目时说有六地,等到列出名目时,却只有五个名目——第四、第五都同样叫作"决定",是抄写的人错误理解、把它们合并成了一个,所以文字才会少了一个。前代大德便因此说,安住于"无种姓人"、往生善趣而使他成熟的,是第一种人——认为经文当中先列出后五种人,再倒回来列出最初一种人。如今经过重新翻译、整理,"二决定"的差异被明确区分出来,一共列出六种,由此可知,旧论以及前人的理解,都是有错误的。"所堕"以下——"住无种姓补特伽罗"——以下的经文,说明有种姓、无种姓在阶位上进退的差别,依文可以理解。

基师说:这当中的"胜解行",如同《摄大乘论》所说,正是第一阿僧祇劫的菩萨,因为对四圣谛的道理生起决定的胜解,所以这样命名——凭这段文字,可以证明抉择分说,第一阿僧祇劫正是"胜解行位"。测师说:安住于"无种姓"的人,会有多次退转——退转到恶趣当中;而安住于"种姓"的人,则没有多次退转的情形。

六、已成就人——声闻、独觉、菩萨各自三品

在"已成就人"的相状当中,说明声闻、独觉、菩萨这三乘之人,共分三段。

声闻人: 景师说,三品都在见道以前的方便位当中,但相对入圣道、以及断尽烦恼漏而言,有迟有速的差别。第一种人,已经修习了解脱分善根,乃至暖位等等,但仍然没有免除堕入恶趣的可能,也就是说,在现前这一生,还不能入圣道、证得圣果、断尽烦恼漏。第二种人,安住在方便位中,已经免除了堕恶趣的可能,现前这一生便能入圣道、证得沙门果,但还要再经历生死,还不能断尽烦恼漏。第三种人,安住在方便位中,现前这一生便能入圣道、证得圣果、断尽烦恼漏,这是"现般"(当生就能般涅槃)的人。

基师说:这里的下品人,还是有可能堕入恶趣的,也就是中忍、下忍以前的人;中品人则在现身便能证果、不堕恶趣,也就是增上忍以后的人。若是前面那种人,本来就没有堕恶趣的业、不会堕恶趣,而且现身就能证果的,也归在这一类当中。这里也是约"七生"的人来讨论的,所以说"并非在现法当中就能般涅槃";如果约着"增上",四生乃至六十劫都还在修习的,那便是在现身也能入涅槃,这里不讨论这种情形。如果不是这样,便归入第三种人所摄——第三种人当中都有这类情形,读者应当类推知晓。这最初一种人,如果依照初地以前下品菩萨的标准,应当都归在见道以前——但如今依着经文义理来看,都不是这样,所以要另外分别说明。

测师说:前人判定说,下品人处在四善根位,中品人处在有学位。三藏说:下品人,在三生当中——第一生种下解脱分善根,第二生生在暖、顶两个阶位——就在这一位,他堕入恶趣,这一身不能证得沙门果,也不能涅槃。第二种中品人,在增上忍以后,一直到阿那含果,也就是第二生——这种人现身虽然证得沙门果,但还须经历来生,所以不能涅槃。第三种上品人,是在六十劫当中修行、成就果位的,这是波罗蜜多声闻中的利根之人,在一生当中就能证得预流果,乃至入涅槃,就好比舍利弗尊者等等。

独觉: 经文也说"亦尔"(也是同样的道理),三藏解释:独觉也有三品,也有四生,也有百劫得解脱的,也都如同声闻中所说,所以这样说。景师说:最初的下品人,已经修习了解脱分等等,还没有免除恶趣,现身当中还不能入圣道、证得圣果、断尽烦恼漏,还要再经过多时修习,才能入圣道,在没有佛出世的年代证得阿罗汉果。第二种人,安住在方便道当中,已经获得了"恶趣非择灭"(永不堕恶趣的保证),现身便能入圣道、证得圣果,但还不能断尽烦恼漏,入圣道之后,还要经历"七生"等等,再受生死,最后一生在没有佛出世的年代证得阿罗汉果——这前两种人,属于"部行独觉",与声闻相同,就像这段文字所推演的,与声闻中的说法相同,《大毗婆沙论》也说,"众出"独觉如同声闻一样。第三种上品人,是"麟角喻"独觉,要修行满一百劫,显明一百劫圆满之后,在最后一生、于没有佛出世的年代,依第四禅出定后,起不净观等等观行,乃至断尽烦恼漏。基师说:独觉当中,必定是取得阿那含果的人,或者说,已经修习满一百劫之后,起三十六种心(见道十六心加修道二十种心),证得独觉果等等。

菩萨: 这一段经文分为三层:第一约着阶位分为三品;第二约着八种意义解释三品的差别;第三,现在这里再解释"炽然"等等义理。

前一层,景师说:安住"胜解行地"叫作"下品"——四十心位是"习种姓",与"解行住"体性相同、并无差别;"性种姓"在十信以前,还没有成熟,所以这里不讨论。安住"净胜意乐地"叫作"中品"——这是举出开头、概括后面,所以省略没提二地到七地的"行正行地"。安住"堕决定地"一直到"究竟地"叫作"上品"——这是举出最初、最后,概括其间的部分,所以省略没提第九地"决定行正行地"。

基师说:菩萨下品,其实已经离开了堕恶趣之业、不会再受恶趣的生——但为了利益有情,特意前往那些恶趣受生,因为想利益众生,反而生起一种染污,因而受了那样的果报趣类。所以在最初一大阿僧祇劫的时候,还会有生在恶趣当中的情形——就好像金翅鸟潜入大海去吃龙一样,吃完龙之后,飞回到空中,因为要抓取龙,脚下便沾染了泥污——它本来并没有想要沾染泥污的意思,只是想要抓取龙罢了,抓取的时候,就顺带被泥污染了。菩萨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想要利益有情,才被染污系缚——所以第一阿僧祇劫的时候,会有生在恶趣当中的情形。

如果是这样,那所引用的经文——"若有成就世间增上品正见"的偈颂——又该怎样理解才能贯通呢?回答是:那首偈颂说的是,不以正见作为堕恶趣的缘由——这并不妨碍地前菩萨因为造下堕恶趣之业而生在恶趣。

测师说:下品当中不说"种姓地",是因为用后面的(净胜意乐地等)来含摄前面的缘故。

以下约着"八义"来分别人的相状——这八义是:一是"欲",二是"加行",三是"恶趣",四是"僧祇(阿僧祇劫)",五是"炽然",六是"无动",七是"极善清净",八是"觉品善法"。这八种,要归摄为四类:最初"欲"与"加行"这一品,是从数目上来分别的;"恶趣"这一种,是从"已离""未离"来分别的;"僧祇"这一种,是从"多""少"来分别的;"炽然"等四种,是从"成""不成"来分别的。以下解释前面"炽然"等四义:一义是解释"炽然",三义是解释"无动",一义是解释"清净"。

以下第三,针对疑难重新加以解释,这里的文字分两层:第一解释"成就方便"品数的不同;第二说明修习成就、差别的用意。

前一层,先前说明"成就方便"共有二十七种,其中前五种唯独属于下品,其余二十二种大略又有三品之分,接着又分为九品,最后就着差别而言,则有无量种品类。

第二层辨明修行的用意,先是为了成就自身的佛法,所以修习成就六种差别;再是为了使他人得以出离,所以修集六种成就的差别。

——至此,成就品译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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