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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论记白话译释(十六)
卷第三之上 三福业、黑白四业与业过患
唐 遁伦 集撰
唐 遁伦 集撰
编者按:本篇解释论本第九卷中段。先辨施、戒、修三福业的自性与依处,其中修以三摩地为体、四无量各有所对治;次说顺乐苦舍三受业与顺现生后三时业,兼摄经部日出论师的八业;再辨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业与见修所断业;重点在黑黑、白白、黑白、非黑非白四业,此论依福非福不动三业而立,《对法》依纯杂善恶而立,遁伦详辨二论取舍并列出二乘菩萨断此四业的无间道次第;末说曲秽浊三业与牟尼清净业。
一、三福业的自性
以上都是据彼所杀害的缘境而说,其体但是七支不善业。
施的自性者,说思所起、能舍所施之物的身业语业。《对法》《唯识》俱取三业,以思并无贪为性;今以无贪说为因缘,以思说在等起门中,所以自性中取身语业。这是据表业外彰、三乘通论而说,所以唯说身语而不说意业。
戒的自性中以三业为性,所以说身语业等,如《唯识》所说,因受菩萨戒故通于三业。说依处通于有情非情,是性戒遮戒随其所应通依二者。
修的自性说是三摩地。其四无量:慈体是无瞋,悲体是不害,喜体是不嫉,舍则是三善根与善的舍数;今从所依所以定为体。说依处者,则是所缘三界有情总为三类:一无苦无乐而与乐名慈,二有苦而拔济名悲,三有乐而助喜名喜。于初类起离痴之想,于第二类起离瞋之想,于第三类起离贪之想,平等令离恶名舍。此是举慈之境而等取其余三者。辨具三者的相貌,指如其余诸经所说。
二、福业与三受业
福业者说感善趣异熟等,是福业于人天受总异熟,及顺五趣受者是四趣受别异熟;其地狱中受等流果的相似别报,所以总说顺五趣。
有一义说不然。《成唯识》说其余处说彼有等流乐,应知彼是依随转理而说,所以大乘中彼无善果;由善业故受苦轻微名为得果,更无别报,不同小乘说地狱四尘又是善业所感。又一解说,离非天为一而合成六趣,所以说善业顺五趣,其中地狱实无。备师讲,有一义说善业也能感地狱的别果,如小地狱得凉风等。
顺不苦不乐受业中说别报唯第四静虑以上之业,此有二义。一说三定以下有别报受果,此论及《对法》不说有此业,是据多分善业感乐受果、少分善业感舍受果,所以略而不论;不然为何下地善业不得彼果。一说三定以下无别的善舍之业,因为第六识中舍果寂静而下地之业粗,善但招乐所以无舍果。
问:下地善业粗而不招舍果,第八识的舍果下地之业岂能招?答:总果别果有别,不应为例。
景师讲,今大乘中虽无明文所说,以理而言:于善趣中以上品善感舍受,因为赖耶是总报,兼感六识的舍报;下品善感喜乐,因为是别报。于恶趣中以上品恶感本识的舍受,因为是总报,也兼感六识的舍受;下品恶感苦受,因为是别报。
三、三时业与八业
顺现法受业等中,此论及《对法》都说有三,是从初为名:现法受唯是别报,其余通于总别。
第六十卷有四业:一异熟定,二时分定,三二俱定,四二俱不定。《显扬》第十九卷说有五业:一现法受决定,二生受决定,三后受决定,四受报决定,五作业决定。
景师讲,准下文所判,八业是大乘之义;经部日出论师取大乘之义而于彼部中分别八业。今依此文,虽说三时业,也收八业已尽。何以见得?时定异熟不定、时果俱定,是三时业不待说而成;报定时不定、时报俱不定二种之业,若得果之时不离三时,随何时得异熟果则此时所摄,所以说在三时之义已摄八业。也可说此中但辨三时中时报俱定之业;也可说此中唯取时定报不定、时报俱定两句业为三时业,则不得摄报定时不定、时报俱不定。
四、学、无学与见修所断
学业者说若异生等,是诸异生发三乘心、有解脱分善之后皆名为学。学业通于有漏无漏,无学也是如此。
非学非无学业者说除前二余相续中所有善不善无记业。问:前面学身无学身中都取解脱分、抉择分及无漏业名学无学;那么彼学身中所有漏分的善不善无记业、无学身中的福分善业及无记业,岂非并是非学非无学业?若然,为何又于俱非业说除前二余相续中所有善不善无记业?
拔法师有三释。一说,前二身中虽有福分善等,因从多分皆名学无学业所以除前二,是指未发心前诸异生位一切业名俱非。一说,说除前二者是除前学无学二身中的学无学业;说余相续中者,此余之语即通指除学无学身中及其余异生身中所有福分善业无记业等,并是俱非。一说,说除前二余相续中者是除前学无学二相续中所有学无学业;说所有善不善无记业者,是异生身中、学人身中所有福分善业、不善业及无记业,无学身中所有福分善及无记业,并是俱非业,所以说所有善不善无记业。
第六十六卷中唯说圣者以为有学,是从胜而得名;此是据所依合而为论,学者的生得善等也名为学,不然便非不顺彼。
见所断业者说受恶趣不善等业,等取女人身业、第八有业、无想天业、郁单越业及鬼畜的别报善业,因为得见道后毕竟不受。
修所断业等者,有不善业也于人天受别报苦受,所以与善业及无记业同是修道所断。
问:善与无记非是障体,为何是修所断?解释说,也为烦恼缚缘、未得离系所以说是修断。然而依抉择分中,说断有漏善及无记蕴体名断,所以抉择说断见惑得断界、断修惑得无欲界,此二是有余涅槃;断有漏善及无记蕴得灭界,此是无余涅槃。
又,见断烦恼亲发恶业者一向感于恶趣的总别二报,若据因亡果丧而断也名见道断,所以余处之文说一切恶趣的蕴界处皆是见断;若据断缘缚之义边,则恶趣总别二报皆是修断,所以别处说一切无覆无记的蕴体皆是修断。
若见断之惑但作远因等起而发于善业感人天总别二报,此业及报俱是修断,因为从修断的善心发业感报,并非见断之惑亲发起。修断烦恼若是增上品亲发恶业感恶道中总别之业,则说能发是修道断;若作远因疏发恶业感恶趣之报,则是见断,因为彼亲从见惑所发。
西方又说,依恶趣身所起五识是见断,依善趣身所起五识是修断。又善恶业感彼赖耶的舍受。三藏讲,也兼感六识中的舍受报,是异熟生的舍。
问:见道以前七种方便善也感人天别报,为何不说是修断?答:已经说了,即在说受善趣的善业中说。
五、黑白四业
黑黑等四业中,非福业名黑黑,即三恶趣的总业及五趣的别恶业。不动业名白白,即色无色界的总别善业。诸福业名黑白黑白业,即欲界人天的总业及顺五趣的别善业——善为不善之所怨对所以名黑白黑白业,由未断黑业所以其福业得此名。
此中景师解释说,这是说未离欲时的福业名黑白业,那么《瑜伽》的黑等四业摄业不尽,因为不摄彼离欲之人所起的欲界善业。然而三藏讲,离欲时之善是未离欲善之类,所以得说摄尽。
此等三种,《对法论》说若因若果俱得其名:黑黑者因染污故、果不可爱乐故;白白者因不染污故、果可爱乐故;黑白黑白者因恶杂善故、果恶所杂故。欲界福业之果决定为非福所杂所以是黑白黑白;自有非福之果不为福所杂所以不名白黑白黑业。
又彼论说黑黑业是不善业者,意在取断善之人所起的纯不善业,及不断善之人所起的根本方便纯不善业以为黑黑;若不善业与彼善业相杂、或为根本或为方便,如此不善则与彼善相合而立为黑白黑白之业。
问:为何《瑜伽》一切非福业皆名黑黑,《对法》则除去与善相杂的不善、其余独起者方名黑黑?解释说,《瑜伽》以欲界不善业强,虽有与善相间而起者也不为善所杂,所以一切不善皆名黑黑;《对法》则据纯起不善业不为善所间所以名黑黑,若相间而起则属第三黑白业所收。
又《对法》及第六十六卷说白白业是三界善业,黑白黑白业是欲界杂业——并非一刹那之业通于善恶,而是依意乐及由方便合说一业名为杂业:谓有业意乐故黑、方便故白,则是以矫诳心相而修诸善;或有业意乐故白、方便故黑,则是训诫弟子而发身语之恶。此黑白业通于善恶性。
此论依福、非福、不动三业以明黑黑等业,彼论依纯杂善恶以明黑黑等业,所以不相违。
六、非黑非白业
说非黑非白非异熟业能尽诸业等:不染污故名非黑,非有漏善故名非白,不招无覆无记之果故名无异熟果,能断前三业故名能尽诸业,则是取一切无漏的方便无间二道为第四业。
《对法》也说非黑非白业能尽诸业者,是于方便无间道中诸无漏业,因为是彼诸业的断对治,不同小论唯说十七无漏思为第四业。
问:二论同取方便无间道中诸无漏业者,是取意思,还是也取身语为第四业?景师解释说,虽未见明文,以理应取圣道同时的意思为第四业,因为圣道起时无别的身语二业可说其体,只是就意思假立身语七支为道共戒;或者推假至实所以以意思为第四业,因为彼意思与无漏慧相应共起而为断对治。此中无间道亲断惑种,由加行道损惑功能。
基师又解释说,若依此卷之文:二乘见道中一无间道及渐次离欲,前八无间思唯尽黑黑业,第九无间道双尽纯黑及与杂业;离四静虑及四无色,第九无间道唯尽白白业。此是依渐次得果者而说。若依初未至定及初静虑超入见道而得第三果,一无间道离纯黑及杂;若先已离上地之染而依四静虑得第三果,一无间思离纯黑及杂,随其所应并白白业。若从初果取第四果,前八无间思唯离黑黑业,第九无间思俱离三业。若诸菩萨见道一无间思唯离黑黑业,金刚喻定一无间思双断三业。一切恶业道生则断一切善业,因为离缘缚,要离自地之染尽时方尽,所以第九无间思方说尽白业。
以上所说是说断有漏种子的思业。若是伏现行,唯除见道无无漏加行,其余修道并加行道皆能伏现行。此中但说诸无漏业,因为是前三业的断对治;二乘解脱道虽也有断,及菩萨十地所知障诸对治所断,皆非业所以不说。所以《对法》说于加行无间道中诸无漏业,是依殊胜而建立所以不取其余;胜进道等皆依别行,也非全伏诸品之业,所以不说。
若依《对法》说前三业:二乘次第得果,见道一无间思及渐次离欲,前八无间思离纯黑与杂——杂通二性;第九无间思离纯黑及杂尽,并白白业;离四色四无色,第九无间思唯离白白业。此是依渐次得果而说。若依四静虑超入见道得第三果,一无间思也离三种。若从初果超取第四果,前八无间思并菩萨见道唯离纯黑及杂业;第九无间思并菩萨金刚喻定,三业俱离。此是说断种子;若是伏现行,唯除见道,其余一切位皆加加行道。其余之义同前。别说离缚等断义也不决定,应如理思。
七、曲秽浊三业
曲秽浊业有两番出体。
第一:外道的善不善业名曲;即此曲业及此法中异生于圣教起倒见者、住见取者、邪决定者、犹豫觉者的善不善业名秽;则上二业及此法中异生于圣教中不决定者的善不善业名浊。第二:唯于外道法中有此三业,如文所说。
基师讲,此中合有三释。
第一义说,外道的善不善业名曲,因障佛法直道;即此曲名秽,因污正法、污身心;则此曲秽名浊,因滓恶法、溷身心;皆通善不善。所以此论说即曲业亦名秽业、即曲秽业亦名浊业。
第二义说,曲业如前;秽业者是内法异生于佛教中无明贪瞋慢与身见边见合名颠倒见者,见取戒取名住自见取者,邪见名邪决定者,疑名犹豫觉者,随其所应或相应、或为近因、或为远因所起的善不善三业名秽业,因污正法、染秽恶;则内法异生于邪正二门俱不决定、以疑为先名犹豫觉者,所有善不善业名浊业,因由疑所起极为滓秽、是残恶业。前面秽业中的疑是因邪定而起,此则依不定所以成差别。因为不是令障佛法正道、久后得入,所以不说内法异生也有曲业。
第三义说,此三业并是外道所起的邪解行所发名曲;即此曲业障有为功德生起所以名秽;障证无为功德所以名浊;皆通善不善三业。
《对法》第八卷有二复次解释前三业。初说三业障八正道名曲,能污相续、发生障碍名秽,若外道颠倒见生名浊;唯此浊业称外道所起而不说前二是何人所起,故知理通内外所起;既无别说其性,明知通于善恶。然而与此复次相同也无过失。彼又解释说,边见、邪见、萨迦耶见如其次第所发诸业名曲秽浊;准此也唯外道所起。如是三业随彼烦恼是内道外道所起而义别说之,并非各有定体。义虽有异也不相违。这不同小乘说曲秽浊业依谄、瞋、贪而生。
八、清净牟尼业
清净业中唯取正定凡夫的善业。小论则通取凡圣、有漏无漏的身语意业名三净业。
梵言牟尼是寂默之义,此名寂静,因证寂静之理。
若依下文闻慧地中,一切圣者身中所有身语二业及心为三净业之体。基师讲,心即意业。与此不同:彼说圣者身的牟尼业唯取无漏,而有漏业名三净业,不对异生以辨差别;今此则对凡圣内外道之异,所以清净业唯在异生,圣者身中所有三业皆名牟尼业。观其所对有异所以也不相违。
备师述三藏两解:一说心是心王,抉择说寂静业谓意身语,意即心王;一说三寂静业唯取诸业,因为诸无漏业离于恼乱,而说意者是相从为语。
于此五门束为三类:一外道所起三业名曲;内法异生又有三聚——一邪定所起是秽业,二不定所起是浊业,三正定所起是净业;一切圣者所有有漏无漏的胜业名牟尼业。
九、业过患
第九业过患中,说生现法罪谓如能为自害者,是起杀加行而杀业未成、现前被他所害,当来未必受,因为未成重业。又如在异生位先行杀等而被他现前所害,后得入圣而不受后罪;或得转后果而于现身受,后更不受,如鸯掘摩罗等,也名现法罪。此指同如前面能为自害,所以说谓如。
受彼所生身心忧苦中说六种过失,则前面自害等虽为方便而不能成、生身心忧苦。
说又有十种过失依犯尸罗如经广说,如持戒故无悔、无悔故心安、心安故猗、猗故乐、乐故定、定故得智、智故见如实等十种功德,翻此则名十种过失。也可说犯彼沙弥十戒所生的忧苦为十种过患,从初所犯所以唯说十,因为不得受具足戒。
说四种不善业道,则是五近事戒中前四支戒,身三语一,是业道性戒;饮酒是遮戒所以此处别说。阐地迦者是近事之名,此无所译所以存梵本音。
十、离染与生流转
第三为离染中有二:先标四种,后随文别释。
说欲界三十六处等,如前第四卷所说。黑胜生者,姓与业恶名黑,是人趣所以名胜;或者黑中之极所以名黑胜。旃荼罗是屠儿。卜羯婆也称补羯婆,是除粪秽之家。非黑非白胜生者则是吠舍等。生不定中说轨范师等,基师讲,阿遮利耶名轨范师,邬波拖耶名亲教师,即和尚阿阇梨。广博胁山者,旧称毗富罗山,其形如非天之胁。
第四生流转中有四:一问,二略答,三重征,四广释。释中先以颂标十门,后随文别释。一体,二门,三义,四差别,五次第,六难,七释词,八缘性,九分别缘,十摄诸经。
体者是总明缘起,是三世分位、生引因缘、流转还灭之体,并非别显十二缘生一一之别体,下面差别门当广释。
文分为三:初标三相,次随文别释,后总结之。
三相者:一从前际至中际生,二从中际至后际生,三从中际或趣流转、或趣清净究竟。前二名流转,后一是还灭。
《成唯识》说十因二果决定不同世,今论依此义,所以于二世以辨缘生。即彼又说因中前七与爱取有或异或同,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是即显三际缘生。今此但遮小乘缘起决定三世而立,依二世而显,并非决定唯尔——过去七、现在三、未来二为后报业,因为招异熟。
以下别释中分为三:一释初及第三相,二从云何从中际以下释第二相,三从复有先集资粮以下重广分别第三相中趣清净之句。
前中又二:先广明流转,后从云何不生以下略示还灭。前中又三:初明胎生,次明其余三生,后释三业生处。
