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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六十七)
卷第七之上 受念住——二十一种受与九种受的分类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答:本篇解释论本第二十八卷四念住当中的受念住部分。这一段把"受"(感受)细分成二十一种,又归纳为九种,从苦乐舍三受的最基本框架出发,一路展开到"有爱味受""无爱味受"这样细致的区分——同样是感受,跟着烦恼走的叫"耽嗜受",能引导人走向出离解脱的叫"依出离受"。三位法师对这套分类给出了略有出入的具体配法,但核心思路是一致的:感受本身没有善恶,关键看它被烦恼裹挟、还是被智慧引导。
一、受有二十一种或九种
解释前面所说受、心、法各自的体性,先列出受、心、法的具体数目,再重新逐一牒举解释。先讲的部分,说到受有二十一种、或者说九种。
景师解释说,详细区分有二十一种,总的归并起来是九种。最初说的乐、苦、舍三受,这是"总"的层次。二是就着与五识相应的身受而分成三种。三是就着与意识相应的心受分成三种,说"忧"是苦(忧属于苦的一种)。四是就着"有爱味"分成三种。五是就着"无爱味"分成三种。六是依着"耽嗜"这种受分成三种。七是依着"出离"分成三种。像这样三加七,合起来是二十一种受。
至于说"九种受",是依据前面七种分类里,最初三受这一门本身就把后面四门统摄进去了——最初的三受门是总说的三种,第二是就着身体辨别的三受,又是三种,第三是就着心辨别的受,又是三种——这是"别"的层次。总和别加起来就是九种。从道理上说,直接依据最初那个门类,苦乐舍三受就已经统摄了一切身受、心受、染污受、无染污受,全部包括在内了,就像其他地方所说的那样。
二、三位法师各自的具体配法
泰师说:三受算作三种;身受算第四;心受算第五;爱味受算第六;无爱味受算第七;耽嗜受算第八;出离受算第九。
基师说:二十一受就是前面所列的那样。至于"九种受",有一位法师说,是最初的三个位置(三受、身受、心受)各自都有三种,所以合起来是九种——这九种已经统摄了一切受,不需要再另外开出别的门类。另外还有一种解释,跟泰师的说法相同。
三、"心有二十种"与"法有二十种"
"心有二十种",这些都归属于意处;"法有二十种",是用心作为比照的数目,来说明法的种类,这些都归属于法处。所谓"若贪、贪毗奈耶"等等——"无贪"能够调伏贪爱,所以叫"贪毗奈耶"(调伏贪的法门);瞋、痴也是同样的道理。所谓"若略法""若散法"——除去简略的心王以及受以外,其余略心相应的法以及不相应行法,都叫"略法";乃至"不善解脱法"也是同样的道理。像这样应当知道,建立黑品、白品、染品、净品这二十种法:不善法叫作"黑",有漏善法叫作"白",三界所系的法叫作"染",脱离三界的法叫作"净"。依据这四种法而建立成二十种。
四、乐受、苦受、舍受的具体解释
下面重新牒举、逐一解释受心法的相状,分为三段。经文说,"乐受,指的是随顺乐受的触为缘所生"等等——这是就着乐触来解释乐受,因为一定是靠着触才能生出受。如果是跟五识相应,就叫"身受";如果是跟意识相应,就叫"心受"——也就是说,这显示的是身受当中的乐受、心受当中的乐受。就像"随顺乐受的触"这样,"随顺苦受的触""随顺不苦不乐受的触"作为缘所生的、不平等的受,也是同样的道理——"不平等受"指的就是苦受,"俱非"(既非苦受也非乐受)指的就是舍受。下文显示身受、心受当中的苦受、舍受,可以类推知道。
五、有爱味受与无爱味受:什么样的感受能引人走向出离
经文说,像这样种种的受,如果是随顺涅槃等等的,就叫"无爱味受"等等——景师解释说,无漏的受叫"无爱味受",有漏的受叫"有爱味受"。八种清净禅定相应的受,能够让人厌离下界、欣求上界,降伏、脱离下地的修惑,这叫"依出离"。如果是欲界所系、不能随顺离欲的受,就叫"依耽嗜受"。
泰师说:跟道分相应的善受叫"无爱味";染污、无记以及福分善受当中,那些还执着于三界的,叫"有爱味";上二界的善受,以及欲界当中的闻慧思慧、随顺离欲的受,叫"依出离";其余欲界的受,叫"依耽嗜"。
基师说:如果随顺涅槃等,指的是各种无为法;随顺抉择的,指的是各种无漏心。如果堕在三界当中的,就是有漏,叫"爱味"。如果是上二界的两种性质(善、无记)的有漏法,以及欲界闻思、出家人所具有的,都属于依出离受;如果是下界(欲界)的两种性质的法,以及五种贪欲境界的本体,就叫作"耽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