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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三十五)

卷第五之下 假相有法与流转还灭因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本篇续解思所成地的"假相有法",即哪些说法只是方便安立、并非实有其体;再说流转门与还灭门这一对因,分别对应生死相续与解脱证道两条路。文中列出佛经论典对"假"的六种不同分类方式——从《大品经》的三假到本论的六假——遁伦一一列出而不作取舍,是了解"假有"概念在各家论书中演变的一份清单。

一、什么是"假"

前面讲了"自相有法"和"共相有法",这两种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接下来要讲的"假相有法",说的是那些并非真正独立存在、只是为了方便说话而临时安立出来的说法。

这部分文字分四层:先总的简略问答,把标题立出来;再用问答的方式把具体名目一条条列出来;然后逐条详细解释;最后总的作个结论。

第一种叫"属主相应言论",说的是"分位假"——比如说"这是我的身体的门"(把身体某个部位比作门),这种说法只是依着某个临时的角度、方便这么一说。

第二种叫"远离此彼言论",说的是"聚集假"——比如说"房子的门",景师解释说,用这一部分去指代那一部分整体,这种说法就属于这一类:像"石头的圆"、"油的滴"、"火焰在燃烧"这类说法,都是聚集假;再比如说"风在鼓动",其实是指夹杂着灰尘的风,这也是聚集假。

第三种叫"以彼显彼假",比如说"佛授给了德友一件衣服",用一个人的名字去指代另一个人,也是这类聚集假。

基师的解释稍有不同:"以此显此",是用一件东西本身,完整地把这件东西自己显示出来;"以彼显彼",是用另一件东西,专门显示出另外那件东西的某个方面;"远离此彼",说的是排除掉前面这两种情况——比如"房子的门",房子大、门小,门并不能完整代表房子的全部,所以不是"以此显此";同时门也不是脱离了房子单独存在的一个东西,也不是"以彼显彼"。所以这种情况,前两种说法都不适用,属于第三种情况。

再比如"地的坚硬""风的动",这些都是就着真实的相状本身来说的;而"火焰的燃烧"这类说法,"焰"其实是"火"的一个假借的别名,火烧得旺盛才叫"焰",所以这属于就着假相说的。至于"佛授"、"德友"这类,属于对有情众生的假名安立;"饮食"这类,属于对法(现象)的假名安立。

关于"百分之十、十分之三"这类比例的说法——有人问:为什么不说"十分之一、十分之二"呢?回答是:这只是就着通常习惯的说法角度而说,没有别的深意。

二、六种共同安立的说法与假法的关系

经文说"众共施设言论有六种"——这里举出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以及与它们相应的五种遍行心所(触作意受想思),作为回答"共相假法的具体相状是什么"这个问题。意思是要说明:共相这种假法,并不是脱离了具体的实法而凭空存在的;这六种识各自所把握到的自相,才是真正的实法。而这六种识所把握到的那些共相性质的假法,是在各自实法的自相之上又添加、增益出来的,因此才能说出话来、形成种种言说——这就叫"共同施设的言论",比如"瓶子""盆子"这类说法。

所以《唯识论》说,"假"指的是在实法上添加、增益出来的东西,并不是说这个相状本身完全没有依据。六识各自所变现出来的境,都是依附在各自实法自相的基础之上,再添加、增益上去而形成的。虽然其他心所(比如别境心所)所把握的相状,也可以共同安立出假名假说,但因为这六识是普遍遍及一切境界的,所以只单独举出这六种,不再提别的境。众人共同施设出来的种种言论,一定是依着这六种识的相状而来的;但这并不是说,这六种识本身所把握的相状就一定是虚假不实的。

不过,《唯识论》里另有说法:作意心所能把握到事物的总体相状,其余的心所则把握各自不同的具体相状。这里说的,也可以理解为通于两种境——色境和心境。或者说这里只是特别举出"能把握总体境相"这一点来说,所以才说"作意所取,能起于识",不这样理解的话,就会跟《显扬论》等说法相违背——那些论著明确说,总的境相叫作"心",各别的境相叫作"心所"。

不过,第六十五卷另有一种说法,只讲一种"假":如果某个法,要依靠别的东西作为依托、再施设安立出自己的相状,这就叫作假有。比如依着五蕴这个依托,才安立出"我"这个说法;依着色等等具体的相状和事物,才假立出"色"这类名称;依着五尘等等,才安立出"房屋""住宅"这类说法;依着五蕴的相状和事物,才安立出"生"这类说法;乃至依着"一切色法都不再现起流转"这一点,假立出"虚空"这样的说法,等等都是这一类。

《对法论》等书里,有的说法分成两种假:一种是依着名言和想象境而安立的,一种是依着别的、剩余的想象境而安立的。《大品般若经》说有三种假:名假、受假、法假。《唯识论》也说三种假:聚集假、相续假、分位假。《成实论》说有四种假:因生假、相待假、相续假、缘成假。本论第一百卷说有六种假:聚集假、因假、果假、所行假、分位假、观待假。这里以及《显扬论》第十八卷,也同样说是六种假。

至于"言论生起之处"叫作"假",这个道理不难理解。

"亭",指的是像亭子、驿站这类临时的居所;"逻",指的是用来遮挡、防护的墙壁一类。

三、流转门与还灭门这一对因

在"流转因"这一部分里,"由此种子者",指的是造业所留下的种子;"由此熏习者",指的是名言熏习所留下的种子;"由此助伴者",指的是无明、爱、取这些烦恼作为帮衬。因为有了这些,各种现象才会不断流转下去,也就是"生老死"接连不断地生起。

在"还灭因"这一部分:"诸行还灭",指的是有漏的善、恶、无记这三性的种种现象止息下来,这叫作"灭界";"杂染还灭",指的是见道所断和修道所断的烦恼都被断除,这叫作"断界"以及"无欲界"。这里举出的是灭谛。所谓"所有一切能寂静道",指的是能让前面这两种还灭真正实现的那些无漏之道——这个无漏之道,能够导向涅槃、趣向菩提,以及与之相配合的资粮和方便种种助道之法。

景师的解释是:这里说的是靠近目标的资粮道、以及更前面一点的加行道,它们能够充当助伴、能够生出圣道、能够最终成就涅槃,因此也可以相应地归入"还灭因"这一类。

基师的解释是:"及彼资粮",指的就是资粮道;"并其方便",指的就是加行道。"能生",说的是这条道路能够生出相应的种子;"能办",说的是它确实能够办成、实现涅槃这件事——因为它能够引发无漏的现行。《对法论》第九卷说:不管是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还是无学道,都可以叫作"道谛"。这里说的"还灭之因",只涵盖了前面四种道(不包括无学道)。另外一种解释是:这里说的资粮道、方便道,都属于无漏道的范畴,是无间道之前更远、更近的两层加行准备,这一点跟《对法论》的说法不太一样——因为《对法论》里说,前面这个能让人寂静下来的道,指的就是无间道本身。

至于说"如果要展开细说,应当参照思所成地讲因果的地方去理解它的具体相状"——景师认为,这是指后面讲"修所成地"时所说的"修果",也可能是指再往后"抉择分"里讲的"思果"。备师则说,这一点不太好理解,打算去请教三藏。三藏的回答是:如果能找到相关的段落,就应该按照那论中广说果相的地方去理解;如果找不到,那就在前面讲"五因"的地方,一并按其中说到"果相"的部分去理解。也有人认为,前面"有寻有伺地"里详细辨析因果的那段文字,就是这里所说的"思果"。就着"有法"这个角度而言,正好可以用前面说的五种因,依次对应得出五种果。

基师的解释是:这是指后面抉择分讲思所成地时所说的话——"因果思议者,如有寻有伺地已说",意思正是指前面本地分和抉择分这两处讲"有寻有伺地"的地方,已经完整地说明了染污和清净两方面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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