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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一百一十三)
卷第八之下 威力品——三种威力总说,神通威力之辨体、辨得名、明所治障、明三度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发心品讲完之后,接着讲威力品。为什么威力品要接在真实义品之后呢?因为前面刚讲完菩萨所证的真实之境,可这境界若只是空说,并不真实——必须能够成熟有情、示现大神变令众生生信、令众生证得圣果,这才见得真实义并非虚谈。菩萨自利利他,示现大神通、修行正行以求证得当来之果;诸佛为办自身的度生之事,也以大悲心运载拔济有情、示现种种威力——所以这一品叫作威力品。本篇先总说三种威力(神通威力、法威力、俱生威力)的大意,再详细辨析"神通威力"本身,从体性、得名、所对治的障碍、三度差别这四个方面加以剖析。
一、威力品为何列在真实义品之后
远师说:为什么威力品要紧接着真实义品来讲呢?因为要依托真实义、显发妙用自在,所以接着讲。五品七法当中,前三项(境、行、果——即前面讲过的真实义等)已经讲完,这里要讲第四项。旧译《菩萨地持经》只简称"力品"。
文中先设问,后作答。答中分三层:第一简略辨明威力有几种;第二广泛说明这几种威力的内容;第三把上文所举的种种"示现"归入三种神通当中。
第一简略辨明中说到三种威力。所谓"圣威力",就是六种神通。前五种神通是凡夫、外道也共有的;只有第六种漏尽通是圣者独有的。能够完整具备这六通,才叫作"圣威力"。依《大智度论》所说,菩萨虽然还有烦恼的习气未尽,但只要正使(现行的烦恼)已经断尽,便可以叫作"漏尽",也就是随分证得漏尽通。
第二是"法威力"。《菩萨地持经》对此只列了名目,并没有具体说明其法体是什么——布施、持戒乃至般若等相关的文字,都散见于下文当中。
第三是"俱生威力"。景师解释说:若顺着小乘的说法,这是由于先前分别修集福德资粮,因而得到"自性念生智"等种种功德,这些功德与色身俱时而生,自然能够忆持了知过去等事,所以叫作俱生力——也就是说,在六种神通之外,另有这样一种"俱生力"。下文广泛解释五种威力时解释俱生力说:其性能够忆念种种本生之事,为了利益有情,即便是长时的大苦也都能够堪忍;又如生到兜率天,乃至将证大涅槃之时大地震动、星辰陨落,这类事情都属于俱生威力,而不是神通之力。也可以这样理解:菩萨先前所积集的资粮所感得的果报之身,眼睛能望及远处、耳朵能听闻远方,这就是《法华经》所说的"六根清净",乃至能了知宿世住处等事,这也叫作俱生力。基师说:诸佛只成就"方便善",不成就"生得善",因为生得善唯是有漏之法。菩萨则两种都通达。这里所说的"俱生威力",指的正是方便善——因为是先世曾经修习、如今与身俱时而生,所以叫作俱生威力,并不是指生得善。
在广泛解释的部分,先开列五个章节,然后依次解释。旧译论本原本说:前面的三种威力开为八种差别,共成五种。基师认为这个说法不对,这本是所归属的品类,为什么要说成"八种分别"呢?此中所说的神通威力,第一是圣威力(也就是神通威力本身),第二是法威力,第三是俱生威力——这三种威力,对照二乘而言,各有共通与不共通两方面,故各自又分为两种,加上原来的三种,合起来共成五种。
解释这五种威力的文字共分四段,把后两种合并解释,故只有四段。第一段解释"神通威力",先开列六章,然后逐一辨析、解释。
二、神通威力的四门辨析
在正式解释经文之前,先从四个方面辨明"神通"这个通义:
第一是辨明体性。姑且依照十智来说:就"天眼通"与"天耳通"的体性而言,若是异生、二乘以及地前、地上菩萨所得的,都只是世俗智;诸佛所得的,则具足七种智性,即法智、类智、苦智、集智、道智、灭智、无生智。这是因为,用这两种神通缘欲界的色声二尘,是法智;缘上界的色声,是类智;若缘有漏的色声,是苦集二智;若缘无漏的色声,是道智;能在断尽烦恼之身中获得的,叫作尽智;由于业与烦恼的习气等已经毕竟不再生起于身中而证得,所以也叫作无生智——唯独除去世俗智、他心智与灭智,共具七智。
至于"神境通""宿住通""他心通",异生、二乘以及地前菩萨所证得的,一律都只是世俗智;十地菩萨所证得的神境智通,具足五种智性,即世俗智、法智、类智、苦智、集智;十地所证得的"知心差别通"具足七智,即前五智再加上他心智与道智;十地菩萨所证得的宿住通具足六种智性——了知下二界过去之事,是法智、类智;因为有漏的缘故,还是苦智、集智;又因世俗智也能了知过去、缘于过去曾经修行的道,所以也是道智。所以下文解释宿住通说:"又由随念宿住智故,忆念本生,为诸有情开示先世种种品类第一希有菩萨所行难行苦行,令于佛所生净信故。"《法华经》也说:"汝等所行是菩萨道",可知宿住通也能缘及道谛,所以具有道智;而由于能了知过去已证之灭,也具有灭智——唯独除去世俗智、他心智、尽智、无生智,共具六智。若是诸佛所证得,则具足八种智性,只除世俗智与他心智。
漏尽通,若二乘所证得而缘的是"漏尽"本身,即叫作漏尽通,具六种智性,即法智、类智、世俗智、灭智、尽智、无生智,除去苦集道三谛之智及他心智;若这漏尽通是安住在已断尽诸漏之身中所证得的,则具足十智。十地菩萨随分证得的漏尽通,也具六种智性。诸佛所证得的漏尽通,若是缘"漏尽"本身,为五种智性;若安住在漏尽之身中所证得,则具九种智性,唯除世俗智。
第二是辨明得名的由来。"神境通"是从所缘的境、体性及意义而得名;"随念宿住智作证通"是从体性与意义而得名;"天眼、天耳智作证通"是从所依托的体性与意义而得名——如今这里的"天眼通"也叫作"见生死智通",正是从所缘的境、体性及意义而得名;"知心差别智作证通"是从功能、所缘境、体性及意义而得名;"漏尽智作证通"是从所缘的境、体性及意义而得名。
第三是说明各通所对治的障碍。前五种神通都同时具有"性障"与"事障"两种障碍:所谓性障,是指欲界等下地的烦恼及随烦恼,会障碍上界定地五通体性的成就,这就叫作性障;纵然已经除去了性障而成就了五通,仍旧还有一种"通壅",即根本上的无知使神通不能现前起用,这就叫作事障,事障其实就是所知障,属于异熟生一类,必须除去这个事障,神通的作用方能真正成办。漏尽通则只有性障——性障若除,便得漏尽。二乘之人须断尽二障,才能生起神通;异生外道以及地前菩萨,只是伏住性障与事障,便能生起五通;十地菩萨则是伏住性障、断除事障,即可生起神通——因为事障即是所知障,一旦证悟真如之理、断除所知障,神通的作用便随之生起。至于性障,就是须靠修道所断的烦恼——从七地以来,中品、上品的粗惑虽已伏住,细惑仍会暂时现行;到了八地以上,细惑才被伏住,直至金刚心才顿然断尽。由此可知,十地菩萨的五通性障,只是伏而未断;诸佛的六通,则任运起用,更不须除障——因为在金刚心时,六通的一切障碍已经顿然断尽了。
第四是说明五通当中的"三度"差别。若就菩萨而言,似乎没有"他度"这一项——因为色界的他心智能了知无色界的心,只有"根度"与"人度"两种:以共相而形显,人有胜劣、根有上下的差别。二乘之人则三度俱全,如前文第三十三卷中所说:色声等事应当具足人度、根度——下根之人不能了知上根的境界,下等根性的人不能了知上等根性人的境界。
有人问:如小乘所说,无漏他心通要作"道谛下"四种行相观(苦、空、无常、无我),方能了知他人的无漏之心;如今大乘的道理是怎样的呢?三藏解释说:这不必作"道谛下"四行观作为方便,无漏智一旦生起,不须再作观行,自然就能了知他人之心;至于了知他人的有漏之心时,仍须先作"苦谛、集谛"下的八种行相观,才能了知。又说,无漏之心是可以了知有漏之心的——譬如佛的他心通,体性本是无漏,却能通达了知一切有漏、无漏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