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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二十五)
卷第四之下(中) 胜处、遍处与三三摩地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本篇解释论本第十二卷中段。先以出体、缘境、凡圣、离障、依身、得法、漏无漏诸门分别八解脱,其中《显扬》所列六障与八解脱的配属,把解脱的作用从"离欲"转到"除定障、发神通",是大乘解脱观区别于小乘的要点;次辨八胜处、十遍处的体性与三者的次第因果——解脱为因胜处为果、抑或胜处为因解脱为果,随初修与成满而颠倒;末段释空、无愿、无相三三摩地,并解见道先说空行而十六行先说无常之所以。
一、净解脱与四无色解脱
一刹那中离过名清,相续离过名白。说以此为依修习清净圣行圆满名净解脱者,此是依第四定于青等四色随观一色作清净解,也可总观四色作清净解,如观花树;后面胜处中方才别观四色。此中说得舍念清净,下面又以三义释此净名,说谓已超过诸苦乐故、乱动静故、善磨莹故。所以净解脱唯在第四静虑根本而非近分。此也是内无色而观外色,因为前面已说所以此处从略。
其次四无色解脱,皆已离自地欲,依根本地重观自境,思惟胜解令障更远、引生胜德,所以立解脱之名。
然而今论文中空处识处二解脱说离自地欲,后二者不说离自地欲,那是在无学身中影略而说;准前应说离自地欲。若依有学等所得,则不要离染,所以此处不说。
又空处识处说思惟自地者,因为彼二者以自地为名称。无所有处以识无所有为自地之名,所以于识处思惟胜解;有顶解脱也是如此。下面三地名想生处,遍于此处思惟胜解,唯在根本而非近分地。
二、八解脱的九门分别
以上已依论文作二门分别。
第三出体性者,第七十三卷说五法之中以世间出世间正智为自性。有漏者是分别中的世间正智所摄,无漏者即无分别智后得智所摄,唯以慧为性——因为缘色非色及真如之境、离诸定障、引生胜德,并非其余所能。若论相应之体,初七者是四蕴性,眷属是五蕴性;第八解脱是二十二法的滅盡定,以先前所熏厌心的种子为自体。
第四诸缘境者:初二解脱以显色相及真如相为所缘境;第三解脱以摄受相及真如相为所缘境——摄受相者是于内净不净色展转相待、展转相入、展转一味,如《对法》所说;次四解脱各以自相及真如为境。初三解脱以色无色为境,次四解脱唯以无色为境,因为为断此障而起此观行;第八解脱无所缘。
第五凡圣得分别。有一义说初七解脱通于凡圣所得,第八解脱唯圣者得,因为唯是无漏。第七十二卷说异生圣者同得初三,然而有差别,内外二道通得无爽,因为除变化障而得自在。然而《瑜伽》第十五卷说初三解脱于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发诸圣神通、不与一切异生共有者,彼论自说是不还与阿罗汉所作,并未说异生不作初三。次四解脱,《对法论》说是圣弟子所得;若得其意,圣之弟子与异生也得。有一义说唯前三通于内外道凡圣皆得,因为论中唯说此者异生得;后五唯圣者得,因为论说圣之弟子而不说异生。
三、离障差别
第六离障差别。《显扬》第二十卷说对除六障。
一变化障,是初二解脱所除。能变能化,由观光明殊妙无碍及为少多等而得自在。
二最极现法乐住障,是第三解脱所除。《对法论》说能断净不净色的变化障及于此中烦恼生起之障——即于净色变化的加行功用与不净色变化相违,其体即硬涩无记之性,名为烦恼。
三往还障,是第四解脱所除。由空诸色而无障碍,以此为方便已入色界四定根本之地,往还自在。
四引无诤等胜功德障,是由识处解脱所除,因为彼诸功德之体即是识。以此为方便已,起第四静虑而发诸功德。
五诸漏及有障。漏是烦恼,有是有顶,此即无色界的惑与苦二法,由第六第七解脱所除:第六解脱正能除之,第七解脱除之令远。
六寂静最极住障,是第八解脱所除,因为灭定寂静最极胜住。
第十五卷说后五解脱唯言能引想受灭等至者,是依成满位而说,也不相违。
四、依身、得法与漏无漏
第七依身而起者:后五解脱三界身皆起,因为许无色界起灭定。初三解脱,有一义说唯欲界起,因为教力如此——此卷论说由二因缘名为有色,谓生欲界。有一义说不然,通于二界而起:初修解脱以遍处为果,必在欲界如前道理;后成满时以遍处为因、解脱为果,何妨色界也得后起——岂有生色界不得名有色而不修通之理。
第八二种得者:佛及麟角身中八者皆是离欲得,在其余身中皆是加行得,因为要离彼地染后方修得。
第九有漏无漏:在佛身中皆是无漏;在其余身中第八唯是无漏,其余七者通于有漏无漏,因为通是世间出世间二智为体。下第十五卷更当广辨。
五、八胜处
其次八胜处以三门而辨。
第一释名,先列后释。一内有色想观外色少,若好若恶、若劣若胜,于彼诸色胜知胜见得如实相。二内有色想观外色多。三内无色想观外色少。四内无色想观外色多。此后三种,若恶若好等之言皆如初者所说。后四胜处皆内无色想,然而观外诸色青黄赤白四种有异。
此中内有色想、内无色想等如解脱中所说。前解脱中说有色而不言内,今言内者:前面是设若虽于内身见有色想安立现前而未离色染者——因为一切色染皆未离,所以但言有色而不说内,即以此一切色而为境界,起光明想、未出色染,所以名观诸色;或者通观内外之色,不可名观外色。今此胜处唯观非根之色而不观根色,因为内有根色所以名内有色,与前有差别。其余少多等如文自释。
第二出体者,《对法》《显扬》俱作此说:初二胜处是初解脱所出,次二胜处是第二解脱所出,后四胜处是第三解脱所出。净解脱中初之二想,净与不净展转相待、展转相入,如是展转总一切色合为一味,清净想解名展转一味,所以后四胜处是第三解脱所出。此八者之体即是前三解脱。
问:若是如此,前三解脱与八胜处有何差别?《俱舍》说前修解脱唯能弃背,后修胜处能制所缘,随所乐观或修不起。今解释说,初修前三解脱除二种障,由此能生胜知胜见名胜处;修成满者由八胜处胜伏所缘,能令初三解脱清净。这就是解脱与胜处的差别。
问:为何解脱遍处通观非色,八胜处中唯观诸色?答:离障是遍观色非色等;胜伏境时色相难以胜伏折伏,好恶难以胜伏,色胜伏已则于无色中也得自在,所以从难胜而唯立色胜处。
第三依境分别者:后四唯缘色处的显色——其形色无体,为显色所摄,因为假法无体而唯实法故,所以唯观四色。前四所缘是声香味触所依的聚色,因为初二解脱缘光明相及劣胜——即初四胜处观显假色,光明乃是假显色,由体清明顺于变化,所以偏观之。第二解脱缘一切色处,所以第三第四胜处也观彼一切色处若少若多等。
然而以有情非情、形量小大、内外有别,所以分成少多;依有色及与无色各缘二境,所以分成四种,所以诸胜处不减不增。
《对法》说少色者是有情数色,因为其量少;多色者是非情数色,因为其量大。《显扬论》中唯依资具非资具而分成多少。今此中以有情及资具合名为少,宫殿等名多,因为数量有别,各据一义也不相违。好恶劣胜等是依少多色的差别,所以不别立。
然而在欲界初四胜处具观四尘同聚之色处,在色界中唯观声触同聚之色处,因为唯初二解脱观色尘,所以初四胜处中俱观色境。论说劣色者是声香味触、不可意色,此说欲界有声等所依同聚之色处名劣色等,是初四胜处所观,并非声等四者是胜处之境。此论说四显色是有情、资具、宫殿等所摄——即好恶劣胜四者名显色,即前少多是有情等色,所以并非声等。由于色处折伏自在,于其余四尘亦能变化。
或者初二解脱初虽唯观色而引生初四胜处,胜处起已后观四尘,折伏自在而引生解脱;后成满位复唯观色光明等境能为变化。所以《显扬》说由三解脱故得胜定自在、由得彼已方说胜色自在成就,此是以解脱为因、胜处为果;又说此八胜处与修三种缘色解脱作所依止,此是以胜处为因、解脱为果——因为初修与后满有差别。
论虽说言此四显色非色处显,是谓声香味触劣胜之色,所观明显名为显色。并非但以色为所缘,也以真如为所缘。第七十二卷说思惟色真如相故得胜知见,异生则不然。
略辨其义已,文分为二:初解胜处之名,次别解少多等义。处是所缘,胜是能缘。初文有三:初标,次辨,后显差别。
六、十遍处
第三遍处以四门而辨。
第一释名,先释通名,后释别名。说于胜解事者是释处义,因为随应即是前面解脱等境;说生遍胜解者是释遍义,因为此是假胜解而作遍想。这是释通名。
列名者,是地、水、火、风、青、黄、赤、白、空处、识处。如经所言,谓地遍处一能解了上下及傍、无二无量,如是乃至识遍上下及傍、无二无量等。此中虽释无二无量,其余如《显扬》第四等所说。
第二出体性者,《俱舍》说初八遍处唯从第三解脱所出,后二遍处即是彼空处识处二解脱。今者初八以慧为自性,后二以四蕴为自性。初八遍处善清净,能引贤圣的胜解神通及转变神通;虽依四地而有,不可随应——因为从初三解脱满而唯是第三。此论说如是有色诸遍处定色界后边,所以从第三解脱所出,理同《俱舍》所说的通途。
第三废立者,论自解说。《瑜伽》又说,然而由所依真如遍满,能依的色与非色也复遍满;能依之中所依的造色遍满,所以能依的造色亦遍满。唯说能依中的实显色遍满而不说假显色形色也遍满,唯说所依的实触遍满而不说能依的假触也遍满。既说所观的色境空遍满,也说能观的识境遍满;其余非遍满,所以非遍处。
然而《涅槃经》第三十一卷说除火而取无所有处者:事火外道以火为天,说火体遍增;因彼执故,对彼根机而除火遍处。无所有处有观察之时,观识遍而无少分所有,所无之境遍也名遍处。今诸论中是依极自在已方修遍处,观无少所有之境,并非必定观所无之识遍一切,所以不立遍处。佛于彼是假名而说,于此是实说。
问:胜处引生遍处方起,为何胜处无后二而无初四?答:胜伏所缘方生遍果,果法殊胜所以加因六种。胜处唯依伏殊胜之境而不说其余。遍处用胜者,此下文说能引生神通等;胜处劣者,唯胜伏所缘而不能引生广大功德。第六十二卷说修十遍处能为五事,如彼广说。
第四所缘境者,第七十二卷说又十遍处由胜所缘力应知其相差别,此是用大种及真如相为所缘。若不如此,所依不遍则能依也应不成遍满;由真如之境极遍满,所以能依也得成遍满之名。又以空识之相及真如为所缘,不但唯以有为为境,合以色触处四蕴及真如为所缘。
七、总聊简
第四总聊简中有三:初释解脱、胜处、遍处的次第,次解遍处的作用,后以喻显三法次第。
此法次第略有三义。
一说,一随转理门即此门是,二依真实理门——第六十三卷说胜处遍处是诸解脱能清净之道,《显扬》第四卷说由诸胜处胜所缘故、由诸遍处所缘遍故能令解脱清净。
二说,真实理中一是初修行门即此文是,二是后成满门即其余文是。
三说,一如量智修门即此文是,二依如理智修门即其余文是——先依世俗智起胜知见已,次依如理智入遍处解脱。
胜解神通者,随所意解皆能称遂,远作近解、屈伸臂顷至色究竟等。转反神通等是转换旧形而作异相。又胜解通是意解思惟,转变神通能成实事。
八、空三摩地
别释经宗要中有三,以下第二解等持。前面别有十一门,以下解十门而阙第十一,因为如前已释。
三摩地中文分为三:初别明三摩地行境的别相,次明三摩地行别境的同相,后释先后次第的妨难。初之一门是安立谛行,其第二门是非安立行;初之一门是别相行,次之一门是通相行,这是差别。
就初文中,初标空三摩地的行相;从当知空性略有四种以下是总释空性的差别。
《显扬》第二卷说,空有二种:一所知,二智。所知者,是众生及法遍计所执性中此二者无性,及彼所余无我的有性——于诸法中所执性无即是无我性有,无我性有即是所执性无,即以此有及非有无二之性名所知空。空智者,是缘彼境而如实了知。
彼论意说所执法与有情空及真如空性俱名所知空,因为观彼无时见此有、证此有时见彼空,有与空无二俱名境空;此说空行的所证与所空,能观彼心即名空智。
此中所言谓于远离有情命者等,即是所观中所空的空境;心住一缘即是彼空智。此是依三乘通所观之空,但言远离有情命者等,唯说人空而不说法空,唯说所空而不说所证之空。彼说无二而有无双彰,此说所无而不辨真有,所以不相违。
总释空的差别中有两番解释。基师判:初是依无学者的四种空性,后是陈述有学者的四空差别。
景师解释说,初番观察空者即是学人,总观诸法之上空无横计的苦乐净我及我所等;后之三空是无学人,观于自身及外五尘空无烦恼。其中初者彼果空是无学人总观内自身及外五欲空无烦恼,此观由观察空而得名彼果空;第三内空、第四外空即是别观自身及外五欲空无烦恼。及引经为证,如文可知。
从又修行者以下是第二番解释,即是初修行人学作此观。基师说是诸凡圣有学。
说由彼果空至思惟内空者,此是初行者别观无学之人于外五欲空无烦恼、别观无学之人于自内身空无烦恼。说由观察空或时思惟内外空性者,是明初行者将彼无学的内外空义类观自身内外空性而总观察之,由此观力心俱证会内外空性。说设复于此内外空性不证会者等者,是明初学者于内外空不能证会,便应思惟无常苦想、不为我及慢所动,便于内外二空俱得证会。
基师讲,此即显示空无我行名为空行,因为空无有情及法我。
九、无愿与无相
无愿中说谓于五取蕴思惟无常或思惟苦者,基师讲,此说三界五取蕴法名无愿之境,心住一缘名三摩地。《显扬》又说无愿有二:一所知,二智,正与此相同。即以无常及苦并集谛四行名无愿行,此是以无常苦的果行摄因行等。
无相三摩地中,初释行相,后释彼经。说即于彼诸取蕴灭思惟寂静,是无相之境;心住一缘是三摩地。
《显扬》说无相有二种:一所知,二智。所知者即是所知的空境,由此境相一切诸相之所不行;智则如前所说。此说前面空境中的真如空相诸相不行名无相境,即是此中所说的诸取蕴灭,并非说所执空名无相境。前说因证彼空,所空所证之空二者俱名为空;今但说所证之空为无相境,所以与前有别。即以灭谛四行名无相行;道谛四行则非三种等持。
问:为何无愿无相说心三摩地,空则不说心?答:此观有故称作彼心;彼观空故一切俱遣,所以空不说心,其余二者说有。
十、释经三段
后释经中文分为三:初释不低不昂,二释方便与方便果,三释晓了与晓了功德。
说违顺二相不相应故者,缘违境则心低,缘顺境则心昂,今无二相所以名不低不昂。又坏世谛、违俗境名低,执心存立、顺真境名昂,无相行离此二者名不低不昂。此不坏世谛,即不思惟一切相、不厌不坏等名不低;此于无相界正思惟,所以不顺堅执名不昂。
方便与方便果中,初释方便,后从彼复数数自策自励以下释方便果。
相是境相,此有二重:一有漏名相、无漏名无相,二有为名相、无为名无相。若依初义,诸后得智以后义、或及初义为本质行,名无相行,即是灭谛四行、或道谛四行;若依后义,无分别智名无相行。翻此二者名有相行。
此方便中说于彼诸相未能解脱者,是在有漏位未解脱有漏之相,所以随相之识于时时中扰动其心;此数数思择方能取得无分别智之果,解脱有漏一切随相名方便果。于此解脱又善解脱,所以任运而住名极解脱,即通根本后得二智之位。
晓了果与晓了功德中,烦恼断及灭谛名晓了果,现法乐住及道谛名晓了功德,是无相行之所晓了,即道谛四行也是无相行。前后两文宽狭有异。
景师讲,说断及住究竟者,此就二谛之体而说,俱名为果及名功德。又从覆灭道以下是约用而释经文。又谛现观是见道之名,晓了果者是酬答前面的方便;罗汉德满名为功德。
说若于此处无有彼物等,这是第二段三摩地行别境的同相,因为依一真如观具三义。
十一、三者的次第
说何故此中先说空性等者,这是第三段释三者的次第。
此意问说:苦谛四行中先说无常苦、后说空无我,今于此中先说空行、后说无愿无常等,是何缘故。
此意答说,谓不相违。十六行中先说无常者,是据见道以前初修加行,先观无常——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无我故空,从易至难而作此次第。此中则是据初入见道观真如时空无人法,所以先说空;从真见道入相见道,次起无愿无常苦观方得清净。
说若无无我无常苦观终不清净者,此是反释——若无真见道中的无我空定、相见道中的无常苦观,终不清净。
说要先安立无我之想从此无间方得无愿者,此是顺释——要先于真见道安住无我,从此无间入相见道方得无愿。
以下引经为证。说是故经言诸无常想依无我想而得安住者,是相见道中的诸无常想依真见道的无我之想而得安住。说彼于无常观无我已不生希愿者,是彼相见道的无常行道前无我已,于有为有漏不生希愿,所以是空;次第生于无愿而不求有为,唯愿无相而专求出离,所以说此无间宣说无相——从无愿之后方起无相。
问:又以何缘此中先陈无愿、次说无相,而《显扬》第二卷先说无相、后陈无愿?答:此说要于三界先不愿求,方于无相圆证清净,所以先无愿后说无相;初证二空而无即达无我之有,所以于空之后即说无相,方令无愿圆证清净。此是依后时无相圆满,彼是依初时无愿圆满,所以不相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